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御寇①,《诗》美薄伐②,自古有战,非乃今也。《传》曰:“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也,圣人所以兴,乱人所以废③。”齐桓、晋文、宋襄,衰世诸侯,犹耻天下有相灭而己不能救④,况皇天所命四海主乎?晋、楚大夫,小国之臣,犹耻己之身而有相侵⑤,况天子三公典世任者乎?公刘仁德,广被行苇⑥,况含血之人⑦,己同类乎?一人吁嗟,王道为亏,况灭没之民百万乎?《书》曰:“天子作民父母⑧。”父母之于子也,岂可坐观其为寇贼之所屠剥,立视其为狗豕之所啖食乎⑨?
【注释】
①《周易·蒙》作“利御寇”。清卢文弨疑“制”为“利”之误。②《诗·小雅·六月》:“薄伐猃狁”诗中赞美了周宣王讨伐猃狁的战争。薄:句首语气词。③语本《左传·襄公二十七年》。五材:指金、木、水、火、土。兵属金,五材不能偏废,所以说不能去兵。文德:指礼乐教化,相对武功而言。《论语·子罕》朱熹集注:“道之显者谓之文,盖礼乐制度之谓。”圣人:指汤、武。乱人:指桀、纣。④《公羊传·僖公二年》:“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桓公不能救,则桓公耻之也。”⑤《左传·成公十六年》:“栾武子曰:‘不可以当吾世而失诸侯。’”栾武子:春秋时期晋国大夫栾书。已之身:自己活着的时候。⑥公刘:周朝时期的先祖,率族人迁豳,开创了周的基业。被:覆盖,引申为施与恩德。行苇见《救边篇》注。⑦含血:这里指人类。《汉书·赵壹传》:“使干皮复含血,枯骨复被肉。”⑧语见《尚书·洪范》。⑨啖(dàn):吃。
【品读】
《易经》以捍御寇盗为吉利,《诗经》亦赞美对猃狁的讨伐,自古就有战争,不只是今天。《左传》中说谁能够去掉武器?武器是用来威慑不守法律者而宣扬礼仪德化的,圣人凭武力而兴起,乱人因武力而废灭。这段文字,王符引经据典,旨在说明战争存在的必要性。特别是,对于东汉羌人发生的叛乱,更强调国家要通过武力去制止和震慑,而不是弃边徙民,让百姓遭受灾难。
众所周知,中国自古以农立国,中华文明主要以农耕文明为本。农业民族乐天知命,对人际关系的要求是和谐、互助的关系,很少有征服别人、开疆拓土的野心。但是,这并不等于说中华民族就拒绝武力和战争。古人云:“凡兵之兴,不得已也。国乱之是除,民暴之是去,非以残民而生乱也。”(《投笔肤谈·本谋第一》)人们进行战争,不是主动、自觉地去发动,往往是迫不得已而为。一旦国家发生祸乱,民间发生暴乱,有时只能靠武力才能解除。
然而,王符生活的时代,当羌人发动的叛乱危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时,部分公卿大臣借口军费浩繁、转运疲惫、百姓苦役,主张放弃边地,内迁边民,企图以此平边患,保中原,而不诉诸武力和战争去征讨。在王符看来,这无异于朝廷见死不救,置人民于不顾。以史为鉴,公元前659年,狄人攻打诸侯国邢国。齐、宋、曹三国联军救邢,但大军驻扎在聂北,未及救援。结果,邢国被狄人攻破,邢国难民也纷纷逃到诸侯联军中。《公羊传》叙及此事有言:“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桓公不能救,则桓公耻之。”王符认为,齐桓公、晋文公、宋襄公是衰世的诸侯,尚且以天下相互灭亡而自己不能救助为耻,何况上天所委任的作为四海主宰的人呢?这就是说,在国家危难之时,代理上天行使管理职责的君主有责任救助人民,这是君王不可忘怀的天赋道义。再比如晋国大夫栾书,作为一方诸侯的臣子,尚耻于自己执政时国家被侵犯,何况是三公担当治世重任的人呢?王符以晋国大夫为例,意在痛斥身为公卿大臣的庞参、邓骘之辈,应该向栾书学习,而不是主张放弃凉州,退保三辅。(www.xing528.com)
最后,王符还论及了周先祖公刘,认为其仁爱之德,普照众生,连草木都要施于,更不要说天下百姓了。这就将论述的落脚点放在了人民的身上。毕竟“国以民为基,贵以贱为本”。无论是皇帝还是公卿大臣,不用武力征讨羌人且弃边徙民的做法,无异于将人民置于灾难之中。
【扩展阅读】
导言:胡人游牧的生活方式容易对边疆地区进行骚扰掠夺,因此边地军民常处于水火之中,这就需要朝廷发兵相救。但事实上,因距离遥远,发兵或不发,发兵多与少,在很大程度上都会影响国家是否陷于被动境地,人民是否不得安宁。
救或不救
胡人衣食之业不著于地,其势易以扰乱边境。何以明之?胡人食肉饮酪,衣皮毛,非有城郭田宅之归居,如飞鸟走兽于广楙,美草甘水则止,草尽水竭则移。以是观之,往来转徙,时至时去,此胡人之生业,而中国之所以离南畮也。今使胡人数处转牧行猎于塞下,或当燕代,或当上郡、北地、陇西,以候备塞之卒,卒少则入。陛下不救,则边民绝望而有降敌之心;救之,少发则不足,多发,远县才至,则胡又已去。聚而不罢,为费甚大;罢之,则胡复入。如此连年,则中国贫苦而民不安矣。
(节选自《汉书补注·列传》第十九卷《爰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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