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甲图
纳甲何也?曰:举甲以该十日也。乾纳甲壬,坤纳乙癸,震巽纳庚辛,坎离纳戊己,艮兑纳丙丁,皆自下生。圣人仰观日月之运,配之以坎离之象,而八卦十日之义著矣。
上图《纳甲》。《系辞》曰:“悬象著明,莫大于日月。”虞曰:“谓日月悬天,成八卦象。”三日暮震象,月出庚;八日兑象,月见丁;十五日乾象,月盈甲壬;十六日旦巽象,月退辛;二十三日艮象,月消丙;三十日坤象,月灭乙;晦夕朔旦则坎象,水流戊;日中则离,离象,火就己,成戊己[15]土位,象见于中。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坤·彖》曰:“西南得朋,东北丧朋。”虞曰:“阳丧灭坤,坤终复生。”此指说《易》道阴阳之大要也。又曰:“消乙入坤,灭藏于癸。”
天壬地癸会于北方图
上图坎坤体,离乾体,乾坤壬癸会于北方。乾以阳交坤而成坎,所谓流戊也;坤以阴交乾而生离,所谓就己也。戊阳土也,乾之中画也;己阴土也,坤之中画也。阳为实,故月中有物;阴为虚而白,故自正中,则成白画。日月十二会,不会则光明息矣。
上图《蛊·彖》曰:“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天行也。”虞曰:“谓初变成乾,乾为甲,至二成离,离为日,乾三爻在前,故‘先甲三日’,贲时也。变三至四体离,至五成乾,乾三爻在后,故‘后甲三日’,无妄时也。《易》出震消息,历乾坤象,乾为始,坤为终,故‘终则有始’。乾为天,震为行,故‘天行也’。”
上图《巽》九五:“贞吉,悔亡,无不利,无初有终。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虞曰:“震庚也,谓变初至二成离,至三成震,震主庚,离为日,震三爻在前,故‘先庚三日’,谓益时也。动四至五成离,终上成震,震三爻在后,故‘后庚三日’也。巽初失正,终变成震得位,故‘无初有终,吉’。震究为蕃鲜,白为巽也,巽究为躁卦,谓震也。”又曰:“乾成于甲,坤成于庚,阴阳天地之终始,故经举甲、庚于《蛊·彖》、巽五也。”
天之运行图
上图始于乾,终于坤,乾纳甲,坤复生震,震纳庚。
月之盈需图
上图月三日成震,震纳庚,十五日成乾,乾纳甲,三十日成坤,灭藏于癸而复出震。
日之出入图
虞氏义图说
上虞氏义图说,与乾甲图说同。
乾六爻图
上图《乾六爻》。震为龙,而乾之六爻为龙,何也?曰:奋乎重阴之下者,震之动也。潜升以时,其用不穷者,乾之健也。乾者,息震而成也。天文东方之宿,苍龙之象,其角在辰,其尾在寅。震者,卯也。乾始于子成于巳,故阳复于十一月者,乾之初九也,亦震也。《说卦》震曰:“其究为健。”元之中,冬至之气,象中孚也,其次三,木也,东方也,故曰“龙出于中,首尾信,可以为庸”。元文曰:“龙出乎中何为也?”曰:龙德始著者也,阴不极则阳不生,乱不极则德不形,所谓阴极生阳,则乾之初九也。
坤初六图
上图《坤初六》。乾为寒、为冰,何也?曰:坤坎之交乎乾也。露者,坤土之气也。至于九月,坤交乎乾,白露为霜,故霜降为九月之候。冰,寒水也,乾交乎坎也。乾位在亥,坎位在子。大雪者,十一月之节。《玄》之难大雪也,其辞曰:“阴气方难,水凝地坼,阳弱于渊。”夫坤之初六,五月之气,姤卦也。是时岂唯无冰,而露亦未凝,何以言“履霜,坚冰至”?曰:一阴之生,始凝于下,验之于物,井中之泉已寒矣。积而不已,至于坤之上六,则露结为霜,水寒成冰。是以君子观其所履之微阴,而知冰霜之渐。乾为金也,故霜肃杀而冰坚强。
