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术之为道也,精微而神,言之不足①,而行有余②;有余,故能兼四海而照幽冥。权之为势也,健悍以大③,不待贵贱,操之者重;重,故能夺主威而顺当世④。是以明君未尝示人术而借下权也。孔子曰:“未可与权⑤。”是故圣人显诸仁,藏诸用⑥,神而化之,使民宜之⑦,然后致其治而成其功。功业效于民,美誉传于世,然后君乃得称明,臣乃得称忠。此所谓明据下作⑧,忠依上成,二人同心,其利断金也。
【注释】
①不足:不够,指其理论上有不足之处。战国时申不害、韩非等提倡术治,主张君主以各种手段制服臣下。在汉代,其术治学说曾受到非议。杨雄《法言·问道》:“申、韩之术,不仁至矣,若何牛羊之用人也!”《汉书·武帝纪》:“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冬十月……丞相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可见在汉代,术治学说被认为是一种不仁之说而受到了取缔,所以此文说它“不足”。②有余:超过了标准,指它的实际作用超过了标准的办法,即超过了汉武帝以来在理论上占正统地位的儒家倡导的仁义道德之法。③健:刚强有力。悍:强劲凶猛。以:与上文“而”相对,相当于“而”。④世:原作“也”,依汪继培改。⑤原作“可与权”,据《论语·子罕》当作“未可与权”,意思是权柄不可下借。此补“未”字。⑥见《周易·系辞上》。这里的意思是:显示仁德,荫福万民,深藏权术,由帝王自己掌握。孔颖达《正义》:“言道之为体,显现仁功,衣被万物,是显诸仁也。谓潜藏功用,不使物知,是藏诸用也。”⑦见《周易·系辞下》。《正义》:“言所以通其变者,欲使神理微妙而变化之,使民各得其宜。”这里的意思是:要灵活掌握法、术、权、势,发挥它的神妙的功用。⑧作:彭铎先生说,“作”与篇首“起”互文,作,起。
【品读】
中国古代传统政治的本质特征是“霸王道杂用之”。所谓“王道”,是儒家政治理论;所谓“霸道”,是法家理论及其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运用。而法、术、势是法家政治思想的三足。这段文字,体现了王符对于法家治国思想中权术运用的认同。
法家是战国时期正式形成,并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的一个重要思想流派。它的出现标志着中国传统政治学的高度成熟。按学派考察,前期法家可以区分为“法”“术”“势”三派。重法以商鞅为代表,重术以申不害为大宗,重势以慎到为旗帜,这三人形成了战国法家的三大巨擘。等到韩非子登场,终于将“法”“术”“势”三派有机地综合起来,完成了集法家基本理论于一体的工作。
法家对于治国所追求的理想格局是:政治上高度集权于君主一人,构筑起“大一统”的尊卑有序的政治管理体制。要达到这一目的,君主必须拥有高明的政治手段与强大的政治资源。这里的政治手段,法家认为就是驾驭操控臣下民众的“术”;这里的政治资源,法家认为不外乎君主掌握至高无上的“势”。“术”就是专制君主驾驭、掌控臣民的权术与谋略,它要求由君主独操,深藏于君主胸中,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是典型的阴谋手段。君主用术之时不要显露出自己的欲望和用意,以防臣子有机可乘。如果君主表现出个人的好恶,臣下就会加以利用而投其所好。有个“薛公献珥”的故事:薛公田婴担任齐相,齐威王的夫人死了,宫中有十个姬妾都被王宠爱着,薛公想探知齐王打算立哪个姬妾为夫人,又不便明问,于是制作了十个珠玉耳饰,把其中一个制作得特别精美的,一起献给齐王。这样,只要看到那只最精美的耳饰由谁佩带,就可知齐王要立谁为夫人了。可见,君主深藏心迹,在臣属心目中永远保持一种深藏不露、高深莫测的形象极为重要。而“势”就是势位,指统治者的权威,即政权力量,“势者,胜众之资也”(《韩非子·八经》)。比如尧这样的圣人如果是匹夫,那么便无法管好三个人,而桀纣这样的恶人如果在天子位置上,那么就足以把天下推入灾难的深渊,这就是因为匹夫无势而天子有势。又如春秋时期,齐国的国相田常向齐简公请求爵禄赐给群臣,对下则用小斗进大斗出的办法把粮食施舍给百姓。结果,齐简公丧失了赏赐的大权而被田常掌握,在齐简公即位的第四年就被弑杀。可见,权势作为关键的“生杀之柄”,必须由君主独自掌握,绝不能与臣下共享。因此,君主要实现独头政治,最紧要的是权势一定要超过一切臣属。
再来看看王符对“术”和“势”的理解。王符认为,“术”作为治国之道,精微而神妙,用语言不足以说明,而实行起来却有极广泛的作用。正因为其作用广泛,所以能兼覆天下而光照一切幽暗之区。对于“势”,他认为“权之为势也”。“权”作为一种威势,强悍而广大,不论贵贱,掌握它的就势重,势重就能取得君主的威力而使天下归顺。因此,贤明的君主从不让人看到自己的权术,也不把自己的权柄让给别人。孔子说,权柄不可予人。所以,圣人显示仁德于万民,而把权术深藏于心,使它神秘莫测,变化无穷,施与百姓,各得其宜,从而达到天下大治,成就自己的功业。由此说来,王符的观点与法家的说法有相通之处。(https://www.xing528.com)
东汉末年,外戚和宦官交替专权。王符之所以强调权术思想,根本目的是要巩固君主的统治,改除积弊,重振东汉朝纲。因此,术要深藏不露,权要紧握不放,只有“不示人术而借下权”,君臣才有可能上下同心、相辅相成,达到“其利断金”的目的。不过,王符所说的表面上显现出自己的仁爱宽厚,暗中则神奇地使用术,既表明他对法家法、术、势兼治思想的继承与改造,也体现了我国阳儒阴法的传统统治思想。
【扩展阅读】
导言:韩非认为,申不害提倡运用的术和商鞅主张实行的法对治理国家缺一不可,都是称王天下必须具备的东西。从所选文字中可以看出韩非思想的渊源以及法家思想在韩非手上出现的创造性发展。
术法不可一无
问者曰:“申不害、公孙鞅,此二家之言孰急于国?”应之曰:“是不可程也。人不食,十日则死;大寒之隆,不衣亦死。谓之衣食孰急于人,则是不可一无也,皆养生之具也。今申不害言术,而公孙鞅为法。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所师也。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节选自《韩非子集解》卷第十七《定法第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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