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 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1)总则。
为规范澄江抚仙湖径流区植被恢复治理工程PPP项目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特制定本验收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澄江抚仙湖径流区植被恢复治理工程PPP项目合同体系施工合同中全部建设内容的工程质量验收,验收包括初验、终验、竣工验收。
(2)验收组织。
项目公司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工程通过初验、终验和竣工验收后,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初验和终验造林工程可由项目公司委托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参与造林工程验收,报备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查确认,第三方验收成果须通过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后,方可作为验收依据。
终验合格后,项目公司向县林业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通过竣工验收后,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在工程竣工档案备案七日内,颁发工程验收证书。
(3)验收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可组织初验:以单位工程为验收单元,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全部建设内容。施工单位自检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确认建设内容符合施工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要求,监理单位现场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进行了核验。工程质量评定表完整,施工、监理、造价、设计等单位签章齐全、资料完整。
满足以下条件可组织终验:完成施工合同约定全部建设内容,已到合同约定的管养期。管养期内对初验不合格植物进行补植补造,保存率符合施工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要求。配套水利基础设施和其他配套设施工程完好无损使用功能正常,施工临时设施消除迹地,恢复土地原有使用功能。施工单位自检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项目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抽查发现的问题全部处理完毕。工程质量评定表完整,施工、监理、造价、设计等签章齐全资料完整。
满足以下条件可组织竣工验收:完成PPP合同约定的全部建设内容。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进行了核查,设计与施工相符。监理月报、监理评估报告、监理工作总结等齐全;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了质量评估,项目公司组织并通过了终验。施工单位现场质量记录和施工资料完整,终验的全部问题整改完毕,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施工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要求。质量监督报告已经提交,并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施工管理资料和工程档案资料完整。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竣工资料。
(4)验收流程。
初验和终验流程:工程施工完工后,经监理单位审查通过,施工单位向项目公司报送初(终)验报告、申请工程初(终)验。项目公司收到工程验收申请后,确定验收日期,对符合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竣工验收流程:终验通过后,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项目公司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报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相关部门人员参与竣工验收。
(5)验收依据。
经批准的PPP入库批复文件,政府授权文件、招投标文件、PPP合同体系,以及与项目相关的文件、签报、请示、批示或会议纪要等。
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工程概预算、施工设计变更等技术资料,以及技术审查和变更批复文件等。
PPP合同体系中施工合同约定的验收要求、条件和标准。
项目的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设备和植物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
(6)质量评定工程划分。
本项目工程质量评定划分为项目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子分项工程五个等级。分项工程和子分项目工程质量应由施工单位质检部门组织自检自评,监理单位核定。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应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复核,项目公司核定。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应由竣工验收委员会评定。
(7)验收标准及要求。
①造林工程质量标准及要求
苗木质量标准:符合施工设计中苗木规格要求。
造林质量要求:整地及林地清理:按施工设计要求进行整地或清理造林地,尽可能保留造林地上原有植被,避免大规模扰动地表,不应对生境造成不可逆破坏。种植穴(槽):须符合施工设计中规格要求。施肥:初植基肥和抚育追肥的品种、数量、施肥方法按施工设计要求实施。客土、覆膜、支撑:质量要求与施工设计一致。造林位置:与施工设计图中所示一致,如有不一致应具备更改批准依据文件。造林面积:应与施工设计面积相符,小班面积允许误差为±5%。树种配置:应与施工设计或设计变更一致。造林密度: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成活率:初验成活率在95%以上。成活率是指单位面积成活株数与施工设计单位造林株数之比。保存率:终验、竣工验收保存率在90%以上,当年补植补造株数必须小于施工设计株数的10%。
抚育管护:抚育管理包括修枝打杈、补植补造、支撑、刷白、浇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等内容,符合施工设计中的相关要求。
