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帕金翰为代表的批判学派研究者试图跨越研究的边界,通过对儿童收看电视时间的研究,把家长在家庭环境中的管理、电视节目编排的作用以及规章制度等问题结合起来。在研究课题“儿童的媒介文化”中,帕金翰“部分运用了多面向的或跨学科的研究方法”,这一研究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就在于“电视研究的不同层面被罕见地完全整合在一起”[28]。研究者们试图解构有关儿童的若干假定,如儿童是什么,儿童需要什么,儿童应该、不应该看什么,等等。一方面童年是被强大的制度话语所制造出来的;另一方面,现实中的儿童自动地、不可避免地要逃脱这些建构。
研究的基本问题包括:媒介(尤其是电视)如何建构(construct)儿童受众?儿童如何与这种建构进行协商(negotiate)——作为受众,他们如何界定自己和自己的需要?同时,还对这些建构和界定的变化发展做了一番梳理,看看他们如何反映或不反映童年社会建构的变化。如果只看到问题的一个方面,电视或受众,这些问题都无法得到完满的解答,必须全面审视受众、文本和制度之间的关系,对政策、节目、规则、研究实践、节目编排、内容选择、文本形式、儿童自身对媒介的观念和使用媒介的观念,以及他们使用媒介的行为如何在家庭中得到管制和调整等问题进行不同层次的分析。
在“制度”层面,主要研究内容有三:一是儿童电视的历史变革,以及为了争取留出专门播放儿童节目的时段所做出的努力;二是当代儿童电视的政治经济状况,尤其是在商业化、多频道和全球化愈加明显的环境下公共电视的命运;三是根据官方报告和对政策制定者、广播电视从业者、管理者、议会说客(lobbyist)及相关人士的采访,收集和分析政策话语。
在“文本”层面,从两个方面讨论了有关童年的假定和意识形态如何在制作者的实践和文本中得以呈现或进行协商的问题。(www.xing528.com)
研究最终又回到“受众”本身。通过对制度和文本的研究,发现儿童的定义部分是强制性的,部分是乐观的,充满着尴尬与矛盾。由此产生出研究的另一个面向:儿童如何与这些定义进行协商,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受众,儿童如何界定他们自己。“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又一次关注于‘童年’如何被定义,儿童如何在集体交往中建构童年的意义(相对于成人的概念)。‘儿童’的范畴以及相对的‘成人’的概念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和高度的情绪化,是自我界定和认同形成(identity formation)的参数。……受众的确是‘积极的’,但却是在身不由己的条件下——在这个意义上,认为‘积极’(activity)等同于动力(agency)或权力(power),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对儿童而言,他们与电视的关系被更宽泛的社会制度和话语所结构、所限制,这些(存在于其他事物中的)社会制度和话语试图用特殊的方式界定‘童年’。儿童受众——事实上是这种受众的‘特殊性’——是被社会协商(social negotiation)的持续变化过程所建构的。”[29]
综上所述,批判学派并不否认儿童与成人的差别,也并不否认儿童在兴趣与品味上的特殊性,但这种特殊性并非与生俱来。媒介在定义童年时作用强大。换言之,儿童成为“特殊受众”是媒介作用的结果,反过来,它又成为媒介效果研究的逻辑起点。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不能简单地依靠理论上的证明,同时也需要经验层面的分析(in empirical terms)。在这个意义上,儿童作为“特殊受众”的研究既不能在经验学派的话语中单独完成,也不能在批判学派的研究路径下完满解决,唯有两相结合才有可能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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