坤上六天地玄黄图
上图消息之卦。坤始于午,至亥而成阴之极也,道之穷也。乾,西北方之卦也。乾坤合居,阴凝于阳,为其兼于阳也,故称龙焉(古文《周易》曰:“为其兼于阳也。”)。木刚则利,水凝则坚,阴凝于阳则必战。侯果谓阴盛似龙,非也。震为玄黄,何也?曰:以坤灭乾,坤终生阳,震阳也。
天地玄黄,何也?曰:乾言其始,坤言其终也。坎为黑,乾之初九始于坎,息而至巳午为火,大赤也。坎,黑也,赤黑为玄。坤之初六始于离,离之中爻坤也,息而至亥成坤,故十一月阳气潜萌于黄宫。黄宫者,乾始于坤也。坤之上六,阴阳交战,坤终而乾始,故曰“玄黄”。震者,乾始也。《太元》谓十月之气,曰:“深合黄纯,广含群生。”又曰:“冬至及夜半以后者,近玄之象也。”冬至夜半,子也,坎也,乾之始也。
青亦谓之文,乾坤相错也。赤白谓之章,坤终乾也。者,坤始于离也。
乾用九坤用六图
上九六者,阴阳之变也。阳至九而变,阴至六而变,九变则六,六变则九,阴阳合德,九六相用,乾坤未始离也。天之运行,自复九十日至于泰之上六,自大壮九十日至于乾之上九,自姤九十日至于否之上九,自观九十日至于坤之上六,成三百六十日。为阳候者,三十有六者,九也;为阴候者,三十有六者,六也。积十有二月而七十二候,九六之变,循环无穷,是以乾用九其策亦九,坤用六其策亦六。《太玄》明乾坤之用者也。故天玄三曰“中羡从”,地玄三曰“更晬廓”,人玄三曰“减沈成”。首各有九,九九八十一,始于冬至,终于大雪。阴阳相合,周流九变。
坎离天地之中图
上图《坎离天地之中》。乾坤,鬼神也;坎离,日月、水火也;艮兑,山泽也;震巽,风雷也;坎离震兑,四时也。坎离,天地之中也。圣人得天地之中,则能与天地日月四时鬼神合。先天而天弗违,圣人即天地也;后天而奉天时,天地即圣人也。圣人与天地为一,是以作而万物睹。同声相应,震巽是也。同气相求,艮兑是也。水流湿,火就燥,坎离是也。云从龙,风从虎,有生有形,各从其类,自然而已。
临八月有凶图
上,先儒论八月不同。孔颖达从建丑至建申,褚氏从建寅至建酉,何氏、王昭素、胡旦从建子至建未。考阴阳消息之理,二阳生则刚长,二阴生则柔长,刚长则君子之道息,小人之道消,柔长则君子之道消,小人之道息。《易》举消息之理,以明吉凶之道,以建子至建未为正。
论《临》“至于八月有凶”
郑康成、虞翻以八月为遯,荀爽、蜀才以八月为否,当从郑、虞。文王系卦辞,周月始建子,临,丑月卦也。自子数之为二月,至于未为八月,遯,未月卦也。刘牧曰:“遯之六二消临之九二。”又《卦略》曰:“临,刚长则柔微,柔长故遯。”《易传》亦然。
复七日来复图
上图《七日来复》。子夏曰:“极六位而反于坤之复,其数七日,其物阳也。”京房曰:“八爻反复之称。”陆绩曰:“六阳涉六阴,又下七爻在初,故称七日。日亦阳也。”虞翻曰:“消乾六爻为六日,刚来反初。”盖先儒旧传自子夏、京房、陆绩、虞翻,皆以阳涉六阴,极而反初为七日。至王昭素乃始畅其说,曰:“乾有六阳,坤有六阴,一阴自五月而生,属坤,阴道始进,阳道渐消。九月一阳在上,众阴剥物,至十月则六阴数极,十一月一阳复生。自剥至十一月,隔坤之六阴,阴数既六,过六而七,则位属阳。”以此知过坤六位即六日之象也,至于复为七日之象,是以安定曰:“凡历七爻,以一爻为一日,故谓之七日。”伊川四七变而为复,故云“七日”。苏子曰:“坤与初九为七[16]。”