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等教育服务承诺及限制分析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等教育服务承诺及限制分析

时间:2023-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对高等教育服务作出承诺的国家中,阿富汗、捷克、爱沙尼亚、希腊、罗马尼亚、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老挝、黑山、波兰、俄罗斯、斯洛文尼亚和塔吉克斯坦将高等教育服务的承诺,限定在私人领域。越南和老挝对高等教育服务的承诺,是通过教育内容进行限定的。俄罗斯在高等教育服务的商业存在方面,对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均不作承诺。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等教育服务承诺及限制分析

高等教育服务是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中最主要的部分,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讲,当今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高等教育服务贸易是其中的核心驱动力。

20世纪70年代之后,“市场化趋势成为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1],也有学者称之为“大学市场化行为”[2]。市场化不仅包括以经济目标为导向的开拓市场及参与市场竞争、经费来源多途径,也包括相应的发展方式转变、对市场经济发展的主动适应、谋取多样化发展等行为。市场化的趋势从一国国内市场为主要范围,逐步拓展到全球市场。这构成了高等教育服务贸易产生和发展的时代背景。

高等教育提供的主要产品是高等教育服务,此种服务一方面具备很大的外部性,许多国家和政府依然采取全额或部分补贴的方式,为求学者提供学费支持,此种情况下求学者所缴纳的学费,只占服务提供成本的一部分;另一方面,高等教育服务不是完全在价值规律等价交换原则下的商品交换,高等教育服务内部不同领域,供给和需求存在很大差异,一些专业或领域的市场需求量巨大,潜在消费者具有较强的消费能力,就读后的预期收益值较高。因此,高等教育机构针对这些专业或领域的学费收取,可以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运作。最典型的就是MBA(工商管理硕士)项目。由此,高等教育机构就实行了差异化的收费策略,在保障经费来源稳定性的同时,提高了收益。将此规律拓展到留学生教育领域也同样适用。

基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以及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全球高等教育在产品提供上出现了较大的差异性。这些差异表现在教育质量、品牌声誉、师资队伍、校友资源、教学设备、校园环境、教育管理、校园文化等多个方面。这些差异的具体表现,反过来又从各维度继续强化差异性。这样,优质高等教育服务机构的优势得到不断强化,其对教育服务消费者的吸引力不断增强。

与此同时,对优质高等教育资源需求偏好的相似,极大地推动了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产生和发展。由于这种相似性,使得一国教育产品在满足国内消费者的同时,也会得到国外消费者的青睐。两个国家消费者的消费偏好相似程度越接近,两个国家之间的产业内贸易就越多。高等教育和全球发展的趋势也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高等教育方面,对知识和真理追求成为当今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驱动和目标,而知识和真理的追求受国家、民族、种族的限制越来越小,这强化了相似偏好,各国消费者在消费不同国家的高等教育服务时,有着相近的动机和需求。全球发展方面,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是当今全球发展的重要趋势,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希望借由到国外求学,成为具有国际视野、国际性知识及技能的国际化人才。这也驱动了国际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

在这种背景下,形成了所谓的教育输出国和教育输入国。教育输出国一方面是指凭借优质教育资源,吸引其他国家学生到本国就读的国家;另一方面是指通过建立海外分校、联合办学、派遣专家等方式,向其他国家提供教育服务的国家。教育输出国依据其辐射和影响范围,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全球性的教育输出国,以美国、澳大利亚英国、法国和加拿大等为代表,其对留学生的吸引以及教育资源的输出均是全球性的。另一类是区域性的教育输出国,这些国家在其所在区域内,教育服务的比较优势较强,教育影响力较大。例如南亚地区的印度、中东地区的约旦、东南亚的新加坡、欧洲地区的俄罗斯等。教育输入国则是指以引进优质国际教育资源为主的国家。

对教育服务贸易作出承诺的国家中,除了保加利亚和泰国以外,全部对高等教育服务贸易作出了承诺(共31个国家)。在对高等教育服务作出承诺的国家中,阿富汗、捷克、爱沙尼亚、希腊、罗马尼亚、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老挝、黑山、波兰、俄罗斯、斯洛文尼亚和塔吉克斯坦将高等教育服务的承诺,限定在私人领域。其中,爱沙尼亚规定,学生参与的私人教育服务不能超过6个月。

越南和老挝对高等教育服务的承诺,是通过教育内容进行限定的。越南要求高等教育服务仅限于技术、自然科学和技术、商业管理和研究、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国际法以及语言培训领域,且必须得到越南教育和培训部许可。老挝规定,承诺限于技术、自然科学和技术、商业管理和研究、经济学、统计学、国际法以及语言培训等领域。

从四种服务提供方式来看,高等教育服务承诺呈现出以下特点:

1.跨境支付方面。约旦、越南和也门,对高等教育服务的市场准入国民待遇不作承诺;波兰对跨境支付中由国外提供的教育服务,限制其适用于公共教育和奖学金制度。除此之外,所有国家均没有限制。

2.境外消费方面。长期以来,以留学生教育为代表的境外消费,一直是高等教育服务的主要构成,也是教育服务贸易的主要构成。绝大多数国家对境外消费均没有限制。特例情况如下,波兰规定“公共教育和奖学金制度不涵盖国外提供的教育服务”,也就是说,境外消费领域中的消费者,不适用于公共教育和奖学金制度。俄罗斯对境外消费没有限制,但列举了国家财政和物质资源支持方面不受此条目约束的特例情况。

3.商业存在方面。俄罗斯在高等教育服务的商业存在方面,对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均不作承诺。对于作出限制的国家,限制方式则有多种表现。(1)市场准入的当局授权或许可限制。如捷克、匈牙利和斯洛伐克,均要求在获得相关部门的授权或许可后,并达到一定办学条件,方能举办教育机构。(2)市场准入的外资比例限制。如老挝规定,高等教育的外资参股限于51%;尼泊尔的限定是80%。(3)市场准入的商业存在类型限制。如塔吉克斯坦和哈萨克斯坦规定,商业存在必须是本国法律规定的法人形式;土耳其规定,私立大学只能由根据《民法典》设立的基金会建立,基金会同时需要得到部长会议同意,且在基金会管理中多数应为土耳其公民。这在限定商业存在类型的同时,也实际上赋予了当局授权或许可的先行条件以及国籍限制。希腊规定,对授予国家认可学位的教育机构不作承诺。(4)国民待遇方面以及国籍方面的限制。捷克、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要求,董事会多数成员必须具有本国国籍;老挝规定,教育机构主管必须为具有老挝国籍的合格教师;乌克兰规定,只有乌克兰公民可以作为教育机构负责人;越南要求外籍教师在外资投入的学校中工作,需要至少有5年教学经验,其资质应当获得主管部门认可;也门则将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限定于颁发给政府教育机构的学生。

4.自然人流动方面。绝大多数国家将自然人流动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承诺水平限定于水平承诺范围,即除水平承诺外不作承诺。拉脱维亚、摩尔多瓦、波兰和土耳其则明确表示自然人流动的国民待遇没有限制。

表4.3 沿线国家高等教育服务承诺表

(www.xing528.com)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