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搭建项目管理信息反馈桥梁,提供评估客观依据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由第三方执行的参与式监测评估贯穿了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在本项目执行期间(2016年至2021年),监测小组对本项目直接受影响地区4个垃圾焚烧发电厂附近3km范围内的区域所涉及的4个街道和1个镇的9个社区的23个村小组的5726户,17295人进行了不低于5%的抽样问卷调查,监测累计抽样调查1184份问卷,其中社区居民有效问卷为1123份,社区医生问卷29份,清洁工和垃圾车驾驶员问卷110份,垃圾焚烧发电厂职工问卷59份。
除此之外,监测团队组织项目业主单位、实施机构、NGO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开展座谈会,累计34次区级职能部门科室座谈和访问,了解他们对项目的态度、项目进展的看法、可能出现的社会影响及解决的措施;对垃圾焚烧发电厂周边居民(关注到妇女、低保户等弱势群体)、影响的学校、社区医生、清洁工、垃圾运输车驾驶员等群体开展焦点组讨论,实地参观考察垃圾焚烧发电厂并进行了座谈和讨论,累计38人次社区村组负责人深度访谈;走访了绿色昆明环保组织;在项目影响的区域内针对焦点人群开展了54组焦点组讨论,多角度客观地了解他们对项目的认知、项目对他们的影响,他们对项目信息公开的要求和对公众参与的态度,以及他们对项目建设的相关建议。
监测团队在每年一次的年度监测评估后,基于以上调查,建立监测评估信息系统,将涉及监测评估的各类数据分类建立数据库,整理监测资料,形成正式的外部监测报告提交项目管理办公室及世界银行。报告的及时反馈将为世界银行、项目执行机构和实施单位更全面地了解项目信息公开、宣传活动及公众参与的实施情况和成效提供客观评估的依据。持续的年度监测评估还可以针对各期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和反馈,以便项目办及时了解当前阶段的相关工作进度、取得的效果和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动态地把握项目每个阶段的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
图69 第三方外部监测单位在项目中的互动关系图
(二)为项目公众参与咨询专家优化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方案提供参考
本项目信息公开与公众意识提升能取得显著成效,其中一个关键在于项目聘请了以云南大学蔡葵教授带队的公众参与咨询专家连续的跟进辅导,结合实际需求和项目特点,通过信息披露、开展与社区和公众的互动,以及建立问题解决渠道三类策略来促进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信息透明及公众知晓率,提升公众参与度,提高问题的解决效率。通过一系列活动让各个企业掌握了科学的工作策略和方法,并逐步形成规范的宣传机制。在整个过程中由独立第三方对活动成效进行持续监测和反馈,能够及时了解在整个示范过程中公众信息知晓度和满意度的变化趋势,同时监测评估活动也从不同角度采集公众意见,使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活动设计能够做出及时地调整和有针对性的改善,很好地保证了项目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的相关活动能够切实地推进,顺利达到项目成果框架指标要求。(www.xing528.com)
例如:在第一期的监测评估过程中,监测工作团队从社区居民处了解到,当时各社区投诉最多的问题是关于垃圾清运方面,包括:垃圾清运不及时,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垃圾车车速过快,负责清运的车辆不正规或未封闭等。虽然垃圾清运工作不属于项目示范企业的工作范围,但普通居民对此难以区分,并将之视为一个整体,把对垃圾清运问题的不满均归于垃圾焚烧发电厂,强化了他们对垃圾焚烧发电的抵触心理。经过监测报告的反馈,公众参与咨询专家分别于 2017 年 3 月和 10 月向昆明市人大递交了“关于改善昆明市垃圾车运输质量的建议”和“关于空港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车运输路线的建议”两份提案,陈述社区反映的垃圾车运输过程中给社区带来的环境和安全方面的负面影响和隐患,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方案。两份提案先后得到了昆明市人大、昆明市城管局的回复,相应政府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使以上问题得到极大的改善。通过后期的监测,在2018—2019年期间,昆明市主城区垃圾收运车辆逐步更新升级,与之相关问题已有明显改善。相关问题解决后,居民对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态度也随之转变,居民满意度已明显提高。
(三)协助提升项目正面社会效益
项目信息公开与公众意识提升的监测与评估属于项目社会影响监测和评估的一部分,在项目监测评估过程中,监测小组还在完成监测评估工作的同时,进一步致力于提升项目正面社会效应。这主要体现在:
(1)在监测过程中,根据基线调查的结果,在排查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遗留问题之后,结合公众需求,对现有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方式进行优化,解决公众参与不足的问题。
(2)引导公众关注点改变:在调查的过程中,正面引导公众更多的关注自身的垃圾分类行为而非只关注垃圾焚烧本身;有意识的引导利益相关方(包括民众)更多关注垃圾焚烧生产工艺流程,了解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和检测结果,提高自我的科学认识,并持续关注生活垃圾综合管理(包括垃圾分类),而不仅限于垃圾焚烧对环境的影响,尽可能在公众意识提升及公众参与中,强调并灌输正面积极的项目影响,提升项目正面社会效益。
(3)敦促各示范企业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工作,维护好与周边社区的关系,帮助周边居民进一步提升对垃圾焚烧发电的认知和认可度;进一步推动公众开放活动常态化、规范化,不断拓宽社会各界参与渠道,充分发挥环保宣传教育作用,从而进一步推动垃圾分类及垃圾资源化利用;进一步利用好各种线上平台和沟通工具,以更便捷的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提高工作效率,扩大项目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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