②配套水利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标准及要求
符合施工图设计标准要求。
③其他配套设施工程和临时工程质量标准及要求
符合施工图设计标准要求,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8)验收方法及内容。
验收分为外业质量核查和内业资料检查。
①外业质量核查。
a.造林工程。
初验:以单位工程(片区)为基本验收单元全面积现场核查。
终验:以工程区划最小单元(小班)为现场核查单位,采取系统随机抽样与典型选取相结合的方法,抽查不少于上报验收面积10%的小班进行核验,抽样应覆盖单位工程的全部片区。
竣工验收:对照终验外业核查结果实地巡视并作出全面评价。
b.其他工程(配套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其他配套设施工程和临时工程)。
初验:单位工程现场全部核实。
终验:项目工程现场抽样核实。
竣工验收:实地全面巡视查验。
外业核查应形成完整的记录资料。
②内业资料检查。
初验:查阅设计、施工、监理的全部工程档案资料。
终验:以抽查为主、随机抽查,查阅设计、施工、监理的工程档案资料。
竣工验收:审阅项目公司、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9)初验方法及内容。
①外业质量核查。
a.造林工程。
以单位工程为基本验收单元,对施工范围采用全面积核查。
调查核实因子如下:
造林位置、面积。根据施工设计文件现场进行小班位置、施工面积、合格面积核实。
苗木规格、树种配置、造林密度、成活率(保存率)调查核实。
郁闭度(覆盖度)调查核实。郁闭度调查
覆盖度调查。采用目测、样方、样带等方法调查。
外观检查。乔木,灌木,地形、地貌自然顺畅,满足排水要求。
苗木有害生物。苗木应有随货同行的出圃地《植物检疫证书》,苗木不能有林业检疫性和危险性有害生物。
小班调查表。按规范格式建立验收小班属性数据库。
b.配套水利基础设施工程。
现场核实布设位置是否合理,是否满足设计功能要求。外观检查,核实材料,现场丈量长度、断面尺寸,确认数量,核实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c.其他配套设施工程和临时工程。
现场核实位置是否合理,是否满足设计功能要求。外观检查,核实材料,现场丈量长度、断面尺寸,确认数量,核实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②内业资料检查。
植物材料。苗木进场前报验由监理单位组织检测,并填报验表。苗木进场前要有随货同行的《植物检疫证书》和苗木标签。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材料。场内使用钢筋每批产品需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性能检验报告及有关复验报告,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混凝土所用原材料或半成品质量保证材料齐全,每批次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各项性能检验报告应符合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输水管道等材料需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性能检验报告及有关复验报告,符合设计要求。
现场施工资料。施工质量符合施工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合同约定施工内容。施工、监理、设计、造价、项目公司的工程资料完整,签章齐全。
(10)终验方法及内容。
①外业质量核查。
以工程区划最小单元(小班)为现场核查单位,采取随机抽样方法现场抽取不少于验收总面积10%的小班,抽样覆盖全部片区,配套水利基础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现场确定抽查项目。重点对初验不合格部分进行抽查。
外业质量核查方法及内容与初验相同。
造林工程主要抽查种植情况和抚育管护情况。其中种植情况检查主要包括面积、树种、植物配置、种植密度、种苗质量等与施工设计的一致性,以及补植补造后的成活面积、成活率,保存面积、保存率等;抚育管护情况检查主要包括围堰、支撑、修枝整形、补植、浇灌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等管护活动的痕迹。
配套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其他配套设施工程和临时工程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外观完好无损,使用功能正常,临时设施是否消除迹地,恢复土地原有使用功能。
②内业资料检查。
检查是否完成批准的PPP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初验不合格情况说明,整改方法,整改后效果,是否还存在质量隐患,以及遗留问题;抚育管护是否有原始记录台账,科学管护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员,是否有巡查记录。
查阅有关项目建设资料,评定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工程投资、财务情况,对初验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11)竣工验收方法及内容。
①外业质量查验。实地对项目工程外观、实施效果进行质量查验。
②内业资料抽查。审阅设计、施工、监理、项目公司的工程档案资料。
(12)验收质量评定。
①造林工程质量评定
a.外业质量核查评定。
质量评定内容。苗木、树种配置、造林密度、成活率(保存率)、郁闭度、整地及林地清理、种植穴(槽)、造林位置,以上内容综合评定合格,小班质量评定为合格。其中,苗木、树种配置、造林密度、成活率(保存率)、郁闭度、造林面积有一项不合格,小班质量评定为不合格。
外业质量评定。造林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核查小班全部合格、外观检查综合评定为合格,外业造林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b.内业资料检查质量评定。
质量评定内容。植物合格证明和检疫检验材料。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材料。抚育管护工作的相关资料。
内业质量评定。以上评定内容中一项不合格,内业资料检查质量评定为不合格。
c.质量评定结论。
外业质量核查与内业资料检查均合格,造林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②配套水利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评定
外业质量核查与内业资料检查均合格,配套水利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③其他配套设施工程和临时工程质量评定
外业质量核查与内业资料检查均合格,其他配套设施工程和临时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④项目工程综合质量评定
