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新肯定新闻传播的批评功能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党展开讨论,总结30多年来的重大历史事件,特别是“文革”的教训。在思想理论战线,邓小平的“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民主就没有现代化”的指示确立了经济建设和民主建设的基调。此后,中央又发布了一系列文件,对思想理论战线进一步正本清源。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规定:宪法规定公民权利,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保证人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出:“那种本本上有的不许改,本本上没有的不许说,不许做的思想,是一种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是执政党的政治路线的巨大障碍。”“党内在思想上理论上有不同认识,有争论是正常的。对待思想上理论上的是非,只能采取摆事实、讲道理、民主讨论的办法求得解决,决不能采取压服的办法。”
这些指导性文件的颁布,使国人享受到了宽松的思想环境,也给中国新闻界带来变革的信息,中国新闻媒介开始反思自己所走过的道路,在一系列理论问题上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比如新闻的属性问题、“党性”和“人民性”问题,给发展中的新闻传播事业带来了适合民主观念生长的环境。
这一时期新闻批评的主题是克服“左”的错误,批评党内存在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鞭挞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以达到纠正党风、政风、法纪以及社会道德、经济活动中的违法乱纪现象,新闻传播的批评功能和民主建设功能凸显。新闻界在开展新闻批评方面出现了一些示范性个案,其中影响较大的有关于山西省昔阳县“西水东调工程”的报道、“渤海2号沉船事故”的报道和商业部长吃“客饭”搞不正之风的报道。关于“渤海2号沉船事故”的报道被认为打破了1949年以来媒体“报喜不报忧”“重大事故一般不见报”的潜规则,也突破了我国长期以来批评报道“打苍蝇不打老虎”,不涉及高级领导干部的“禁区”,成为1980年代初新闻媒体开展批评工作的里程碑。这些重大的批评报道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读者中引起极大的反响。
随着新闻改革进程的深入,新闻批评形成一种强大的声势。据统计,自1983年至1985年,全国各媒体报道的有关官僚主义和干部犯罪案件共476起。[6]新闻批评的范围扩大到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报道涉及的对象看,既有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也有对社会各界的监督,从报道的内容上看,则涉及决策监督、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道德监督等方面。这种大范围全方位的新闻批评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所未有过的,“这是我国人民群众拥有广泛监督权利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新闻自由的具体体现”。[7]这些批评报道有三大突破:一是突破了对重大事故和重大决策性错误不公开报道的做法;二是突破了对先进典型的缺点错误不公开批评的做法;三是突破了对高级领导干部的错误不公开批评报道的做法。[8]
这一时期,报纸也非常重视以“读者来信”的方式进行新闻批评。“1977年《人民日报》恢复《读者来信》专栏,刊登了读者反映群众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批评性报道,受到广泛欢迎。”[9]受到欢迎的原因是:群众有了说话的地方,民主权利得到保障。[10]始于1979年的全国好新闻评选,在1981年新设“读者来信”奖项,1983年好新闻评选结果显示的重要特点即是:揭露性新闻数量增加,批评性读者来信尤多。人民群众利用新闻讲坛反映自己愿望和呼声的趋势十分明显。[11]除《人民日报》等中央级党报纷纷开设《读者来信》以外,各部委机关报也都在报纸版面专门开辟有《读者来信》专栏,不定期发表读者来信,成为批评性报道的主要方式之一。比如《南方日报》等都通过“读者来信”的方式,发表过不少语气尖锐、文笔犀利的批评性报道。
新闻界重新认识报纸等媒体的功能,“报纸可以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报纸要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坏人坏事特别是要揭露和打击敌人;反映人民的呼声、要求、情绪、意愿,帮助和监督报纸,帮助和监督政府和党员,来正确地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12]简言之,报纸既是党的喉舌,又是党的耳目;既要上情下达,又要下情上达;既是宣传工具,又是对话渠道。一方面,传媒要将人民的意见、关心和期望报告给党以避免党脱离群众,使党的领导能符合人民意愿;另一方面,党则通过传媒教育和鼓励民众,提升他们的精神和意识,坚持批评性报道是坚持党性原则和指导性原则的具体举措,将为党服务和为人民服务合二为一。
