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闻工作者来说,人文情怀是一种自觉的追求和至高无上的新闻理念,在这种理念下也诞生了许多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和反响的报道,这些报道都无一例外地直接或间接地关注人的生存、肯定人的自由和尊严,进而呈现出鲜明的人文关怀的特征。
对于新闻传播者来说,人文情怀首先是要自觉尊崇人的主体性,坚持作为独特生命个体的“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关心个体在社会中的尊严和自由。对人的尊严和自由的关怀,显示出一个新闻工作者所具备的责任意识和道德良知。《中国青年报》记者卢跃刚在报道山西遭毁容妇女武芳时,曾经说过他在面对采访对象时,第一个反应不是理智的,而是人性的:“面对这样一些具体的人,具体的生命,我们拿起笔来,不是理性地去考虑利害得失,而是一定要运用我们的笔把这件事写出来,让它发表,最后拿着我们的作品来面对这些具体的当事人。”“让这些没有权力的人有一个安全的、幸福的生存环境,有一个安全的、自由表达自己意志的场所和渠道。”[17]被誉为“中国的林肯·斯蒂芬斯”的揭黑记者王克勤,在接受采访时说:“做新闻到底是为了什么?初级的目标就是传递信息,中级的目标是报告真相。但新闻还有一个终极的守望、终极的目标,那是什么?就是守护个人权利。”[18]曾经报道孙志刚一案的《南方都市报》记者王雷说:“孙志刚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座山,每一次行走,都会看见。它提醒我记者的职责,让我对个体的权利与命运投入更多的关注。”[19]尊重每一个个体生命,并平等地对待他们,是新闻传播者人文情怀的基本要求。
在当下的中国,新闻传播者的人文情怀还要指向底层社会和弱势人群,要关注社会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关心他们在社会变革的洪流中的命运。对底层社会和弱势人群的报道,就是对最真实的社会现实的揭示,记者要将自己的视角与生生不息的社会现实联系在一起,将“勿忘人民”作为自己的立业信念和道德选择。只有将自己置于普通民众之中,新闻传播者深层的人文情怀才会被激发出来,才能真正做到关怀每一个个体的自由和价值。(www.xing528.com)
2011年7月,《南方周末》记者傅剑峰在关于深圳“砍手党”事件的报道中深入剖析了中国的新生代农民工犯罪背后的环境和体制因素,比如乡村贫困,严峻的打工环境与所遭遇的歧视,城乡二元对立对农民工造成的心理压迫,提出的问题足以警醒社会,他在采访后记中写道:“我和我所在的媒体,之所以去揭示这其中的危机,是希望社会应给这些中国城市和中国经济的奉献者们,以更多的机会公平,以更大的人生尊严。”[20]而长期致力于农村和农民题材报道的记者陈桂棣和春桃的《中国农民调查》关于农民、农村“想象不到的贫困、想象不到的罪恶、想象不到的苦难、想象不到的无奈、想象不到的抗争、想象不到的沉默、想象不到的感动和想象不到的悲壮”[21]的全景式记录同样震撼人心。记者站在底层立场,通过报道向公众敞开被遮蔽和忽视的社会底层的生活状况,并对如何保障他们的权益进行思考,呼唤社会对他们给予更多的良心和责任。弱势群体所遇到的生存发展困惑,也是社会发展变化的真切体现,新闻媒体对此进行深入报道,对社会发展的失衡提出警示,是传媒的一种使命和责任。
新闻工作者人文情怀的更高目标是揭示真相,启蒙民众,进而推动社会整体的公正和平等,只有在这个条件下,个体的自由和尊严才能实现,社会才能走向文明和进步。“记者的使命还在于弘扬一种人文理想、人文精神,使诸如公平、正义、自由、民主、科学等常识性的价值深入人心。作为记者的价值,就在于忠实地记录成为关怀制度安排的咨文,使这种事实真相的忠实记录有助于制度安排的合理和完美。”揭示被遮蔽的真相,倡扬社会公正和平等,会对整个社会形成正面的影响。因此,人文情怀最终指向的是社会责任感,新闻传播者应该忠实记录历史,帮助重建转型期中国社会的价值坐标,为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进步做出贡献;在这种悲天悯人的情怀和心系国家命运与民生疾苦的胸襟背后彰显的是传媒对理想、价值的追求,传媒对社会责任和社会使命的自觉承担,是传媒对受众进行启蒙提升的精英主义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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