造林工程、配套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其他配套设施工程和临时工程质量评定均为合格,项目工程综合质量评定为合格。
工程质量等级由验收委员会评定,工程验收结论应经2/3以上验收委员成员同意。
工程竣工验收成果性文件是验收鉴定书,验收委员会讨论并通过验收鉴定书,验收委员会成员应在验收鉴定书上签章。
工程竣工验收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报备。对工程验收结论有异议的,应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载并签章。
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颁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由验收委员会成员协商确定。
(13)备案档案。
项目公司应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备齐工程竣工资料,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档案参照林业工程档案和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建立(纸质和数字)技术档案,及时归档。
归档材料移交时,移交部门或移交人应编制移交目录,一式两份,按目录当面清查,并在交接单上签章。
(14)附则。
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4.8.8.2 绩效监控管理
(1)总则。
澄江抚仙湖径流区植被恢复治理工程PPP项目绩效监控规定了项目绩效监控的体系、指标、内容、方法、成果等内容和要求,对项目日常运行情况及年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的跟踪、监测和管理。
(2)术语与定义。
绩效监控在设定时间和工程范围内,对植被恢复治理工程的背景值(本底值)、影响因子、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可持续性进行监控和评价,掌握植被恢复动态变化过程,以及项目产出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为绩效评价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支撑。
生态林:营造以减少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等生态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森林。
经济林:营造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目的的森林。
造林成活率:造林后3年内单位面积成活株数与总株数之比。
造林保存率:造林3年后单位面积保存株数与总株数之比。
图斑(小班):森林植被特征和立地条件基本一致,与邻近地段有明显区别的斑块。植被恢复治理工程监测、区划、面积量算最小基本单元。最小面积以能在地形图上勾绘处理为准,一般地形图上不小于4mm2且实地≥0.067hm2。
样地:以随机或系统抽样方法抽取的用以推算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的地块单元。
标准地:按规定要求选择的具有典型代表性的一定面积的地块单元。
固定标准样地:定位、定量、动态采集监测植被恢复治理工程影响因子、林草生长过程和生物动态变化而设立的固定标准样地,具有典型代表性一定面积的地块单元,用GPS标定固定标准样地,在标准样地四角设置1.2m水泥桩作为永久标识。
固定标准样地规格。木林地:20m×20m;灌木林地:10m×10m;草地:5m×5m;原生标准样地:10m×10m。
调查样地:为保证调查精度及固定标准样地不受人为破坏,在固定标准样地附近设置调查样地进行补充调查。
调查样地规格。乔木林地:10m×10m;灌木林地:5m×5m;草地:2m×2m。
绩效监控:对植被恢复治理工程实施效果及其动态变化进行的专项动态监测。
监测实施方案:在收集资料、现场调查的基础上,针对项目特点,确定监测内容、指标、方法、频次,以及监测固定标准地、调查样地布设,监测实施计划等监测技术文件。
(3)监测范围。
澄江抚仙湖径流区植被恢复治理工程PPP项目建设工程建设和运营目标,对植被类型、分布、数量、质量、结构、功能、健康、生物多样性、碳储量等生态因子,及其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进行监测。
(4)监测时段。
监测应从施工期(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运营结束。监测时段分为施工期(施工准备期)、运营(运行)期两个阶段。施工期监测施工前一次,施工结束一次。运营期监测一般1年1次。
定期收集影响因子和调查相关指标数据,径流量和土壤侵蚀量每年雨季监测;项目产出每年8—10月监测;项目效果次年1—2月或每年定期进行调查统计。
(5)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包括背景值(本底值)、影响因子、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和可持续性。
①背景值(本底值)。
背景值(本底值)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经济、森林资源现状。
自然环境状况。县域及其工程涉及乡(镇)气象、水文、地质、地形地貌、土壤、植被、土地利用、水土流失。
社会经济状况。县域及其工程涉及乡(镇)人口、劳动力、经济结构、一二三产经济收入,其中林业经济收入。
森林资源现状。县域及其工程涉及乡(镇)森林资源类型、分布、结构、健康、生物多样性,森林覆盖率等。
②影响因子。
影响因子包括自然因子和人为因子。
自然因子。立地条件包括地貌、海拔、坡向、坡位、坡形、坡度等;土壤包括土壤类型、土壤养分、枯落物厚度、腐殖质厚度和土层厚度;植被包括植物群落类型、优势种或建群种、林分优势高、林分平均高、灌木及草本平均高、平均盖度等;水土流失包括水土流失类型、强度、分布、土壤侵蚀模数,径流区水系等;土地利用包括土地利用结构、类型等。
人为因子。工程区域采挖、开垦、工业生产、水资源利用不当等人类不合理经济活动;对造林工程实施的森林管护、森林抚育等管理。
③项目产出。
项目产出包括造林工程,工程措施和临时设施。
造林工程主要内容:批复治理范围和面积与实施治理范围和面积偏差与变化情况;森林植被类型包括乔木林、竹林、经济林、灌木林;森林结构包括林种、起源、优势树种(组)、龄组、平均年龄、平均直径、平均树高、平均优势高,郁闭度、自然度、树种组成、灌木及草本覆盖度、植被总覆盖度、群落结构、林层结构和树种结构,以及森林健康,生物多样性等,产出值与计划目标值的偏差,达标情况。
工程措施和临时设施主要内容:批复作业设计与施工偏差,实施工程量;工程措施类型、分布状况;设施功能性完好和运行情况,工程措施在植被恢复治理中发挥的作用。
④项目效果。
项目效果包括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生态效益。工程区及其周边影响区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释氧、积累营养物质、净化大气环境、森林防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游憩、抵御自然灾害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动态变化;实现目标值与计划目标值的偏差,达标情况;其他直接或间接生态效益。