其实皆源于子午。夫阳生于子,阴生于午,自午至子,七而必复,乾坤消息之理也。故以一日言之,自午时至夜半,复得子时;以一年言之,自五月至十一月,复得子月;以一月言之,自午日凡七日,复得子日;以一纪言之,自午岁凡七岁,复得子岁。天道运行,其数自尔,合之为一纪,分之为一岁、一月、一日,莫不皆然。故六十卦当三百六十日,而两卦相去皆以七日。且卦有以爻为岁者,有以爻为月者,有以爻为日者,以复言“七日来复”者,明卦气也。陆希声谓:“圣人言‘七日来复’,为历数之微明是也。”以消息言之,自立冬十月节至大雪十一月节,坤至复卦,凡历七爻;以卦气言之,自冬至十一月中气卦起中孚,至复卦,凡历七日。圣人观天道之行,反复不过七日,故曰“七日来复”,《彖》曰“七日来复,天行也”。王辅嗣曰“复不可远也”。夫天道如是,复道岂可远乎?岂惟不可远,亦不能远矣。
诸儒“七日来复”义
七日来复,《彖》曰:“七日来复,天行也。”
王辅嗣云:“阳气剥尽,至来复时,凡七日。以天之行,反复不过七日,复之不可远也。”
孔颖达曰:“阳气始剥尽,谓阳气始于剥尽之后,至于反复,凡经七日。”
案《易·稽览图》云:卦气起中孚,故坎、离、震、兑各主一方,其余六十卦,卦有六爻,别主一日,凡主三百六十日,余有五日四分日之一者,每日分为八十分,五日分为四百分,日之一又分为二十分,是四百二十分。六十卦分之,六七四十二卦别,各得七分,每卦得六日七分也。剥卦阳气之尽在于九月之末,十月当纯坤用事,坤卦有六日七分,坤卦之尽则复卦阳来,是从剥尽至阳气来复,隔坤之一卦六日七分,举成数言之,故辅嗣言凡七日也。两汉诸儒传经皆用六日七分之说,故孔颖达述而明之,辅嗣论其大意而已。至国朝王昭素、王㳂、宋咸始著论驳之,胡旦明其不然,今录其语而弥缝其阙云。
王昭素曰:“注疏并违夫子之义。《序卦》云‘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以此知不剥尽也。况剥上九有一阳,取硕果之象,硕果则不剥尽矣。坤为十月卦,十月纯阴用事,犹有阳气在内,故荠麦先生。直至坤卦之末,尚有龙战之象。龙亦阳也。假使运有剥丧之时,则商王受剥丧元良,贼虐谏辅,乃亿兆夷人离心离德,当此之时,岂无西伯之圣德、箕子之贤良乎?则知阳气必无剥尽之理。况阴阳者,刚柔迭用,变化日新,生生所资,永无尽矣。”
胡旦难昭素曰:“夫积阳则萎,凝水则载,男老则弱,女壮则雄,故靡草死于始夏,荠麦生于孟冬,数已尽而气存,时已极而物反,天地之常理,阴阳之本性。阴之极有龙战之灾,故剥尽则复,穷上反下,皆正理也。言穷者,剥之尽也;言反者,复之初也。何知西伯、箕子非剥丧之人哉?昭素未之辩也。”
臣曰:阴剥阳尽而成坤,阴极阳反而成复,天之行也。以时言之,九月剥,十月坤,十一月复;以理言之,阳无剥尽之理。故坤之上六“龙战于野”,为其嫌于无阳也。上六,则十月也。《说卦》曰:“乾,西北方之卦也。”西北方,亦十月也。《序卦》曰:“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非特此也。五月一阴生,其卦为姤,积而成坤,故坤下有伏乾。十一月一阳生,其卦为复,积而成乾,故乾下有伏坤。反复相明,以见生生无穷之意。盖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天地阴阳不可以一言尽故也。王、胡达《序卦》之义,而未尽夫《说卦》变卦之妙,是以其论如此。然各有所长,不可掩也。
