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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利主义的辩护:规则实际上是无效的,要考量并权衡所有结果

时间:2023-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也就是说,那些反功利主义者所假设的情况是不真实的。为了避免古典功利主义与一般的道德规则或者常识的冲突,功利主义调整了自己的方向。这个新版的理论被称为“准则功利主义”,以区别于原来的理论,现在一般称为“行为功利主义”111。然而,规范功利主义者无法面对“例外”问题。如果必须设定太多的例外,我们就得到一个行为功利主义,这使得规则实际上是无效的。功利主义者则要求我们考量并权衡所有可能的结果。

功利主义的辩护:规则实际上是无效的,要考量并权衡所有结果

功利主义者对于这些批评也进行了有力的回应,大致有如下三个方面(雷切尔斯,2008)109 -116:

(1)第一个辩护:否认某些假定的结果会是善的。

也就是说,那些反功利主义者所假设的情况是不真实的。比如在一个医学实验中,对许多儿童(动物)进行痛苦甚至致命的实验,将会拯救数千万儿童的生命。功利主义者认为我们无法同意或者认定对数百儿童进行实验就会带来最好的结果,这个案例的陈述本身就有问题,牺牲数百儿童,它得不出数千万儿童会得救的事实,对儿童的实验可能产生极坏的结果。

这个辩护看起来有道理,但是无法否认的是一些撒谎、侵犯人权、背信的事件确实在基本的量上(人数或者财富统计)看起来是好的结果。至于是否为最好结果,这可能是功利主义者也无法说清楚的事情,这个辩护的根本问题是并未解决结果的判定问题,如果结果不明,按照功利主义的逻辑,正当的行为如何可能呢?

(2)第二个辩护:改善版的规范功利主义。

为了避免古典功利主义与一般的道德规则或者常识的冲突,功利主义调整了自己的方向。他们不再问“什么行为带来最好的结果?”,而是问“如果要想使幸福最大化,什么规范是我们应当遵循的?”。然后,再根据这些规范来决定个人行为是可接受的还是不可接受的,以此来判断它们正当与否。这个新版的理论被称为“准则功利主义”(rule-utilitarianism),以区别于原来的理论,现在一般称为“行为功利主义”(雷切尔斯,2008)111

使用规范有好处,因为它能够避免很多原来对行为功利主义者的责难,特别是避免了对每次具体行为进行道德衡量的临时性与不可行性,也在一定程度上与我们的一般道德感觉和一些传统与通行的规范体系相容,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指南。

然而,规范功利主义者无法面对“例外”问题。制定一条规范最困难的是其无法囊括一切情况,当然也无法保证结果(伦理实践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知性)。比如,“除非自卫,绝不能杀人”这样一个看似完善的规则,对一个需要通过堕胎来挽救自己生命的孕妇来说,应该怎么办?还有在颇具争议的“安乐死”案例中,该如何选择?如果必须设定太多的例外,我们就得到一个行为功利主义,这使得规则实际上是无效的。如果无视例外,可能会忘记了“最大幸福”的功利动机,陷入一个僵化、教条的规则崇拜陷阱。

(3)第三个辩护:道德常识并非总是对的。(www.xing528.com)

首先,在功利主义者看来,所有的道德价值都有一个功利的基础,类似公正、权利、守信、重诺等看似常识性的“道德良心”和价值都拥有一个功利的基础,恰恰因为功利说明了上述这样的常识为什么如此重要。那么这样看来,功利标准是更加根本的价值或者标准,我们的道德忠诚应该是功利原则:如果撒谎更好,那么就应该撒谎!

但是结果不确定性的问题照样存在:如果不撒谎是一个已经过功利检验的价值,那它在面对一些情境性的不良功利后果时是否应该做出让步?哪个结果更加重要:是经过时间检验的,还是即时和情境性的?

其次,例外情况下,直觉反应不足信。我们在生活中经历的失信、侵犯人们基本权利和撒谎欺骗大多带来的是不好的后果,由此基于功利和多数考量的累积产生的直觉是:这些谎言或者欺骗是悲惨和不幸的来源,我们谴责这样的行为。但是在谎言产生善的结果时,对谎言的直觉性谴责实际上是不符合直觉得以产生的原则的,这样看来抽象的功利原则作为一种更加根本的原因应当比一般的直觉更具判断价值。这个辩护与上一个辩护有异曲同工之处。这样看来还是那句话:如果撒谎更好,那么就应该撒谎!

这同样引出了“什么是最好结果?”的问题。如果这次撒谎导致某些好的结果,但是长远看来撒谎的人们是否可能导致一个更加恶劣的结果呢(直觉上量的多数)?特别是在人类对未来如此无知的基础上。

最后,应该考量全部结果。也就是说,在考察一个从常识角度看来“坏”的行动时,我们往往会聚焦于其坏的结果,而不太关注好的方面(有时甚至是一种自然的结果)。功利主义者则要求我们考量并权衡所有可能的结果。比如当功利主义者要求我们不是去享乐,而是将我们的资源用于援助那些世界其他地区的挨饿者时,这种看起来要求太高的问题是从挨饿的人的角度来思考,还是从全部结果的角度来思考可能是值得考量的。

然而,问题可能在于:分歧和争议会聚焦到结果的判定上,谁拥有结果的判定权呢?

总的看来,功利主义无法避免的一个核心难题就是它的回溯式判断希望结果是清晰的、可测定的,而从理论上说这恰好是人们做不到的。如果未知结果为何,又何以判断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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