经济效益。项目实施经济林、林下经济、生态衍生产品、多种经营等发展情况,带动区域社会经济包括社会经济总值、第一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产值、林业产值、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变化情况;实现目标值与计划目标值的偏差,达标情况;其他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可能涉及生态文化、农耕文化、解决就业、脱贫创业、潜在公益、公众满意度等社会服务价值;实现目标值与计划目标值的偏差,达标情况;其他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
⑤可持续性。
可持续性主要指植被恢复营造林技术、优良树种和经济林引种、植物配置模式等试验;科学评价流域生态环境、森林资源、水土资源动态变化状况,确定合理的开发利用方向;项目区域及其周边影响区域社会经济和产业发展动态变化;对绩效监控模式,政策法规、建设管理机制、运营模式进行研究,积累和总结经验,为后续类似治理绩效监控提供科学依据。
(6)监测方法。
充分利用现有气象、水文、环保、土壤、地灾、水土保持观测等资料和相关技术,宏观监测与专项监测相结合;持续定位监测、不定期调查和临时性监测相结合;常规方法与卫星遥感技术相结合;建立监测数据库,及时掌握绩效的动态变化。
定位监测。设置地面固定标准样地和调查样地观测站对植被恢复数量、质量、空间分布及其恢复状况进行定期定位的分析、观测和评价,定时或连续进行资源要素及环境要素观测,获得动态变化数据,建立观测数据库,分析量化植被恢复情况,掌握植被恢复规律和工程效果。分人工观测和自动观测。
实地调查。卫星影像、无人机照片识别判读后,进行现场核实调查,对误判不清晰和发生的变化区域进行现场核查修正。
空天地一体化。建立卫星、无人机和地面相结合,集数据标准化采集、处理、传输、交换与发布的“空天地一体化”智慧监测系统,利用高分辨率航天、航空遥感卫星影像记录植被恢复工程区森林资源现状,森林植被发生的任何变化都可通过遥感解译、信息提取、识别比对及时发现,无人机对卫星影像发现的变化进行核实和确认,减少误判错判,最后通过定位监测、地面实地核查鉴别和分析判断,采集数据可实时回传,构建相关因子、植被恢复状况、项目产出、相效果动态变化的数据库,实现及时、快速、准确掌握治理状况与效果的动态变化。探索植被恢复治理绩效监控数据采集、管理和使用的方法,打造PPP项目智慧信息共享平台。
专项调查。根据工程效益数据采集及其评价需求可设置调研课题进行专项调查,专项调查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包括收集资料、询问调查、典型调查、抽样调查、巡查、普查等方法。
①背景值(本底值)。
自然环境状况。县域及其工程涉及乡(镇)气象资料可就近气象站收集,或设置小气候自动观测站观测获取;水文地质可收集查阅就近水文站资料获取;地形地貌、土壤、植被、土地利用现状、水土流失现状等可实地调查,结合收集相关资料获取。
社会经济状况。县域及其工程涉及乡(镇)社会经济状况可收集查阅县级当年公布的社会经济统计数据获取,工程范围内人口、劳动力、经济结构、一二三产经济收入,以及林业经济收入等数据可从县级统计部门或相关部门资料获取。
森林资源现状。县域及其工程涉及乡(镇)森林资源现状利用空天地一体化集成技术,结合查阅近期县域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报告,年度更新数据等资料编制项目区域森林资源调查报告——项目区域森林资源现状(背景值)。
②影响因子。
自然因子。项目区立地条件、土壤、土地利用现状可实地调查,结合查阅相关技术资料确定;水土流失强度和分布、土壤侵蚀模数的变化,径流区水系的变化可通过实地调查,结合径流区监测站收集资料,或设置相关设施设备观测获取。
人为因子。项目区采挖、开垦、工业生产、水资源利用不当等人类不合理经济活动可实地调查,结合相关部门收集资料确定。
造林工程管护措施及抚育管理可实地调查,结合收集资料、查阅台账、影像、询问等获取。
③项目产出。
a.造林工程主要产出。
实施治理范围和面积利用空天地一体化集成技术,统计汇总得到范围、面积和工程数量,汇总结果与批复范围、面积和工程量比较确定。
森林植被类型利用空天地一体化集成技术,现场调查重点记载每个图斑的优势种(或建群种)、标志种(或特征种),确定植被类型。利用抽样调查,控制植被类型面积精度。
森林结构利用空天地一体化集成技术,现场调查重点对已区划界定成果按林种、起源等分类属性进行现地落界,固定样地对划定的每个图斑进行调查,记载优势树种(组)、龄组等因子。
森林健康。利用空天地一体化集成技术,现场调查重点调查了解森林受灾情况,确定标准样地调查点,森林灾害的类型、危害面积及其程度,分析受灾原因,评估损失,综合评定森林健康等级。
生物多样性利用空天地一体化集成技术,现场调查重点抽样调查记载龄组、优势树种(组)、自然度等属性因子,以及物种清单、数量等。对生态系统多样性和物种多样性进行评价。
项目产出值与计划目标值的偏差,达标情况。利用空天地一体化集成技术,现场重点核实优势树种、特色经济林、存活率、保存率,乔木成活率与保存率采用样地或样线调查法。灌木的成活率与保存率采用样地调查法。植物生长状况采用每木检尺调查;林草覆盖率通过统计计算获取。核查结果与批复文件、施工作业设计、监理、施工等资料比照确定。
b.工程措施和临时设施主要产出。
工程措施批复施工图设计与施工偏差,实施工程量;工程措施类型、分布状况,可在查阅工程设计、监理、施工、运营等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实地勘测与全面巡查确定。设施功能性完好和运行情况,可利用空天地一体化监测集成技术,结合实地巡查确定。工程措施在植被恢复治理中发挥的作用,可设置固定监测点定期观测工程措施运行效果。
④项目效果和可持续性。
项目效果包括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可持续性。
生态效益。通过实地调查、专项调查确定。对照项目建设标准和目标,对比分析适生树种、优势树种,保存率、存活率、森林覆盖率,地表综合植被盖度的达标状况;分析评价工程实施后工程区及其周边影响区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释氧、积累营养物质、净化大气环境、森林防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游憩、抵御自然灾害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动态变化;分析评价其他直接或间接生态效益。
经济效益。通过实地调查、专项调查,结合相关部门数据、资料确定。对照项目建设标准和目标,对比分析项目实施经济林、林下经济、生态衍生产品、多种经营等发展情况,带动区域社会经济包括社会经济总值、第一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产值、林业产值、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动态变化及其达标状况;对未达标情况应分析原因,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分析评价其他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通过实地调查、专项调查,结合相关部门数据、资料确定。对照项目建设标准和目标,对比分析项目实施可能带动生态文化、农耕文化、解决就业、脱贫创业、潜在公益、公众满意度等社会服务价值的情况及其达标状况;对未达标应分析原因,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分析评价其他直接或间接的社会效益。
