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了合理的概念模型之后,下一步就要面向具体的DBMS设计数据模型了。任何一个数据库都是基于某种数据模型建立的,它不仅管理数据的值,而且要管理数据间的联系。
数据模型由数据结构、数据操作和数据约束三部分组成。其中,数据结构是数据模型最基本的部分,它将确定数据库的逻辑结构,是对系统静态特性的描述。
1.数据结构
数据结构是所研究的实体类型的集合。设计一个数据库的数据结构,必须严格定义它的实体类型和相应属性。此时,实体的属性已经不是概念模型中的抽象属性了,而要用基本数据类型(如整数、字符)来精确定义。
例如,可定义学生实体的“姓名”属性为一个长度为20个字符的字符型数据,“年龄”属性是数值型数据,“出生日期”属性是日期型数据。
2.数据操作(www.xing528.com)
数据操作是对数据库中各实体的实例允许执行操作的集合,又可分为更新和检索两大类。
例如,对于学生实体中的一个具体学生实例,应该允许插入(增加一个新学生实例)、删除(删除学生实例,如毕业或退学)、修改(学生的属性有变化)等操作,这都属于更新操作。检索操作就是查询,例如根据学生实体一个或多个属性的具体约束,查找出特定的学生。
3.数据约束
数据约束是完整性规则的集合。完整性规则是给定的数据模型中数据及其联系所具有的制约和依存规则,用以限定数据库状态的变化,保证数据的正确有效。
例如,学生实体集和成绩实体集是一对多的联系,通过学号属性相联。如果要从学生实体集中删除一个学生实例,一般不能简单删除,还要从成绩实体集中删除该学生相应的成绩实例。因为当一个学生离校后,他的成绩实例就失去了意义,留在成绩实体集中已经是多余数据了。又如,当在成绩实体中增加一个成绩实例时,必须是某个在校学生的某门课的成绩,成绩也应该在一定范围内(如0~100分)。这些都属于数据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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