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琪 华东政法大学
【摘要】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加速了“智媒”时代的全面开启。以“算法”为核心的新闻生产模式已经开始逐步取代传统的新闻生产模式。虽然这一转变极大地拓宽了新闻来源的广度,分发推送的特点满足了阅读者个性化的定制需求,但是在算法推送下阅读者选择新闻的能力降低,“群体极化”与“信息茧房”现象加重等一系列问题也渐渐浮出水面。更为严重的是,随着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的普及,未成年人在互联网用户中所占的比重逐年上升,算法新闻所带来的各种弊端对未成年人的不利影响更为深远持久。信息获取能力异化、主动探索能力的丧失、有害信息影响加深、价值观受影响加剧等一系列问题凸显。因此,建立正确的算法伦理维度,让算法回归服务内容的角色,使算法新闻对于未成年来说变得有益、有用、有趣成为当下最迫切的议题。
【关键词】人工智能时代;算法新闻;未成年人
根据《人工智能标准化白皮书(2018版)》的调查报告显示,人工智能的发展模式正在从过去追求用计算机模拟人工智能,逐步转向由机器与人结合而成的增强型混合智能系统,用机器、人、网络结合成新的群智系统。[1]人工智能发展模式转变的同时,也促使新闻媒体领域发生重构性的变化,以算法为核心的新闻生产模式开始逐渐成为新闻生产的主要模式。根据《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7月31日,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1.69亿,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7%,明显高于同期全国人口57.7%的互联网普及率。[2]算法新闻在其发展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弊端对于1.69亿未成年人网络用户的影响是更为深远持久的,因此对算法新闻对未成年人的不利影响的探究更为迫切与重要。
一、算法新闻概述
(一)算法新闻原理
算法新闻一般是指运用计算机技术收集用户互联网浏览信息,分析整理出用户的个人偏好数据后,进行精准的内容分发与推送的新闻。个性化推荐算法最早是1995年由美国人工智能科学家Robert Armstrong等人首次提出的,[3]这一技术能够在海量的信息数据中挖掘出用户潜在的个人偏好,从而为用户制定个性化的推荐内容。最早这项个性化推荐算法主要运用在商业领域,随后美国谷歌等互联网公司开始利用此类技术对用户的上网浏览记录进行技术分析,从而为用户提供信息屏蔽和信息推荐等服务,2015年前后,算法技术在国内外开始大规模运用于新闻的生产制作。
传统新闻工作者采写一篇新闻报道时大致需要经过采访、整理采访素材、撰写新闻稿件、出版印刷四个步骤,人工智能时代算法新闻的工作机理与此相对应,大致包括以下三个阶段:用户个人偏好数据的收集、数据吞吐与整合、算法新闻的精准推送。互联网用户在进行新闻浏览时都会带有明显的个人特征,个人在网络上的新闻浏览记录就是互联网公司在进行算法推荐时的“原材料”。互联网公司运用计算机技术,会将内容、用户特征、环境特征作为三个维度的变量,对上述收集的“原材料”进行拟合,用形式化的方式创建一个用户对内容满意度的函数。基于这个函数模型,算法技术会将网络中海量的信息数据进行匹配,从中筛选出符合函数模型的新闻。以上的算法新闻工作原理只是算法推荐技术运用在算法新闻中最基础的一部分,仅依据内容、用户特征、环境特征三个维度的变量来进行内容的筛选极易造成算法越推越窄的现象,最后演变为无内容可推的尴尬境地。因此,仅将一套通用的函数模型适用于各种推荐场景是不现实的,在此基础上,计算机工程师还会加入推荐特征,从而使计算机软件可以根据不同的场景对上述函数模型进行调整。常用的推荐特征主要有相关性特征、环境特征、热度特征以及协调特征。相关性特征主要解决的是计算机评估内容是否与拟推荐用户匹配的问题;环境特征就是对基础函数模型中的函数特征进行补充与完善;热度特征主要针对的是用户第一次启动应用程序的情况,在用户“冷启动”时因无法搜集到用户的偏好,故将当下最热门的关键词或者新闻进行推送;协调特征的作用就是解决上述算法越推越窄的现象,将与用户偏好数据中主题相似、关键词相似等相似性内容也进行推送,从而扩展算法推送的范围与探索能力。