王昭素曰:“注云‘至来复时,凡七日’,注用凡字,取七日之义,即约酌而已,然未见指归也。疏引《易纬》六日七分,以十月纯阴用事,有六日七分坤卦之尽,则复卦阳来。疏文此说,未甚雅当。其六日七分,是六十四卦分配一岁之中时日之数,今复卦是乾坤二卦阴阳反复之义,疏若实用六日七分以为坤卦之尽,复卦阳来,则十月之节终,则一阳便来也,不得到冬至之日矣。据其节终,尚去冬至十五日,则知七日之义,难用《易纬》之数矣。”
今论七日者,不离乾坤二卦、天地阴阳之理。乾坤者,造化之本。乾有六阳,坤有六阴。自建子而一阳生,至巳统属于乾;自建午而一阴生,至亥统属于坤。
胡旦难昭素曰:“西汉京房以卦气言事,皆有效验。东汉郎顗明六日七分之学,最为精妙。夫卦之爻,则实数也。岁之日,则虚数也。岁月不尽之数,积而为闰,则加算焉。六日七分实数也,三百六十五有余焉,故算而为闰。昭素言从十月终至冬至,尚有十五日,未明岁月之积闰、术数之精妙也。惜乎纬文丧失,京郎已亡,学者难知,但凭臆说,后生穿凿,罕得师资,是以纷然而致论也。”
臣曰:昭素知九月剥,十月坤,十一月复,而不知此言其大纲耳。坎、离、震、兑各主一方,六十卦分主一岁,卦有六爻,爻主一日,凡三百六十日,余五日四分日之一,又分于六十卦,每卦六日七分。气之进退,推荡而成,如九月剥也,有艮、有既济、有噬嗑、有大过,凡五卦而后成坤。十月,坤也。有未济、有蹇、有颐、有中孚,凡五卦而后成复。《说卦》言“坎,北方之卦也;震,东方之卦也;离,南方之卦也;兑,正秋也”,于三卦言方,则知坎、离、震、兑各主一方矣。于兑言正秋者,秋分也。兑言秋分,则震春分、坎冬至、离夏至,为四正矣。《复·大象》曰“先王以至日闭关”,所谓至日者,冬至也。于复言冬至日,则姤为夏至,而十二月消息之卦可知矣。《复·彖》曰“七日来复”,则六十卦分主一岁,卦有六爻,爻主一日可知矣。《系辞》曰“三百八十四爻,当期之日”,盖六十卦当三百六十日,四卦主十二节、十二中气,所余五日,则积分成闰也。大纲而言,则剥九月、坤十月、复十一月,故京房曰“剥复相去三十日”。别而言之,复主冬至,冬至中气起于中孚,自中孚之后,七日而复,故曰“七日来复”。譬如辰为天枢,而不动之处,犹在极星之下。圣人之言“居其所”者曰北辰,而占天者必曰极星之下,详略异也。历代先儒唯玄能得其旨,故玄一、中二、羡三、从四、更五、晬六、廓七、减八、沉九。成中者,象中孚之卦,冬至之节,日起牛宿一度,斗建子,律中黄钟,夏后氏之十一月也。其入牛宿之五度为周,周者,象复卦,冬至之后周复也。宋衷、陆绩曰“《易》七日来复”是也。夫京房学于焦赣,其说则源于《易》矣。自扬[17]子云、马融、郑康成、宋衷、虞翻、陆绩、范望并传此学,而昭素非之奈何?
王洙曰:“孔颖达虽据《稽览图》以释王传,而《易纬》消息之术,月有五卦,卦有大小,有诸侯、有大夫、有卿、有公、有辟,五卦分爻,迭主一日,周而复始,终月而既,不连主七日,则是剥尽至复,全隔一月,恐王传之旨不在此义也。当以七为阳数,阴阳消复,不过七日,天道之常也。凡消息据阳而言之,阳尊阴卑也。”
臣难王洙曰:辅嗣之意,谓阳为阴剥,其气始尽,至于阳气来复之时,凡七日而已。何故如是?以天道之行,反复不过七日。复之不可远也,盖本于天矣。颖达以《易》消息之术考之,月有五卦,五卦分爻,迭主一日,周而复始,终月而既,以成一岁。其六十卦之相去不过七日,阴阳消复,天道之常,则辅嗣所谓复之不可远也,其言验矣。孰谓王传之旨不在此哉?