可持续性。对监测数据、资料综合分析后,评价工程实施对项目区及其周边区域生态环境、社会经济带来的潜在可持续性发展环境和发展空间的可持续作用。(www.xing528.com)
(7)监测点布设。
监测点布设覆盖工程建设区域(各片区)、建设内容、建设任务、建设目标。统筹考虑监测内容,监测点数量应满足植被恢复治理绩效监控的要求,监测点布设应兼顾工程涉及的各行政区[乡(镇)、村]。监测点分布应覆盖造林工程的不同造林模式,不同的工程措施和临时设施,不同的项目产出。监测点相对稳定,满足持续监测要求。
造林工程监测点数量可根据造林模式抽样设计确定,造林工程不同造林模式和行政区[乡(镇)、村]至少布设一个监测点。综合分析植物措施立地条件、分布与特点,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块作为监测点,每个监测点内选择1~3个不同生长状况的固定标准样地,1~3个调查样地进行长期持续监测。
工程措施(临时设施)监测点应综合分析工程特点,根据工程措施(临时设施)类型、数量、分布、功能、作用,结合现场调查合理布设。同一类型工程措施和临时设施在多处分布时,至少选择2处以上布设监测点。临时设施可根据功能和作用现场调查确定布设监测点。
项目效果中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以及可持续性监测,监控布设尽量覆盖项目特许经营中林下经济、多种经营、一三产融合的内容和目标,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经营主体。
(8)数据处理。
监测原始记录可采用碳素笔或钢笔填写,使用专用记录表进行记录,不得复制;确保原始记录的实时性、真实性、可靠性。纸质版原始数据字迹应端正、清晰、准确、完整,不得涂改、擦写。若错误需修改时,应在原始数据上画横线,然后将正确的数据填写在其上方。原始记录对应的调查图,应通过ArcGIS生成电子图表,确保实地调查的及时性、准确性。原始记录、调查图须有调查人、记录人的签字,调查人应有5年以上调查工作经验。纸质版原始记录无误后,同时备份电子版记录表,确保电子记录表真实性,建立原始监测数据库。
(9)和资料汇编。
原始资料应进行整理分析,按行业管理要求汇编上报林业主管监测部门。纸质版原始数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成册保存。汇编资料应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步存储。
(10)监测成果。
①成果要求。
监测成果应包括监测实施方案、监测报告、图件、数据表、影像资料等。监测成果应采用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备、存储、存档,做好数据备份。
年度监测成果形成年度监测报告,建立档案,实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模式,由技术负责人审查归档,长期保存,以便查询。
②监测报告。
在工程施工前进行现场查勘和调查,根据相关技术标准编制监测实施方案。
监测报告包括季度(年度)监测报告表、专项监测报告和总监测报告。监测期间编制监测报告表,根据需要编制专项监测报告,运营期结束编制监测总结报告。
③附表。
可能涉及的附表:立地类型因子汇总表和立地类型表;植被类型面积统计表;森林结构调查统计表(森林各类线面按林种、起源统计表,按优势树种、龄组统计表,按郁闭度、自然度等级统计表、按群落结构、林层结构和树种结构统计表等);森林按灾害类型和灾害面积统计表;森林按健康等级面积统计表;生物多样性调查统计表(含森林植被类型面积按起源统计表、按优势树种、龄组统计表、按自然度等级统计表等);生物多样性调查按乔木、灌木、草本分类的物种清单;森林植被碳储量统计表(含森林植被类型生物量和碳储量按乔木、灌木、草本统计表、按林种、企业统计表、按优势树种、龄组统计表等);森林植被生态功能视为量和价值量统计表;森林植被生态功能等级统计表;附表(册)包括原始记录表和汇总分析表。
④附图。
可能涉及的附图:项目区地理位置图;造林工程分布图;工程措施(临时设施)布置图;监测点分布图;立地类型分布图;立地质量等级分布图;植被类型分布图;森林结构调查结构图(含含林种、企业分布图等);森林按灾害类型和灾害面积分布图;森林按健康等级面积分布图;森林植被生物量和碳储量分布图;森林植被生态功能等级统计表和分布图。
(11)附件。
影像资料应包括监测过程中拍摄的反映植被恢复动态变化、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及其持续动态变化的照片影像等。
4.8.8.3 绩效评价管理
(1)总则。
为规范澄江抚仙湖径流区植被恢复治理工程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评价工作,结合项目特点和实施情况,进一步厘清界定权责边界,补充完善PPP合同绩效评价指标,规范评价方法、程序和标准,特制定澄江抚仙湖径流区植被恢复治理工程PPP项目绩效评价办法。
(2)编制依据。
PPP项目入库批复文件、政府授权文件,以及项目相关批复文件;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设计、概预算文件、设计变更和变更批复文件,以及会议纪要等;澄江抚仙湖径流区植被恢复治理工程PPP项目工程验收办法;澄江抚仙湖径流区植被恢复治理工程PPP项目合同;其他国家、地方、行业等规范和标准,以及地方政府要求等。
(3)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公司。
项目实施机构:澄江市抚仙湖径流区植被恢复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项目实施机构)
项目公司(社会资本):玉溪市抚仙湖生态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4)绩效指标编制主体。
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编制PPP项目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并报澄江市林业草原局、澄江市财政部门审核。
(5)绩效指标体系。
本绩效指标体系以《澄江抚仙湖径流区植被恢复治理工程PPP项目PPP合作合同》相关绩效考核内容及要求为基准,对指标体系应包含的绩效指标、指标解释、指标权重、数据来源、评价标准、评价方法等内容进行补充、完善、修订。
绩效指标的设定遵循系统性、重要性、相关性、可比性、经济性的原则,根据项目产出、项目效果、项目管理三个方面绩效目标进行分解、量化和设定。
绩效指标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本绩效指标体系包括建设期、运营期。若国家政策、法律、行业规范等发生变动,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等因素,导致绩效指标发生变化,项目实施机构有权针对涉及变动的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和修订。
绩效指标体系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
