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欧盟废物管理由早期单纯处理转向综合治理,开始重视源头控制和综合利用,从而有效控制污染、回收资源,从根本上转变了废物管理的内涵。几乎所有欧盟成员国在废物管理上都经历了巨大的转变,强调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并将资源化作为废物处理的最终发展目标,有效提高了物质和能源的回收利用。
欧盟各国普遍制定了一个由法律、经济、管理相结合的三位一体政策,把固体废弃物管理目标向源头减量化延伸,通过对垃圾的全过程控制,实现商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全过程良性循环,从而减少固体废弃物的最终处理量。欧洲的废物管理目标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垃圾产生源头减量化、再生循环资源化、最终处理处置。
大多数欧洲国家由政府负责整个生活垃圾的管理。在城市生活管理方面,从垃圾处理到垃圾管理,再到垃圾综合管理,其垃圾管理的范畴及内容的延伸均有所不同;欧盟从循环经济的角度,建立了数据统计及指标体系,将固体废弃物管理纳入产品生命周期进行综合评价,欧盟建立的循环经济指标体系如表41所示,并从2000年起开始对欧盟各国开始进行统一的数据收集和统计,从指标体系中可以看出垃圾产生及垃圾管理是主要内容,其中人均垃圾产生量及资源回收率被认为是垃圾管理最重要的两个指标。
表41 欧盟循环经济指标体系
续表41
1994年德国颁布了《循环经济和废物管理法》,并于1996年正式实施。该循环经济法覆盖了欧盟、联邦、州及地区四个政府层级,以欧盟颁布的准则为指导,确立了《循环经济和废弃物管理法》在联邦的中心地位。《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是从物质循环的角度出发,强调废弃物的管理应从其全生命周期考虑。该法也确定了“污染者付费”“生产者付费”等原则。因此,德国很多城市为了促进市民进行垃圾分类,采用垃圾箱容器计量收费制。收费标准根据垃圾的种类、垃圾桶的大小、清运频率等决定。一般来说,一些回收价值较高的垃圾,如纸张、塑料或玻璃包装物,不收或者收很少的处理费(根据城市的不同),仅对剩余垃圾按量收取费用,这种做法能很好地提高居民垃圾分类与减量的意识,提升居民垃圾分类效果,提高垃圾资源回收率。
资源回收率指标计算被回收的城市垃圾量(以吨计)占城市垃圾产生总量(以吨计)的比例,其中回收方式包括材料回收、堆肥和厌氧消化。
图30 欧盟各国资源回收率变化图(2004年及2014年)(www.xing528.com)
人均垃圾产生量来源于由市政部门收集起来的并通过垃圾管理系统处理的人均垃圾量,类似于中国的人均垃圾清运量;家庭垃圾是该指标的主要组成部分,但它也可能包括来自商业系统、办公区或公共区域产生的与之组成成分类似的垃圾。
图31为2000—2017年欧盟人均垃圾产生量变化图,图30为2004年与2014年各国资源回收率的比较,可见保持可持续的数据收集及稳定的指标核算方法,通过数据的收集和汇总,可以对一定范围内的垃圾管理数据进行有效的跟踪及分析,具有重要的意义。
图31 欧盟(28国)人均垃圾产生量变化图(2000—2017)
欧盟落实废弃物管理优先原则,即预防、循环前准备、循环利用、处理过程中能源回用和最终处置的优先级依次递减,指标体系的建立也以循环经济为原则。通过对欧盟固体废物指标体系的分析,发现其指标体系偏向于循环经济,注重于资源的回收,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这也比较符合欧盟处于生活垃圾精细化管理化阶段的实情。但是,考虑我国生活垃圾管理的现状及本项目的背景,该指标体系中关于部分指标的细化比较彻底,且带有浓重的欧盟特色,因此对其指标体系进行筛选。从生活垃圾管理全流程中涉及的各个环节出发,筛选通用的指标,去除特色指标,例如原材料自足率、特定垃圾的回收率、二次原材料中各类材料的贡献等,得到以下欧盟生活垃圾统计指标体系,其中涵盖了生活垃圾产生环节、回收利用环节以及经费环节,为构建新的统计指标体系提供值得参考的国际经验。
表42 欧盟生活垃圾指标体系
表43 日本一般废弃物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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