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O按沸点大小将有机污染物分为易挥发有机化合物(V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SVOCs)和粒子状有机化合物(POMs)。VOCs是沸点化合物从50~100℃到240~260℃的有机化合物,其中高沸点范围特指极性有机物。VOCs是室内空气中化学污染物的重要组成部分。
室内空气中VOCs种类繁多,郑天翔等从杭州市31个居室空气中共检出256种VOCs;王玲玲等也在郑州27个装修后的居室室内空气检测到了280种VOCs,其中单个居室最多81种,最少41种。这些化合物大致可分为8大类:①芳香烃(苯、甲苯、二甲苯、正丙基苯、1,2,4-三甲基苯、苯乙烯);②脂肪烃(环己烷、甲基环戊烷、己烷、庚烷、辛烷、壬烷、癸烷、十一烷、十二烷、2-甲基戊烷、2-甲基己烷、1,3-丁二烯);③卤代烃(三氯氟甲烷、二氯甲烷、氯仿、四氯化碳、1,1,1-三氯乙烷、四氯乙烷、氯苯、1,4-二氯苯);④含氧烃(吡啶、甲基吡啶、尼古丁);⑤萜烃(a-蒎烯),醇(甲醇、乙醇、2-丙醇);⑥醛(乙醛、己醛);⑦酮(2-丙酮、2-丁酮);⑧酯(乙酸乙酯、正醋酸丁酯)。(www.xing528.com)
由于室内空气中VOCs是一大类化合物,对这些组分逐一进行定性和定量测定十分费时费力,缺乏可行性,如何评价VOCs的污染状况一直是困扰各国研究者的问题。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otal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TVOC)因其可以准确地进行主要污染物的定性和定量,测定相对简单快捷,便于进行结果的比较而被广泛使用,欧盟室内空气质量联合行动委员会(European Collaborative Action,ECA)于1997年在其第19号报告中从仪器设备(包括吸附剂、解吸方式、色谱柱性能)、分析窗、定量和计算4个方面对TVOC进行了定义,即首先需要鉴定出十个最大峰都是哪些污染物,然后对这些污染物逐一进行定量,对这十种污染物的浓度求和,其结果代表已知污染物的浓度;对于其他小的色谱峰面积求和后,以甲苯进行定量,其结果代表未知污染物的浓度,最终将已知和未知污染物的浓度求和,即可得出TVOC的浓度。我国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也采用该TVOC定义。该标准规定了住宅及办公建筑物室内空气苯、甲苯、二甲苯及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限值要求,分别为0.11 mg/m3(1 h均值)、0.2 mg/m3(1 h均值)、0.2 mg/m3(1 h均值)和0.6 mg/m3(8 h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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