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一种无须证明的伦理传统,既有着人性的基本底色,又富有宗教底蕴。
爱具有丰富的源头,大家都如此一致地对这个词情有独钟,比如孔子之爱人,墨子的兼爱,还有启蒙思想之博爱等。尤其是在西方宗教传统中,爱具有终极的道德价值:奥古斯丁指出“天赐的爱是最高的善,上帝的精神实质就在于他怀有无限的、自生不息的爱。因此,人类的爱有它追求永恒的启示、动机和基础,人类是上帝依自己的形态而创造的,人类怀有的爱越多,他们就越接近上帝”(克里斯蒂安 等,2000)19。
犹太教经典《塔木德》就讲述了一个爱超越公正的故事。《圣经》记载,扫罗残酷地迫害基遍人,这被认为是大卫王年间三年饥荒的原因,因为这是对基遍人的不公。大卫就召来基遍人,试图补偿他们,他们提出的要求是要吊死七个扫罗的后代。大卫满足了他们的要求,七个王子被吊死在悬崖上。而他们中两个的母亲利巴斯“从开始收割大麦到降秋雨的时候,一直守护在尸体旁边:每天晚上,她用袋子盖在尸体上,保护着他们不让飞鸟和野兽靠近……”(勒维纳斯,2002)34基遍人虽然收获了报复性正义,却因为缺乏慈悲,被排斥在以色列人之外。
勒维纳斯指出:“在人类状况和正义本身晦暗的景象之后还存在的东西,高于理性秩序(或者说仅仅秩序本身)固有的残忍的东西,就是这位妇女、这位母亲、这位利斯巴·巴特·爱亚的形象,她为混杂在其他尸体中的自己的儿子们守灵达六个月之久,不让这些遗体遭受飞禽走兽的损害。他们是人和上帝铁面无私的牺牲品。在为不朽的原则流了那么多的血泪之后,留下的是个人的牺牲,在正义的辩证活力和矛盾转化当中,这种牺牲毫不犹豫地找出了一条端正而可靠的道路。”(勒维纳斯,2002)37(www.xing528.com)
爱的内涵也是极其丰富的,有仁慈之爱、人类之爱、兄弟之友爱、情爱、亲情之关爱;爱有博大,也见微知著;从宗教角度看来,爱是其他伦理的内涵,具有最终的拯救价值,当一切消散,唯有爱不息。爱被所有人强调,更多地呈现一种宗教色彩,在现实生活本身的复杂性面前,单纯的爱无所作为,具体行为的规定性和可操作性才构成伦理诉求,关怀伦理学大概就是期待对爱做出直接伦理反应的伦理理论,这实际上导致行为导向上的含混性,行为本身是含混的,但是伦理作为对行为的指导却应该是清晰和明了的,能够自洽的。
因此,关怀伦理学被认为导向了一种美德伦理学。“正如我们注意到的,‘做慈爱的父母’不是一个算计我们应当如何行动的问题,做忠诚的朋友或可靠的员工也一样,具有慈爱、忠诚、可靠的品德就会成为某种人(a certain kind of person),而且父母和朋友一样都不是那种无偏私地‘尽他们的责任’的人。”(雷切尔斯,2008)174而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关怀伦理又被看作美德伦理的一个部分,美德伦理就是探索应该做什么样的人,在伦理理论角度是完全不同的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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