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准确反映建设项目内容和建设规模,建设项目有多种不同分类。
2.2.2.1 按自然属性划分
建设项目按照自然属性不同,可划分为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和机电工程三大类。涵盖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煤炭矿山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民航工程、商业与物质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粮食工程。石油天然气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火电工程、水电工程、核工业工程、建材工程、冶金工程、有色金属工程、石化工程、化工工程、医药工程。机械工程、航天与航空工程、兵器与船舶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和广播电影电视工程等。
2.2.2.2 按建设性质划分
建设项目按照建设性质不同,可划分为基本建设项目和更新改造项目两大类。
(1)基本建设项目。
基本建设项目指为投资建设用于进行发展生产、扩大生产能力或增加工程效益为目的的建筑、购置和安装工程及其相关工作的总称。
基本建设项目具体分为以下几个类型:
新建项目指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多重需求,按照规定的程序立项,从无到有的建设项目。有的建设项目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3倍以上的,也算新建项目。
扩建项目指企业在原有场地内或其他地点,为扩大产品生产能力或增加经济效益而增建的生产车间、独立生产线或分厂的建设项目,行政和事业单位在原有业务系统的基础上扩充规模而进行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改建项目指原有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产品方向,对原有生产车间、设备或附属工程进行改造的建设项目。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建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算改建项目。
迁建项目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和事业发展要求,经上级批准搬迁到异地建设的项目。迁建项目中符合新建、扩建、改建条件的,应分别作为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迁建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址的部分。
恢复项目指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需要进行投资重建恢复生产能力和业务工作条件、生活设施等的建设项目。在恢复同时进行扩建的,应作为扩建项目。
(2)更新改造项目。
更新改造项目指建设资金用于对企业、事业单位原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或固定资产更新,以及相应配套辅助性生产、生活福利等工程和有关工作。更新改造项目包括挖潜工程、节能工程、安全工程、环境工程等。
2.2.2.3 按建设作用划分
建设项目按照建设作用不同,可划分为生产性建设项目和非生产性建设项目。
(1)生产性建设项目。
生产性建设项目指直接用于物质资料生产或直接为物质资料生产服务的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下列几方面:工业建设包括工业、国防和能源建设;农业建设包括农、林、牧、渔、水利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交通、邮电、通信建设,地质普查、勘探建设等;商业建设包括商业、饮食、仓储、综合技术服务事业的建设。
(2)非生产性建设项目。
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是指用于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福利需要的建设和非物质资料生产部门的建设。主要包括下列几方面:办公用房包括国家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管理机关的办公用房;居住建筑包括住宅、公寓、别墅等;公共建筑包括科学、教育、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卫生、博览、体育、社会福利事业、公共事业、咨询服务、宗教、金融、保险等建设;其他建设为不属于上述各类的其他非生产性建设。
2.2.2.4 按投资效益划分
建设项目按照投资效益不同,可划分为竞争性项目、基础性项目、公益性项目。
(1)竞争性项目。
竞争性项目指投资效益比较高、竞争性比较强的一般性建设项目。这类建设项目多以企业作为基本投资主体,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投资风险。
(2)基础性项目。
基础性项目是指具有自然垄断性、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大而收益低的基础设施和需要政府重点扶持的一部分基础工业项目,以及直接增强国力的符合经济规模的支柱产业项目。对于这类建设项目主要由政府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通过经济实体进行投资。还可广泛吸收地方、企业,以及外商参与投资。(www.xing528.com)
(3)公益性项目。
公益性项目包括科技、文教、卫生、体育和环保等设施,公、检、法等政权机关以及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办公设施,国防建设等。公益性项目主要由政府财政资金投资建设。
2.2.2.5 按投资来源划分
建设项目按照投资来源不同可分为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内资项目、外资项目和中外合资项目。
(1)政府投资项目是指运用政府财政资金进行投资建设的项目。
(2)非政府投资项目是指运用社会资本进行投资建设的项目。
(3)内资项目是指运用国内资金作为资本金进行投资的工程项目。
(4)外资项目是指利用外国资金作为资本金进行投资的工程项目。
(5)中外合资项目是指运用国内和外国资金作为资本金进行投资的工程项目。
2.2.2.6 按隶属关系划分
建设项目按照隶属关系不同,可划分为中央项目、地方项目或合建项目。
(1)中央项目指由中央及部队单位投资建设的项目。
(2)地方项目指由地方单位投资建设的项目。
(3)合建项目指中央及部队单位与地方单位,或地方单位与外省、市、区单位共同投资建设的项目。外商投资项目一般按合建中方的隶属关系来划分。
2.2.2.7 按建设规模划分
基本建设项目可分为大型项目、中型项目、小型项目三类;更新改造项目分为限额以上项目和限额以下项目两类,均可按项目建设总规模或总投资额的大小来确定。生产单一产品的项目一般按产品的设计生产能力划分;生产多种产品的项目一般按其主要产品的设计生产能力划分;产品分类较多、不易分清主次、难以按产品的设计能力划分时,可按投资总额划分。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特殊意义的项目,虽然设计能力或投资不大、中型项目标准,经国家批准已列入大、中型计划或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项目,也按大、中型项目管理。更新改造项目一般只按投资额分为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项目,不再按生产能力或其他标准划分。
基本建设项目规模划分以国家颁布的《大中小型建设项目划分标准》为依据,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变化情况,大中小型划分标准会有所变化。现阶段大中小型划分主要标准如下:
(1)按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划分的建设项目,以国家或各行业的具体规定标准确定。
(2)按投资总额划分,工业类建设项目投资总额1000万~5000万元以上为大中型项目,农、林、水利、水产类建设项目投资总额1000万~3000万元以上为大中型项目,交通、邮电类建设项目投资总额1000万~5000万元以上为大中型项目,其他非工业类建设项目投资总额1000万元以上为大中型项目,以上各投资以下为小型项目。
(3)更新改造项目按投资额标准划分,工业类建设项目投资总额1000万~5000万元以上,农、林、水利、水产类建设项目投资总额1000万~3000万元以上,交通、邮电类建设项目投资总额1000万~5000万元以上,其他非工业类建设项目投资总额1000万元以上为限额以上,其余为限额以下项目。
2.2.2.8 按项目组成划分
建设项目指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组成的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和建设的工程。一般可划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组成。分项工程是项目组成最小单位,若干个分项工程合并形成一个分部工程,若干个分部工程合并形成一个单位工程,若干个单位工程合并形成一个单项工程,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合并构成一个建设工程项目。
单项工程也称为建设项目,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并产生效益的工程项目。单项工程是建设工程的组成部分,一个建设项目可以仅有一个单项工程,也可以包括多个单项工程。
单位工程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能够独立组织施工,但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的工程,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单位工程既是设计单体,又是建设和施工管理的单体。
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分部工程一般是按单位工程的工程类型、工程部位、功能性质、使用材料、设备种类等不同,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个项目单元。
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分项工程按照不同的施工方法、不同的材料、不同的工序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项目单元。分项工程是构成建设项目的最基本单位。分项工程进一步分为若干子目,子目是构成建筑安装工程最基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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