(6)绩效目标。
本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总体绩效目标指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提供公共服务应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年度绩效是按照合同约定和项目实际确定的年度应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按时效性划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绩效目标。
①绩效目标要求。
本项目是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抚仙湖径流区植被恢复工程投资建设和管护运营,承担合作期内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管护责任,实现提升抚仙湖径流区生态环境质量,发挥径流区域多重生态效益的总目标。
建设期项目产出、效果、管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项目批复等文件手续齐备,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和施工图(及变更)等资料完备,工程质量满足竣工验收标准,工程竣工资料完整,工程成果可靠。
运营期日常管理采用现代管理模式,日常管护巡查集中培训上岗,规范化程序化作业,建立工作台账,管护工作具有可追溯性;确保项目产出、效果、管理良性循环。
②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管理要求。
PPP项目的准备阶段,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立项文件、历史资料,结合PPP模式特点,在项目实施方案中编制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体系并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潜在社会资本等相关方面的意见。财政部门应会同相关主管部门从依据充分性、设置合理性和目标实现保障度等方面进行审核。
PPP项目采购阶段,项目实施机构可结合社会资本响应及合同谈判情况对绩效指标体系进行调整,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体系应在项目合同中予以明确。
PPP项目执行阶段,绩效目标和指标体系原则上不予以调整。但因项目实施内容、相关政策、行业标准发生变化或突发事件、不可抗力等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影响绩效目标实现而确需调整的,由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公司协商确定,经澄江市财政部门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澄江市人民政府批准。
PPP项目移交完成后,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针对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从全生命周期的项目产出、成本效益、物有所值实现情况、按效付费执行情况以及对县财政承受能力的影响、监管成效、可持续性、PPP模式应用等方面编制绩效评价(项目后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公司对绩效目标或指标体系调整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召开技术评审会,就调整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评审。双方对评审意见无异议的,按评审意见完善后履行报批程序;仍有异议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处理。
编制政府可用性服务付费PPP项目年度支出预算时,应将年度绩效目标和指标连同编制的预算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财政部门审核。
(7)绩效评价主体。
在执行阶段绩效评价主体为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合同约定,结合年度绩效目标和指标体系开展PPP项目绩效评价。
财政部门应会同相关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机构等在项目移交完成后开展PPP项目后评价。
(8)绩效评价对象。
澄江抚仙湖径流区植被恢复治理工程PPP项目
(9)绩效评价要求。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遵循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
根据林业生态恢复项目特点、实施进度及按效付费的需要确定绩效评价时点,原则上项目建设期结合竣工验收开展一次绩效评价;项目运营期每年度应至少开展一次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成果必须在第二年度预算申报时间前完成。此外,还可根据需要对绩效的一项指标或多项指标进行绩效评价。每3-5年应结合年度绩效评价情况开展中期评估;移交完成后应开展一次后评价。
(10)绩效评价程序。
确定评价方式。项目实施机构自行开展,或委托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按照本绩效评价体系、目标和指标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
下达绩效评价通知。项目实施机构确定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时间后,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项目公司及相关部门。
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政策要求及项目实际编制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绩效目标和指标体系、评价目的和依据、评价对象和范围、评价方法、组织与实施计划、资料收集与现场调查等。绩效评价主体应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期、运营期首次及移交期完成后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进行技术评审。
组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通过综合分析区分责任主体,形成客观、公正、全面的绩效评价结果。