在对媒体功能重新认识的基础上,新闻界重提新闻批评,无疑是党的政治传统中群众路线回归的表现。在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就强调报纸是党联系群众最重要的纽带,要通过报纸反映群众的呼声和情绪。取得政权后,更要通过新闻批评克服官僚主义、不正之风,帮助党及党的干部自我完善,改正缺点和不足,维护党的形象。据统计,《人民日报》从1950年到1954年间,共发表读者来信2072件,内容多数是批评性的。1957年“反右运动”开始后,报纸上批评性的稿件越来越少,几乎绝迹。1963年11月的《人民日报》,整月没有一篇批评揭露性的稿件。[13]十年“文革”期间,我国基本没有新闻批评。“文革”结束后,党中央针对“文革”中党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遭到严重破坏的状况,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
1981年1月《关于当前报刊新闻广播宣传方针的决定》出台,该《决定》指出:“近年来,许多报纸刊物重视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积极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也提高了报刊和党的声誉。今后要坚持这样做。”“各级党委要善于运用报刊开展批评,推动工作。”“对于不正之风,要坚持进行批评斗争。首先是要对二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抵制或另搞一套,阳奉阴违这样一种不正之风。当然,对官僚主义和生活特殊化的批评和纠正也是必要的,但是这种批评,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这个决定一定程度上支持了新闻传媒发挥批评的作用,新闻传媒重新成为联系党和群众的桥梁,党也重新树立了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虽然《决定》中没有明确提出要运用新闻传媒对党政机关和国家干部进行监督,而“批评要事先听取党的有关部门的意见和被批评者本人的意见”的规定也反映出虽然批评报道已得到官方的认可,不再是宣传的禁区,但仍面临相当的制约和困难。这个时期几乎所有批评报道都在经过批准的前提下问世,还有一些批评报道本身是为配合这一时期党的工作和宣传的产物。在当时,新闻传播政治功能的发挥是很有限的,但不管怎样,新闻批评的出现使人们认识到,向党和政府表达人民的意见是新闻传媒的重要功能,它与向人民群众传达党和政府的声音同样重要。(www.xing528.com)
2.新闻传播发挥舆论监督功能
1980年代中后期,民主政治建设成为全国上下的中心话题。在这样的气氛下,中国新闻传播界以空前的热情推动民主政治建设,舆论监督成为新闻改革和媒介政治功能发挥的关注焦点。1985年后,新闻改革也进入新阶段,“新闻改革的核心问题将是处理新闻媒介和国家的政治运行机制的关系,或者说新闻媒介如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由此引起新闻媒介的功能——结构转变”。[14]新闻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加强媒体的民主批判和监督功能,伴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呼声,和社会生活公开化、透明化的要求,强化媒体舆论监督的呼声越来越高。
1985年到1988年,我国媒体掀起一股舆论监督的热潮。在1985年的全国好新闻评选中,20篇获奖消息中有八篇是批评性报道,其中获好消息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头四篇作品中,就有三篇是批评报道,这在历年的好新闻评选中是极为罕见的现象。这些报道站在民间立场对不良现象甚至政府行为进行批评,这种批评更准确地说不再是上级对下级的指导工作方式,而是监督式的。获特等奖的作品《该注重管理了——向袁庚同志进一言》(1985年2月28日《蛇口通讯》)一文影响重大,它开了更高层次上的新闻批评先河,即同级报纸点名批评同级在职的最高领导人,从而打破了一个讳莫如深的新闻禁区,胡绩伟曾经这样评价这则新闻的意义:“按照我们的传统习惯。点名批评是不容易的,特别是同级的报纸点名批评同一级的在职的最高领导人,在我的印象中也是没有。这是一个创举。”[15]1988年3月16日《武威报》刊登《人民代表的心里话——行署约请武威市人大部分基层代表座谈纪要》,《纪要》虽然如实地反映了人民代表对农业生产、粮食定购、物价、教育、城市建设、干部作风等方面的批评意见,并经有关负责人审阅后才见报的,但甘肃省武威地委认为“报社处理方式不对”,“打击面太大”,下令把报纸收回销毁,重新编印一期报纸顶替。领导人压制新闻批评的行为,被《中国青年报》以《武威地市领导压制新闻批评大发武威》一文公布于报端,引起社会哗然。
从1985年开始,新闻界出现的深度报道促使媒体开始关注与社会、经济、民生等紧密相关的深层次问题,同时也带动了舆论监督。1987年,全国好新闻评选新设立“深度报道”奖,而获得当年深度报道特等奖的就是《中国青年报》关于“大兴安岭特大火灾”的舆论监督报道。报道一改过去把报道灾情变成歌功颂德的劣风,忠实记录下血与火搏斗的悲壮史篇,同时也揭露了火灾背后的官僚主义猖獗、旧体制结构及管理模式的僵化、人们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淡薄等弊端。获得1987年深度报道二等奖的《“人为狗吊孝”事件连续报道》(云南《文山报》)则直接揭露了基层党政干部拿公权当私权,严重侵犯公民人格尊严权的违法行为。与此同时,一些宏观上的舆论监督也出现在媒体上。
