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评审前对社会资本进行尽职调查,通常重点对社会资本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管理能力、管理团队稳定性、投资偏好、资金实力、运营能力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分析确定实施PPP项目的综合能力。财务状况调查中应注意影响社会资本融资能力的主要因素,必要时对主要因素进行敏感性分析,以确认社会资本在未来投资过程中是否能够保证稳定的资金来源。
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成立评审小组,负责PPP项目采购的资格预审和评审工作。评审小组由项目实施机构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可由项目实施机构自行选定,评审专家中至少应当包含1名财务专家和1名法律专家。项目实施机构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项目的评审。
评审小组成员根据资格预审公告和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资格预审和独立评审。已进行资格预审的,评审小组在评审阶段可以不再对社会资本进行资格审查。允许进行资格后审的,由评审小组在响应文件评审环节对社会资本进行资格审查。
最终采购方案确定后,评审小组对社会资本提交的相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项目实施机构提交候选社会资本排序名单。(www.xing528.com)
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资格预审报告和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资格预审报告或者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资格预审报告和评审报告。
资格预审和评审结果应当告知所有参与资格预审和评审的社会资本,并将资格预审报告和评审报告提交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备案。
报名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有11家,本项目未对社会资本进行尽职调查,通过资格预审参与投标的社会资本有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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