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金太尔(2008)50指出:“康德本人当然毫不怀疑何种准则事实上是道德的表达;有德性的凡人也无须哲学家去告诉他们善良的意志何在,而康德也从未怀疑过他从自己有德性的父母处学到的那些准则正是那些受理性检证的准则。因此,如果说克尔凯郭尔的道德学的内容是保守的,那么康德的道德学的内容也同样是保守的,这不足为奇。柯尼斯堡的康德的孩提时代与哥本哈根的克尔凯郭尔的孩提时代,都深受路德教的熏陶,所以尽管两人相距百年之久,却带有相同的传统道德印记。”
这样看来,事情就变得清晰了。康德实际上一手接过的是神的诫言体系(通过家庭和宗教信仰),类似上帝的话或者十诫,甚至更加繁复的来自《圣经》或《塔木德》等规训文本所倡导的道德体系;另一方面,神诫论往往要面临这样的困难:缺乏某种超自然之存在的理性基础,也不能证明这种超自然存在物的支持足以令所讨论的道德体系合理且有用。所以,康德期望为其传承的道德规训体系找到一种合理的论证基础,这个东西就是理性。作为人的本性之一,单靠推理我们就可以建立起整套正确的道德规则,就像数学与逻辑推理一样。然而,康德继承的道德条目与其理性论证的路径是两条不同的路,在方法上甚至是南辕北辙的,这导致康德自我辩护的困难性。
但是,康德的训诫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活”在很多一般人心中的。康德说的这些戒条是如此接近我们的道德感觉,有部分原因基于其提出的融贯性要求:“道德理由如果确实是有效的,它对所有的人,在所有的时候都有约束。这是一个融贯的要求,并且康德认为没有哪个理性的人能够否认它,这是对的。”(雷切尔斯,2008)128可能一些被康德提到的道德条目是具有普遍历史传承性与合理内核的,另外原因是其思想影响力传播开来的结果。(www.xing528.com)
从传播伦理的角度来看,康德的绝对命令有不可忽视的价值。从大的方面来看,也许“表达自由”可以是这样一种绝对命令。还有比如一般情况下不撒谎应该是对一个传播者的基本与普遍的要求,特别在新闻记者的职业伦理中这也应该是一个强规范。然而,我们已经看到,把不撒谎贯彻到传播活动的每一场景和情境中是比较困难的。尤其是传播活动从来就与具体情境密切相关,是一种实践性特别强的活动,与康德式的强规范存在内在冲突。更准确地说,现代传播的活动与观念的诞生是对作为重新发现的个人地位与关系的动态探索过程,这个过程总是指向未来和不确定世界,它恰好是对过去枷锁式僵死规范体系的一种反抗,因此无论是神诫式的还是绝对命令的强规范方式都可能难以完整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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