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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的风险特征揭示

时间:2023-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此,可以指出风险社会中的风险的一些基本特征。能够想见的、得到一定阐明的风险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危险。在贝克38看来,全球化“是第二次现代性的代言词”,而第二现代性恰恰是对应工业社会的风险社会的特征或指称,因此风险社会和全球化是一种一而二,二而一的过程,是这个时代两个联系紧密的基本特征。也就是说,风险的强度、频度和影响面都是全球化的,全球化也意味着一种全球的风险事实和全球化的风险意识的产生。

风险社会的风险特征揭示

由此,可以指出风险社会中的风险的一些基本特征。

首先,从客观现实层面来看,当今世界确实存在一些范围和影响力巨大的风险,这些风险虽然不一定发生,却是我们可以想见的,比如核威胁。现在有些层面的风险实际上已经产生了危险事实,贝克就确认了三个层面的危险:“第一,生态危机;第二,全球经济危机;第三,(自‘9·11’事件以来)跨国恐怖主义网络所带来的危险。”(贝克,2006b)100对应的现实事例很多,比如近年来频发的生态危害事件,2008年的全球金融海啸,最近的有世界各地发生的恐怖主义袭击事件。当许多活生生的人在恐怖活动中突然丧生,通过电视的生动显现,对人们的震撼可想而知。这些危害普遍具有显现的时间滞后性、突发性和超常规性(贝克,2006c)69

能够想见的、得到一定阐明的风险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危险(当然也会引起另外的风险)。风险最核心的特征应该在于其彻底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也就是说,你可能不知道危险在哪里,是否出现,什么样的,什么时候。就风险的这个特征来说,没有全能的专家。而且更进一步,人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将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人们的知识和对自然的改造本身就隐藏风险。比如人们想通过某种行为或者策略控制某种风险的发生、驱散危险和化解危机,但是却可能为下一个风险的出现埋下伏笔。

风险自然也包括其不确定性在人类心灵和心理上所引起的茫然、不知所措的感觉。这就已经进入认知层面了。首先是将风险作为一种开放的不确定性的知识,其次是一些已经发生的灾害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震撼着人们的感官(危害的背后又是风险),这导致一种强风险意识的产生,如果形成大面积恐慌,不但会加剧已有的危险,其本身也是一种风险源。基于这种情况,吉登斯指出两个方面的情况:风险意识本身作为风险——风险中的“知识鸿沟”不可能被宗教巫术知识转变为“确定感”。分布趋于均匀的风险意识——我们共同面对的许多危险已为广大的公众所了解(吉登斯,2000)109

而且,风险是全球化的。在贝克(2004a)38看来,全球化“是第二次现代性的代言词”,而第二现代性恰恰是对应工业社会的风险社会的特征或指称,因此风险社会和全球化是一种一而二,二而一的过程,是这个时代两个联系紧密的基本特征。吉登斯也是从全球化角度来勾画风险的:高强度意义上的风险全球化,突发事件不断增长意义上的风险全球化(吉登斯,2000)109。也就是说,风险的强度、频度和影响面都是全球化的,全球化也意味着一种全球的风险事实和全球化的风险意识的产生。它们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全球化增加了风险的来源,放大了风险的影响,强化了风险的后果;全球化推动了全球风险意识或者文化的形成;全球化要求风险治理的全球性(杨雪冬,2006)231 -232。(www.xing528.com)

除了科技所产生的难以预料的风险外,风险还有一个制度性的层面。吉登斯(2000)109指出了“影响着千百万人生活机会的制度化风险环境的发展,例如投资市场”。斯科特·拉什和布恩·维尼在给贝克作品英译本的序言中认为:“主要的风险,甚至是技术最密集活动的风险(事实上特别是技术最密集的活动)是……对机构和行动者的社会依赖性。机构和行为者可能——在可论证和日益增长的意义上——对于被正在讨论的风险所影响的大多数人是外来的、模糊的和难以接近的。”(鲍曼,2002b)238这段话既指出了风险的制度性根源,也暗示了一种“有组织不负责任”(organized irresponsibility)的状况:也就是说,我们见得到危害和灾难,但是却难以找到对应的责任人,于是公司、政策制定者和专家们结成的联盟委过于“风险”,风险在这套修辞体系中充当了一个“准行为主体”的角色(贝克,2006a)136

风险还在个体层面引起回响。风险社会是一个日益个体化的社会。实际上,个人是风险最后的承担者,大部分危害最终要在个人身上实现,同时由于个人相对机构的弱势处境,他们往往成为一些有组织不负责任行为的直接牺牲品,个人在风险中说到底是无助的。鲍曼就指出:“风险信息的运作方式,集体产生的危险被‘丢入’以个人作为牺牲品的私人化世界中,并且转化成个人单独面对并通过其努力与之抗争的现实中。”(鲍曼,2002b)237除了现实上的伤害,心理上的无力反应可能更加严重。“社会问题逐渐以心理学的方式被感知:个人机能不全、负罪感、焦虑、冲突和紧张。”(贝克,2004a)123由于风险的彻底未知性,它对于大多数受其影响的人来说是难以接近的,甚至是无法描述、定位和表达的,更谈不上治理和驱除。长期处于这种灾难临头的感受状况中,人们将会感觉力不从心、孤独、恐惧,将会危及其本体性安全,使人们遭遇存在性焦虑。这种内源性焦虑可能导致人们对风险认知的努力,而这种认知最后可能导致某种风险成为事实或者加速发生,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将成为危机的“导演”和具体行为人。

风险遵循着自己的分配逻辑。其在本质上与财富不同,虽然难以感知,却借由因果推论,通过知识形式被建构起来:“它们在知识里可以被改变、夸大、转化或者削减,并就此而言,它们是可以随意被社会界定和建构的。”(贝克,2004a)20风险在分配上也不同于财富的分配逻辑,“你可以拥有财富,但必定会受到风险的折磨;可以说,风险是文明强加的”(贝克,2004a)21。而且,更进一步,“它们包含着一种打破了阶级和民族社会模式的‘飞去来器效应’。生态灾难和核泄漏是不在乎国家的边界的。即使是富裕和有权势的人也在所难免”(贝克,2004a)21。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风险是全球、全面和相对“平等”的,同时也肯定是普遍的。

综上所述,现代风险总是在一个风险社会的语境中才能得到讨论和阐释,而这种风险社会的现代风险无处不在,充斥在社会和世界的各个层面和角落,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广泛的影响力和危害的全球性(贝克,2006c)84,作为一种人为技术的后果,再难被技术“驯化”。风险作为一种被感知到的社会现实(风险社会),总是激励着人们的治理和改善的努力(无论是否可以治理或改善),它作为一种成功的(宏大)叙事方式(无论是管理式的、科学式的还是风险理论式的),已经构成了人们行动和思考的原始底色和基本背景,它天然蕴涵着伦理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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