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球已有190多个国家参与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谈判、签署和承诺,但各国履约力度和进展情况却大相径庭。我国也是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约方之一,该《公约》于2006年初在我国生效。虽然我国控烟力度不如一些发达国家,但经过近年来的努力,控烟效果开始显现。调查显示,我国成年男性吸烟率1996年为63.0%,2002年下降为57.4%,2010年进一步下降为52.9%;成年女性吸烟率1996年为3.8%,2002年下降为2.6%,2010年进一步下降为2.4%,总体呈下降趋势。
(一)完善控烟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都有关于公共场所禁烟的相关规定。2011年,卫生部修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做出“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等规定。“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各大城市也相继颁布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如《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银川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等。
同时,国家烟草局、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对烟草危害健康警语的内容、面积、轮换等做出明确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进口环节消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国产和进口卷烟消费税。此外,国家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关于严格控制电影、电视剧中吸烟镜头的通知》等,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我国控烟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二)建立控烟相关组织机构
我国向来把控烟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广泛调动和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控烟,强化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各界参与、有序推进”的控烟机制,增强控烟合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控烟的良好氛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建立了控烟组织机构。1992年经卫生部批准成立了“中国吸烟与健康协会”,同时在全国组建了若干控烟专业委员会。2007年4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部际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目前领导小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外交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烟草局等8个部门组成。工业和信息化部为组长单位,卫生部、外交部为副组长单位。在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领导小组有效协调解决履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履约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意见,研究制定烟草控制有关政策,认真评估履约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参与《公约》相关议定书谈判和《公约》相关实施准则制定,较好地完成了我国控烟履约工作的阶段性任务。
(三)制定合理的税收和价格标准(www.xing528.com)
税收对引导人们的消费取向具有天然的调节作用,国外经验证明,提高烟草税、提高烟草制品零售价格,有利于减少烟草消费,降低吸烟率,既可以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又可以获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加拿大从1981年至1991年大幅提高烟草税,卷烟消费从710亿加元减少到400亿加元,税收从20亿加元增加到75亿加元。美国加利福尼亚州1987年将州税从10美分增加到35美分,截至1994年卷烟消费量减少了28%,而州政府卷烟税收增加了三成。有人计算,香烟价格提高10%,就会减少3%~8%的消费。提高烟草税去补偿医疗卫生经费的不足已逐步成为一种趋势和惯例。但这种税收调节作用绝不是万能的,吸烟的人对烟草具有相当的依赖性,税收对这种依赖性剥离的作用是有限的,若单纯提高烟草税,可能诱发烟草走私,还会增加低收入群体的负担,促使他们更多地选择档次更低的烟草产品,甚至质量更差、危害更高的假冒伪劣烟草制品。因此,必须研究制定合理、务实、更加全面、更具有可操作性的税收政策和价格指导,例如中央政府可以提高卷烟从量消费税,但应将一部分增加的卷烟税收通过转移支付,补贴地方,以减少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损失,以及用于补助烟农转产,补助从卷烟工业转岗职工的再培训。
(四)控制烟草生产,打击非法贸易
作为世界最大的烟草生产国,我国致力于减少烟草种植和烟草制品生产量,同时禁止烟草进口,打击走私香烟,从源头上控制吸烟。截至2004年,我国已将全国180家卷烟厂减少至57家,2005年又减少到49家,2006年进一步推行卷烟厂合并,组建成为十大烟草集团。生产厂家的减少并不意味着生产量的减少,我国还需要继续严格控制香烟产量,加大烟草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控制新增投资,减少卷烟企业和品牌数量,防止盲目生产和过度竞争。认真执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烟叶种植和卷烟生产严格执行国家指令性计划,禁止超计划生产。烟草专卖部门与公安、司法、海关、工商、质检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联合打假打私机制,有效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
(五)积极开展控烟活动,重点抓好青少年控烟
健康教育部门与媒体配合,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重点针对政府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结合“世界无烟日”主题发布年度控烟报告,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工作。组织了全国戒烟大赛,深入开展“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充分调动媒体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烟草控制。明确要求卷烟零售户在柜台醒目位置摆放“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牌,做到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全国各地开展青少年“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新一代”的签名活动。严格限制烟草广告、拒绝烟草企业赞助、禁止各类烟草促销活动。
(袭著革 林本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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