从这些报道来看,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新闻界对开展批评报道已有了新的认识:批评对象已不再是具体的事实,而是放在对造成事实的体制、制度上的调查和揭露。记者也不再完全是党政系统内的宣传员,而是具备更多独立意识和立场的新闻人。记者立场的位移与当时新闻传媒界对于民主启蒙的热情有内在联系,除此之外还与当时政治环境的宽松直接相关,党和国家不断释放出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实行社会主义新闻民主的积极信号。邓小平在80年代初即提出的“人民是权力制约和监督的主体”“反对官僚主义、反对腐败现象,应当以权利制约权力”“共产党要接受监督”等思想成为新时期加强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的指导思想。在1980年《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邓小平把舆论监督看成反对官僚主义和反对腐败的有力武器。关于民主建设和舆论监督的思想在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报告《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中得到进一步阐释:“提高领导机关活动的开放程度,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并要求:“要进一步发挥现有协商对话渠道的作用,注意开辟新的渠道”;“要通过各种现代化的新闻和宣传工具,增加对政务和党务活动的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反对官僚主义,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16]这是“舆论监督”一词第一次正式见诸党的代表大会的报告中。而“舆论监督”的提出与政治体制改革中的“社会协商对话制度”有密切关系。政治体制改革之所以要建立社会协商制度,主要是为了“反对官僚主义,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正确处理和协调各种不同的社会利益和矛盾”,其中协调矛盾的主要思路就是通过“提高领导机关活动的开放程度”,让群众了解政治权力的行使,并对行使过程中的缺点错误提出批评。从此,舆论监督进入中国既定的新闻观念之中。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所涉及的舆论监督、信息公开和知情权等内容在某种程度上是当时的决策层对新闻界的要求所做出的反应。
1988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了《新闻改革座谈会纪要》,首次系统提出了新闻改革的设想,并将新闻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17]《纪要》指出,要“正确开展批评,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实行公开批评,是反对官僚主义,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舆论监督所必需的”。《纪要》重申了1981年《决定》中关于批评稿件要征询有关领导机关和被批评者本人的意见的规定,但增加了一个条件:“特别重要的批评稿件”,也就是说其余稿件可以不事先征询有关领导机关和被批评者本人的意见而直接发表,而且做出了要求:受征询的组织和个人应尽快在合理期限内做出明确答复。《纪要》公布以后,新闻媒体继续坚持舆论监督,第二波舆论监督热潮很快来临,舆论监督的政策控制尺度更加宽松。
由于领导层的支持,和新闻界对舆论监督的热情呼吁、广泛的研究讨论,“到了八十年代后半期,新闻媒介对社会生活的舆论监督成为新闻改革和媒介功能发挥关注的焦点。新闻传媒在社会中的角色比较确定,即信息沟通的渠道、意见交换的桥梁、监督权力的镜鉴和社会民众的教师”。[18]这种对新闻传媒功能的定位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化、信息透明化和受众“知情权”满足的政治意义。“信息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必要条件,但信息还是民主政治的基石,是公民参政议政的前提条件。”[19]从198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新闻界就提出了信息透明化和突破批评禁区的要求,同时媒介的独立性、新闻立法等诉求也陆续被提出,这些实际上指向新闻自由和新闻体制等基本问题。为了争取新闻自由,新闻界力推新闻体制改革,试图将新闻体制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并力推新闻法来保证新闻自由。在这个背景下,80年代中后期,新闻传播政治功能的发挥达到高峰,民主观念也得到更深刻的体现。1988年前,批评报道明显增多,各媒体主要集中批评不正之风,尤其是对“官倒”、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重大案件的披露、曝光加大了力度。与80年代初的新闻批评相比,这一时期的舆论监督具备了“真正的”民主内涵,这与这段时期新闻传播界主体意识的张扬以及经济领域变革催生的民众主体意识的觉醒有直接关联,也与80年代中后期思想文化界的自由民主思潮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80年代中后期的自由民主思潮具有激进的特质,启蒙者对民主体制建立所需要的客观社会条件的思考并不充分;在新闻界,提出的许多改革措施同样有激进主义的倾向,“在社会层面,诸多知识分子所理解、认同并为之实践的新闻,与执政党所希望和秉持的‘党管’不一致,追求的是自由话语权”。[20]在民众自由的表达中,不可避免地包含对政权的批评,中国新闻体制实际上又要制约传媒去过多呈现这些批评。1989年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的李瑞环在中宣部举办的新闻工作研讨班上作了《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的讲话;11月28日,江泽民在全国省、市、自治区党报总编新闻工作研讨班上作了题为《关于党的新闻工作的几个问题》的讲话,再次强调党性原则和正面宣传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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