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公共卫生事业在中世纪流行病防治过程中逐渐兴起。千百年来的“瘴气致病论”使人们相信,清洁的空气和水有助于避免感染疾病。中世纪以来,鼠疫、肺结核、痢疾、天花、斑疹、伤寒等传染病在拥挤的欧洲城市不断蔓延,城市环境不断恶化。于是,欧洲出现了早期的卫生活动。例如,许多城市设立了地方卫生机构和检疫所、进行健康登记、对死者住所消毒、掩埋疫病死者等。但是,17世纪,随着传染病减少,政府对卫生机构就不再重视,成堆的垃圾又随处可见。直到19世纪30年代,疾病的频繁暴发和在社区的蔓延,终于使欧洲各国开始积极面对。政府一方面不断加强基础卫生设施的建设,如上下水道的改进、重视对垃圾的处理、普遍进行杀虫和消毒等,另一方面进行法律制度建设、强调传染病历的精准管理等,传染疾病才算得到有效的控制。因此,人们常把19世纪后期政府和社区对鼠疫等传染病的防治称为人类的“第一次公共卫生革命”。
第一次公共卫生革命的重要成果就是制度理论的创建。德国医学家弗兰克(Johann P.Frank)是公共卫生和社区医疗的早期发展的奠基人。1779年,弗兰克出版《医务监督的完整体系》第1卷,到1788年已出版到第4卷。《医务监督的完整体系》是一部全面反映公共卫生的专著,涉及供水系统、公共卫生设施、食品安全、性卫生等内容,为社区公共卫生管理提供了指导原则。英国社会改革家边沁(Jeremy Bentham)提倡监狱改革、设立专门管理健康和计划生育的政府部门。英国政府官员查德威克(Edwin Chadwick)是边沁的追随者,一直致力于边沁理论的实践化。1842年,查德威克完成现代公共卫生史上最为重要的文献之一的《英国劳动人口卫生条件综合报告》,记载了不同社会阶层的平均寿命、在业人口的住宿条件、供水不足的现状以及污水处理情况等,建议颁布全国性卫生法案等。1848年,英国颁布《公共卫生法案》。受查德威克的影响,美国公共卫生改革家沙特克(Lemuel Shattuck)也提出了类似的报告《推进公共及个人卫生的总体规划报告》,向政府提出了50条建议。1906年,美国通过《纯净食品和药品法》。查德威克和沙特克的报告对政府产生了积极影响,为公共卫生的改进提供了理论框架。
19世纪,公共卫生的理念是环境卫生、传染病预防和保障健康,并已深入人心。因此,1920年,美国公共卫生专家温斯洛(Charles-Edward A.Winslow)将公共卫生(public health)定义为“有组织的社会努力来预防疾病、延长寿命,增进身心健康与效率的科学与艺术”。这些有组织的社区努力包括改善环境卫生,控制传染病,教育每个人注意个人卫生,组织医护人员为疾病的早期诊断和预防性治疗提供服务,建立社会机构来确保社区中的每个人都能达到适于保持健康的生活标准,目的是使每个公民都能实现其与生俱有的健康和长寿权利。此定义在1952年被世界卫生组织采纳,并沿用至今。(www.xing528.com)
随着不同时代健康理念的发展,公共卫生理念不断被赋予新的意义。自20世纪60年代起,许多发达国家把疾病预防重点从控制传染病转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制,兴起了所谓的“第二次公共卫生革命”。1986年,在加拿大渥太华召开的第一届国际健康促进大会提出,公共卫生是“在政府领导下,在社会的水平上,保护人民远离疾病和促进人民健康的所有活动”,所发表的《渥太华宣言》的核心内容是强调政府在卫生事业中的核心地位,重视社会科学对健康的促进作用,被认为是新公共卫生时代的标志。1998年,第51届世界卫生大会审议通过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的“21世纪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将预防医学提高到社区预防阶段,被称为“第三次公共卫生革命”。但是,进入21世纪后,2003年的SARS、2005年的禽流感、2014年的埃博拉出血热以及现在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传染病的暴发,似乎在不断地给我们敲响警钟,传染病没有远离人类,始终与人类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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