宋咸曰:“卦气起中孚,如何?曰:京房、郎顗、关子明辈假《易》之名,以行其壬遁、卜祝、阴阳、术数之学,圣人之旨则无有焉。呜呼!好怪之甚也!文王、周公、仲尼悉以阴阳刚柔、进退消长、得失存亡之象为之教云尔,又何以是卦直是月、是爻直是月云云之为乎?夫卦气何不起于他卦,而独起于中孚乎?”
臣难咸曰:六壬推日月行度,参以时日,得《易》之坎离者也。遁甲、九宫、八门,得《易》之河图者也。壬遁得《易》之一端,而不尽《易》之道,散而为阴阳术数之学,《易》亦何往而非阴阳哉?故曰“《易》以道阴阳”,又曰“立天之道阴与阳,立地之道柔与刚”。圣人推阴阳、刚柔、进退、消长之理,为得失存亡之象,其道一归于仁义而未始不原于天地。咸信进退消长而不信消息之卦,是终日数十而不知二五也。又谓诸儒假壬遁言《易》学,以笼天下,不知壬遁实出于《易》,言《易》者亦何假壬遁哉?咸谓《易》书所不及者,为圣人之旨无有焉。且如河图、洛书见于《系辞》,而河图四十五、洛书五十之数传于异人,安得以为圣人之旨无有哉?中孚十一月之卦也,以岁言之,阳始于冬至;以历言之,日始于牵牛;以日言之,昼始于夜半;以人言之,虑始于心思。咸谓何不起于他卦,真不知者也。且不信直卦,则阳生为复,阴生为姤,临至于八月有凶,八月不知果何月也。夫善味者,别淄渑之水;善听者,知要妙之音;善视者,察秋毫之末。咸读《易疏》恶《易纬》之学,而并废消息之卦,岂得为善观书者乎?
刘遵曰:“天行躔次有十二,阴行其六,阳行其六。当于阴六,阳失位,至于七,则阳复本位,此周天十二次环转反复。其数如此,施之于年、月、日、时并同。故一日之中七时而复,一月之中七日而复,一年之中七月而复,一纪之中七岁而复。今云七日者,取其中而言,则时、月、年从可知也。”
胡旦难刘遵曰:“一日之中,从夜半至日中,一年之中,从建子至建午。言其复也,亦以阴阳之数也。若一月之中七日,一纪之中七年,则未知阴阳之复如何也。若天之十二次环转反复,周而无穷,则未闻从玄枵至星纪,何者为阴?何者为阳?以寅、卯、子、丑言之,则天之十二辰也,其以子为阳、丑为阳耶?左转之也,与天戾矣。刘遵之论妄也。”
臣曰:遵论阴阳运行之数,得天道之行七日必复之理,但不本于乾坤二卦、消息之象以论之,是以其言近乎漫漶,要之亦有所长,未可斥之以为妄也。夫阳生于子,阴生于午,自午至子,七而必复。以一日言之,自午时至夜半而复得子时;自一年言之,自五月至十二月而复得子月;以一月言之,自午日凡七日而复得子日;以一纪言之,自午岁凡七岁而复得子岁。天道运行,其数如此,合之为一纪,分之为一岁、一月、一日,莫不皆然。故六十卦当三百六十日,而两卦相去皆以七日,圣人所以存其“七日来复”于复卦者,明卦气也。
陆希声谓:“圣人言‘七日来复’,为历数之微明是也。”
王洙曰:“凡阴息则阳消,自五月至十一月,其日之历行天七舍而阳气乃复,故云‘七日来复’。复初体震,震居少阳,其数七,复则君子道长,因庆之也。庆在乎始,其言速,故称日,取乎日行一舍也。”
陈难王洙曰:“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八舍,日行一度为一日,行一舍与月合朔为一月,洙取日行一舍,故称日。盖用褚氏、庄氏变月言日者,欲见阳长欲速,大同而小异。要之日行七舍,自是七月,安有变月言日之理?且如《诗》言一之日、二之日,止是省文,盖言十一月之日、十二月之日也。”
王昭素曰:“乾有六阳,坤有六阴,一阴自五月而生,属坤,阴道始进,阳道渐消。九月虽有一阳在上,无奈众阴之剥物也。至十月则六阴数极,十一月一阳复生,自剥至十一月,隔坤之六阴,六阴盛时,一阳自然息迹,阴数既六,过六而七,则位属阳,以此知过坤六位即六日之象,至于复为七日之象矣。”