编制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应当依据充分、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客观公正,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绩效评价工作情况、评价结论、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相关建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材料归档。项目实施机构应将绩效评价过程中收集的全部有效资料,主要包括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专家论证意见和建议、实地调研和座谈会纪要、调查问卷、绩效评价报告等一并归档,并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妥善管理。
评价结果反馈。项目实施机构应及时向项目公司和相关部门反馈绩效评价结果。
(11)绩效评价工作方法。
根据绩效评价的指标内容、指标解释、评分标准,本项目绩效评价主要方法如下:收集资料,案卷研究;实地调研,查看现场,必要时进行实地抽查核实;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文件、技术、工程、管护、管理等资料和档案;与相关责任单位交换意见;问卷调查等。
(12)绩效评价标准与分值。
根据绩效指标体系的指标、内容、解释、责任主体,综合评价指标的重要程度,设定分值权重,确定评分标准和分值。分值权重、评价标准、分值详见下表。
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表
在保持评价指标结构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分值权重、评分标准和分值可根据年度政策要求和工作要求做适当调整。
评价标准和分值
本项目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基准分为100分,实行扣分制。
绩效评价得分=100分-绩效评价扣分
建设期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和分值详见下表:
建设期绩效评价评分表
续表
续表
运营期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和分值详见下表:
运营期绩效评价评分表
续表
续表
(1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PPP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是按效付费、落实整改、监督问责的重要依据。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公司应根据《“澄江抚仙湖径流区植被恢复治理工程PPP项目”PPP合作合同》约定,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绩效评价结果。
政府承担的可用性服务费支出应当与当年项目公司绩效评价结果完全挂钩。财政部门应按照绩效评价结果安排支出,项目实施机构应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及时支付。
项目实施机构绩效评价结果应纳入工作考核。
①绩效评价结果与按效付费。
项目公司绩效评价结果与履约保函、运营补贴挂钩、维护保函完全挂钩。绩效评价达标时,财政部门应当按照PPP合同约定向项目公司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绩效评价不达标时,应充分识别责任承担方,评价结果和整改结果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按照本办法足额支付或扣减相应费用。
A.建设期。
建设期绩效评价得分直接与履约保函兑取挂钩。绩效评估结果分为优、良、中、合格;项目公司100分为满分。当绩效评价总分≥90分为优,政府按合同约定不兑取履约保函;90分>评价总分≥80分为良,政府按合同约定5%~15%兑取履约保函;80分>评价总分≥70分为中,政府按合同约定20%~30%兑取履约保函;70分>评价总分≥60分为合格,政府按合同约定35%~45%兑取履约保函;评价总分<60分为不合格,政府按合同约定50%~100%兑取履约保函。绩效评价结果为中间值时采用内插法计算PPP合同中履约保函兑取比例。
绩效评估得分结果对应履约保函兑取标准详见下表:
绩效评价结果对应履约保函兑取费率表
评价总分<60分时,由实施机构向项目公司发出退出警示。
B.运营期。
a.运营补贴。
运营期绩效评价得分直接与运营补贴挂钩。绩效评估结果分为优、良、中、合格,项目公司100分为满分。当绩效评价总分≥90分为优,政府按合同约定100%付费;90分>评价总分≥80分为良,政府按合同约定90%~99%付费;80分>评价总分≥70分为中,政府按合同约定80%~89%付费;70分>评价总分≥60分为合格,政府按合同约定70%~79%付费;评价总分<60分为不合格,政府不付费。绩效评价结果为中间值时采用内插法计算PPP合同中运营补贴支付比例。
绩效评估得分结果对应运营补贴支付标准详见下表:
绩效评价结果对应运营补贴支付费率表
b.维护保函。
运营期结束绩效评价得分直接与维护保函兑取挂钩。绩效评估结果分为优、良、中、合格,项目公司100分为满分。当绩效评价总分≥90分为优,政府按合同约定不兑取维护保函;90分>评价总分≥80分为良,政府按合同约定5%~15%兑取维护保函80分>评价总分≥70分为中,政府按合同约定20%~30%兑取维护保函;70分>评价总分≥60分为合格,政府按合同约定35%~45%兑取维护保函;评价总分<60分为不合格,政府按合同约定50%~100%兑取维护保函。绩效评价结果为中间值时采用内插法计算PPP合同中维护保函兑取比例。
绩效评估得分结果对应维护保函兑取标准详见下表:
绩效评价结果对应维护保函兑取费率表
②绩效评价结果与工作考核。
项目实施机构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工作考核范畴,并作为单位年度考核重要参考因素。绩效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项目实施机构100分为满分。当绩效评价总分≥90分为优秀,90分>评价总分≥75分为合格,75分>评价总分≥60分为基本合格,评价总分<60分为不合格。
绩效评估得分结果对应工作绩效考核详见下表:
绩效评价结果对应工作考核表
③落实整改。
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统筹开展整改工作,并将整改结果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涉及自身问题的,项目实施机构及时整改;涉及项目公司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及时督促整改。
④争议解决。
项目公司对绩效评价结果有异议,应在5个工作日内明确提出并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向实施机构解释说明并达成一致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的,应组织召开评审会,双方对评审意见无异议的,根据评审意见确定最终评审结果,仍有异议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处理。
⑤绩效评价报告的复核。
