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我国生态恢复成效评价研究成果,一般评估指标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生物及其群落评价。植被恢复是生态恢复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目标,主要对恢复生态系统乔木、灌木和草生长情况及其生物群落的结果和功能进行评价,主要指标有森林资源状况、植被恢复类型、覆盖度、郁闭度和生物量、生物多样性等,主要通过现场监测和实地调查获取。
(2)水土保持功能评价。退化生态系统恢复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是关键,主要对水土保持功能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控制地表径流等动态变化进行评价,主要指标有土壤侵蚀模式、径流量、泥沙含量、渗透性等,主要通过现场监测获取。
(3)土壤理化性质评价。土壤养分恢复是退化生态系统功能恢复的重要因子,主要对土壤理化性质变化情况进行评价,主要指标有矿物质营养元素含量、有机质含量、土壤生物学活性等,主要通过实地监测或采样分析获取。
(4)影响因子评价。影响因子的变化和改善是生态系统恢复的重要因子,主要对项目区域气象因子、空气质量因子等变化情况进行评价,主要指标有温度、湿度、降水、空气负氧离子、有害气体含量、可吸入颗粒物含量等,主要通过当地气象站或实地监测获取。(www.xing528.com)
(5)景观格局评价。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景观格局评价被运用到生态恢复效果评价中。主要对项目区景观格局的斑块面积、形状、距离,以及景观多样性均匀度等指数进行评价,主要通过土地利用影像数据与系统空间影像数据叠加获取。
(6)生态价值评价。生态价值评价包括直接生态服务价值和间接经济效益。直接生态服务价值包括涵养水源、调节气候、保育土壤、固碳释氧、积累营养物质、净化大气环境、森林防护、生物多样性等,间接经济效益主要为林产业、森林旅游、人文价值等生态系统产生或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主要通过影子工程法、市场价格法等方法计算折算为货币价值。
(7)综合评价。生态恢复综合评价主要包括项目产出、项目绩效、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常根据生态恢复目标任务建立系统性、全面性、可操作性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数学技术或对各评价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打分进行评价,综合评价是对生态恢复效果的综合评价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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