胡旦难昭素曰:“《易纬》以剥卦阳气之尽在九月之末,十月纯坤用事,隔坤一卦,六日七分,阳气来复。昭素以五月一阴生,至九月虽有一阳,无奈众阴之剥物,至十月六阴数极,十一月一阳复生,此则谓昆为兄,窃褚、庄之美为己力者也。”
臣曰:昭素虽掠褚、庄之美,其论乾坤消息,阴阳六位,周而复始,得《易》之象。虞翻、陆绩推六十卦以解太元八十一首,于中言象中孚,于周言象复,是于六日七分卦气之学,既笃信之矣。而翻注“七日来复”曰:“消乾六爻为六日,刚来反初,七日来复,天行也。”绩注京房《易传》曰:“六阳涉六阴反下七,爻在初,故称七日。”日亦阳也,岂唯虞、陆之学如此?论六十卦者,京房也。而房作复传曰:“七日来复,六爻反复之称。盖天地之间,有是理则有是象,有是象则有是术,其致一也。故子夏曰‘极六位而反于坤之复,其数七日,其物阳也’。”安定曰:“凡历七爻,以一爻为一日,故谓之七日。”伊川曰:“七变而为复,故云七日。”苏氏曰:“坤与初九为七,皆言七日之象也。”《易》之为术深远矣,故鼎祚于此请俟来哲。若陆希声、刘牧、王洙、龙昌期以七为少阳之数,则无取焉。(www.xing528.com)
一曰策数,二曰爻数,三曰卦数,四曰五行数,五曰十日数,六曰十二辰数,七曰五声十二律数,八曰纳甲数。
少阳七,二十八策
老阳九,三十六策
少阴八,三十二策
老阴六,二十四策
右策数者,四象分太极数也。《震》“勿逐,七日得”,仲翔曰“少阳七”,即此二十八策也。《讼》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曰:“乾为百,坤为户,三爻故三百户。”乾一爻三十六策,三阳一百八策。
《震·彖》曰:“震惊百里。”曰:阳爻三十六,阴爻二十四,震初九、九四,二阳二阴为百二十,举其大数也。陆希声疏矣。
爻数图
上图《爻数》。自初数之,至上为六。或以一爻为一岁一年,《同人》“三岁不兴”,《坎》“三岁不得,凶”,《丰》“三岁不觌”,《既济》“三年克之”,《未济》“三年有赏于大国”。或以一爻为一月,《临》“至于八月有凶”。或以一爻为一日,《复》“七日来复”。或以一爻为一人,《需》“不速之客三人来”,《损》“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或以一爻为一物,《讼》“鞶带三褫”,《晋》“昼日三接”,《师》“王三锡命”,《比》“王用三驱”,《睽》“载鬼一车”,《解》“田获三狐”,《损》“二簋可用亨”,《萃》“一握为笑”,《革》言“三就”,《旅》“一矢亡”,《巽》“田获三品”。
卦数图
上图八卦数者,河图数也。此郭璞所谓巽别数四,兑数七,又曰坎为一年,《易鉴》所谓震三艮八也。
五行数
上图五行数者,洛书数也。此郭璞所谓水数六,木数三,又曰“坎数六也”。
十日数
上图十日数者,八卦五行分天地五十五之数也。虞翻曰:“甲乾乙坤相得合木,丙艮丁兑相得合火,戊坎己离相得合土,庚震辛巽相得合金,天壬地癸相得合水,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崔憬曰:“天三配艮,天五配坎,天七配震,天九配乾;地二配兑,地十配离,地八配巽,地六配坤。不取天一地四者,此数八卦之外。”
