那么在这个客观性背后有什么东西是让人们无法舍弃的?
正如吴飞(2009)29所言:“新闻专业主义理念是基于我们对传媒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知的,而传媒的作用和地位又是基于我们对社会结构的总体认识,基于我们对国家—社会—公众这一社会模型的设定,基于我们对于社会管理方式的设定。而事实上,人类至今还没有就社会结构、社会体制和社会管理手段达成共识性的观念。”
新闻专业主义确实来源于我们对新闻自身、传媒所处社会结构的某种特定的认知和设定,这是新闻专业主义本身形式上的合理性。而且,新闻专业主义还与一种特定的历史性实践(美国新闻史)密切相关。虽然人们还未就社会结构和体制达成共识,但这并不等于人们就会转向相对主义,在观念之外(实际上也在观念之中),生活本身提供了基本的本真性。
对于新闻来说,这个背后的准星就是生活真相,就是新闻实践本身的实存性,它保证事实作为稳定的存在,客观性不过是真相的一种表象而已[8],人类的理解本身也可能达到真相本身。这样我们就能够看清楚客观性本身的合理性及其对真相的重要价值,但它不是生活和真相本身,它既是一种重要价值,又不是全部,客观性是对真相乃至真理的追求。
在对客观性这样理解的基础上,我们就可以看到新闻专业主义的模式价值与启发意义:在新闻专业主义中,我们不太能够截然分开操作性标准和伦理道德规范,因为这两者是一体的,它的依据是生活本身和真相的力量。这里的专业标准就是好的标准,好的标准就是优秀的标准,优秀的标准就是善的标准,蕴含人的美德,也是对新闻行为的评价与要求,只不过所推崇的客观性标准不太完整,导致整个专业伦理规范体系不完整。(www.xing528.com)
这样我们也许可以重新考量专业中的事实与价值问题,一个好的职业标准既是对一种职业行为与结果的判断,也是对一个好的职业人的判断。专业就是一名职业者做出适当的职业行为,他就是一个优秀的职业者。优秀中自然包含善的评价,善的评价是社会的,这种善的评价导致我们总要超越一个专业的狭隘标准,更加不用说很多专业标准更多的是一种自我建构的过程。
这样回过头来看新闻专业主义的努力,也许就会有全新的认识。其价值并不在于客观性本身,更多地应该在于对优秀的追问。正因为新闻事业本身的特殊性,我们只能在一种事实与价值合一的标准中来探索最佳的职业行为模式和道德规范,两者实际上难以完全分开。
甘斯指出了新闻客观性原则可以替代,要发展替代性标准就对新闻界的采编人员提出了更高的知识、理解能力的要求(Gans,1972)703。这样的高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就包含德性的要素。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