项目实施机构应将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报送相关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复核,重点复核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是否落实、引用数据是否真实合理、揭示的问题是否客观公正、提出的改进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⑥监督问责。
项目实施机构应及时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并接受社会监督。
⑦绩效后评价与结果运用。
工程移交完成后,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机构等对项目总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从全生命周期的项目产出、成本效益、物有所值实现情况,按效付费执行情况及县财政承受能力的影响、监管成效、可持续性、PPP模式应用等进行绩效评价,并按相关规定公开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作为政府开展PPP管理工作决策参考。
(14)退出机制。
提前终止包括项目公司严重违约事件、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实施机构回购提前终止。绩效评价中若出现PPP合同中明示的“临时接管”“不可抗力”“提前终止”的行为和下列事项,政府方有权解除PPP项目合同,按照PPP合同约定中的“提前终止”启动退出机制,社会资本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退出,项目由政府方临时接管。
①项目公司在合同约定工期未能完工并交付,整改后工程质量仍不达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②项目公司建设期内抽回、侵占和挪用项目资本金和建设资金,发生资金链中断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完成;
③发生安全事故,由安监部门认定为重大事故及以上事故;
④发生重大森林有害生物疫情;
⑤发生重大森林火灾;
⑥建设期评价总分<60分,运营期连续3年绩效评价总分<60分,或1次整改不达标。
(15)保障措施。
绩效评价考核需要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公司相互配合和相互信任,在公开、公正的基础上进行绩效评价考核。
①项目公司应按PPP合同约定履行建设和运营责任,为项目实施机构提供合法、合规、保质的资产。
②实施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等政府部门应各司其职监督项目公司履约,并按PPP合同体系约定履行绩效考核。
③2017年财金1号文及时录入相关信息,落实公众监督权和知情权。
④项目实施机构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绩效评价相关服务。
(16)相关说明。
本办法编制时点为《澄江抚仙湖径流区植被恢复治理工程PPP项目》执行阶段,因在PPP项目准备和采购阶段所设置的绩效指标体系不够全面、合理,可操作性不强,以及目前相关政策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十分必要对合同约定的绩效考核指标进行调整。经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公司协商确定,本办法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了优化和调整,建立了完整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需经市财政部门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报澄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17)办法解释权。
本办法由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
(18)办法有效期。
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4.8.8.4 相关内控制度
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可能涉及的相关内控制度、办法、手册等如下:
(1)项目公司管理制度。
(2)项目公司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
(3)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4)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5)招投标管理制度。
(6)材料采购与供应管理制度。
(7)工程招商审查管理制度。
(8)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9)资金管理制度。
(10)项目信息依法公开制度。
(11)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12)隐蔽工程影像管理办法。
(13)项目计划、进度与统计管理办法。
(14)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15)项目监理管理办法。
(16)项目监理月报制度。
(17)项目首件工程确认管理制度。
(18)项目参与各方质量责任。
(19)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20)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21)环境保护与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22)项目分包与劳务管理制度。
(23)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24)工程材料、设备进场管理制度。
(25)施工(运营)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26)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27)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28)项目资金管理规定。
(29)现场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30)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31)项目审计制度。
(32)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制度。
(33)项目验收与移交管理办法。
(34)运营管理制度。
(35)运营维护手册。
(36)管护日志记录手册。
(37)公众监督机制。
(38)项目信息管理制度。
(39)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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