臣曰:以三配艮,五配坎,七配震,八配巽是也。余论非也。遁甲九天九地之数,乾纳甲壬,坤纳乙癸,自甲至壬其数九,故曰九天。自乙至癸其数九,故曰九地。甲一、乙二、丙三、丁四、戊五、己六、庚七、辛八、壬九、癸十,故乾纳甲壬配一九,坤纳乙癸配二十,震纳庚配七,巽纳辛配八,坎纳戊配五,离纳己配六,艮纳丙配三,兑纳丁配四,此天地五十五之数也。
关子明曰:“蓍不止法天地而已,必以五行运其中焉。”
十二辰数
上图十二辰数者,十二卦消息数也。阳生于子,阴生于午,子十一月,午五月。郭璞以卯爻变未为未之月,此论十二辰也,十二辰即月数,月数即消息数,或用之为日数,则京房之积算也。
五声十二律数
上图五声十二律数者,《太玄》曰:“子午之数九,丑未八,寅申七,卯酉六,辰戌五,巳亥四,故律四十二(九、五、七而倍之,故四十二),吕三十六(八、六、四而倍之,故三十六)。并律、吕之数,或还或否(并律、吕而数之,得七十八也。八则丑未,所谓还得吕而不得律,故或还或否),凡七十有八,黄钟之数立焉,其以为度也,皆生黄钟(黄钟之管长九寸,围九分,柜黍中者九十枚,则其长数也实管以上䈁合度量)。”
甲己之数九,乙庚八,丙辛七,丁壬六,戊癸五。声生于日,律生于辰。声以情质,律以和声,律相协而八音生。
大衍数
四因九得三十六(是谓乾一爻之策数)
四因六得二十四(是谓坤一爻之策数)
太极不用,所用者四象,故以四因九六。九者,阳数;六者,阴数也。阳用极数,故九;阴用中数,故六。九而四之,得三十六,为乾一爻之策;六而四之,得二十四,为坤一爻之策。
六因三十六得二百一十有六(是谓乾一卦之策数)
六者,一卦有六爻,乾一爻之策三十有六,以三十六而六之,则二百一十有六,为乾一卦之策也。
六因二十四得百四十有四(是谓坤一卦之策数)
六者,一卦有六爻,坤一爻之策二十有四,以二十四而六之,则百四十有四,为坤一卦之策也。
乾坤之策,凡三百有六十。
二百一十有六合百四十有四,则三百六十也。
三十二因二百一十有六,得六千九百一十二(是谓三十二阳卦之策数)。阳卦有三十二卦,以二百一十有六而三十二之,则六千九百一十二,为三十二阳卦之策数也。
三十二因百四十有四,得四千六百八(是谓三十二阴卦之策数)。阴卦有三十二卦,以百四十有四而三十二之,则四千六百八,为三十二阴卦之策数也。
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
三十二阳卦之策六千九百一十二,三十二阴卦之策四千六百八,合而为万有一千五百二十,所谓二篇之策也。
右大衍数,邵康节传其子伯温。
【注释】
[1]“周易卦图”共上、中、下三卷,宋刊本无,今据《经解》本补,以《四库》本为校本。
[2]“有”字,《四库》本无。
[3]“皆”下,《四库》本有“不”字。
[4]“常”,《四库》本作“恒”。
[5]“《类是谋》”,当作“《是类谋》”。
[6]“尽”,《四库》本作“画”。
[7]“分”下,《四库》本有“日”字。
[8]“而”字,《四库》本无。
[9]“于”,《四库》本作“於”。
[10]“扬”,原作“杨”,据《四库》本改。
[11]“赢”,《四库》本作“盈”。
[12]“阴阴卦与阳卦同位者,退十辰,以未为贞,其爻右行,间辰而治六辰”一句,《四库》本无。
[13]“正”字,《四库》本无。
[14]“《太玄》”,原作“《太元》”,据《四库》本改。
[15]“成戊己”三字,《四库》本无。
[16]“七”,原作“一”,据《四库》本改。
[17]“扬”,原作“杨”,据《四库》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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