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儿童处于生长发育过程,各年龄段哮喘儿童由于呼吸系统解剖、生理、免疫、病理特点不同,哮喘的临床表现类型不同,对药物治疗反应和配合程度等也存在差异,相应的治疗和诊断标准也略有不同。针对5岁以下的儿童哮喘,因肺部本身发育不全,气管支气管较窄,常见的哮喘临床症状,如喘息,也可在非哮喘的儿童中反复出现。
儿童处于生长发育过程,各年龄段哮喘儿童由于呼吸系统解剖、生理、免疫、病理特点不同,哮喘的临床表现类型不同,对药物治疗反应和配合程度等也存在差异,相应的治疗和诊断标准也略有不同。我国在2008年发布了《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断与防治指南》(简称指南),《指南》中明确了我国现行的儿童哮喘的诊断标准:
(1)反复发作喘息、咳嗽、气促、胸闷,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呼吸道感染及运动等有关,常在夜间和/或清晨发作或加剧。
(2)发作时在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延长。
(3)上述症状和体征经抗哮喘治疗有效或自行缓解。
(4)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咳嗽、气促和胸闷。(www.xing528.com)
(5)临床表现不典型者(如无明显喘息或哮鸣音),应至少具备以下1项:
①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激发试验阳性;②证实存在可逆性气流受限:a.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吸入速效β2受体激动剂(如沙丁胺醇Salbutamol)后15 min第一秒用力呼气量(FEV1)增加≥12%,或b.抗哮喘治疗有效:使用支气管舒张剂和口服(或吸入)糖皮质激素治疗1~2周后,FEV1增加≥12%;③最大呼气流量(PEF)(监测1~2周)每日变异率≥20%。
符合第1~4条或第4、5条者,可以诊断为哮喘。
针对5岁以下的儿童哮喘,因肺部本身发育不全,气管支气管较窄,常见的哮喘临床症状,如喘息,也可在非哮喘的儿童中反复出现。《指南》中强调了针对此类低年龄的儿童人群,要采用综合判断和风险评估预测的方法进行防范和指导,目前尚无特异性的检测指标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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