(二)算法新闻的主体
算法是整个新闻传播活动中的核心环节,扮演着类似于底层架构和中枢神经的角色。[4]如上述所言,传统新闻中采写与编辑都是由职业新闻人员进行的,新闻机构一般情况下同时扮演着新闻产出与新闻传播的双重任务,即生产责任与传播责任相统一。随着算法技术在新闻领域的应用,互联网公司研发的应用软件成为算法新闻传播的平台,自此这些算法新闻进行传播的平台成为算法新闻生产与算法新闻传播的中间枢纽,故算法新闻的主体主要包括算法创设主体、算法运用主体与算法新闻收受主体三部分。 [5]
算法创设主体主要指研发算法平台的技术型公司,如互联网公司等,这类公司研发出以算法推荐技术为基础的信息分发平台,并利用该平台对网络世界中由专业新闻机构、个人或非职业新闻自媒体等各类新闻生产主体发布的信息资源进行整合,这一阶段的行为性质属于数据的收集阶段。而上述说提到的专业新闻机构、个人或非职业新闻自媒体通常情况下是利用前述算法创设主体研发的信息分发平台进行新闻的推送,以实现自身的传播目的与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属于运用算法技术来达到自身价值的体现与目的的完成,因此可以被称为算法运用主体。最后,算法分发平台精准推送所针对的主体,又可以被称为算法新闻推送的最终环节主体,就是各类精准新闻的接收者,即读者。只有他们接收到新闻,这一算法技术的推送才算最终完成,才可以使整个环节成为一个有机整体,这类接收新闻的主体又可以被称为算法新闻接收主体。整个算法新闻流程的顺利完成不容许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因此,这三类算法新闻主体在算法新闻的推荐中都有着重大的作用。
二、算法新闻的局限性
自进入网络时代,信息大爆炸与个体难以在海量信息中寻找到自身想要的信息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矛盾,网络中信息过剩但是网络用户却信息匮乏的困境因为算法技术的出现而得到有效缓解。2002年,搜索引擎公司谷歌开发的Google News的投入使用象征着算法推荐技术正式进入人类的编辑领域。[6]享受算法新闻所带来的便捷的同时,算法新闻自身局限性带来的问题也是不可忽略的。
(一)算法新闻造成同质化信息增多,极易形成“信息茧房”现象
大众传播学中有一种理论被称为“选择性接触理论”(Hypothesis of Selective Exposure),主要是指受众在进行信息接收时并不是不加以区分地接收所有信息与内容,而是会选择性地接收与自己观点、立场一致或相似的内容与信息。算法新闻或者可以说算法推荐技术就是利用这一传播理论,将不同渠道、以不同方式不断出现的新闻进行过滤与筛除,选出能够满足个人需求或偏好的新闻进行精准化、有差别的定向分发。但是长此以往,新闻用户接收到的都是与自身价值观相符或自身感兴趣的新闻,过度地被同质化新闻所包裹会使每个人的信息接收、获取不平衡,深陷“信息孤岛”但是却意识不到。凯斯·桑斯坦(Cass Sunstein)在《信息乌托邦》中提道“公众只会注意自己选择的东西和使自己愉悦的通讯领域,久而久之,会将自身桎梏于像蚕茧一般的‘茧房’中”,这一现象也被称为“信息茧房”(Information Cocoons)现象。这个概念从另一个角度体现出,不断使用当下算法新闻进行个性化定制推送,个体所形成的价值观或思想会在一个较为封闭的圆圈中不断得到强化。正如彭兰学者所说,过去的拟态环境是由媒体营造的,而今天的拟态环境更多地取决于用户个人的选择。[7]虽然传统新闻时代人们在阅读报刊时也会存在“选择性接触”现象,但是寻求自身感兴趣新闻的前提是需要将一份报纸完整地进行翻阅,无形之中其他版面的新闻也会进入阅读者的视野中。网络时代算法技术使得“选择性接触”现象加剧。用户在客户端阅读新闻时首页进行推送的都是经过技术筛选整合后符合用户个人偏好的新闻,其他内容的新闻如果不刻意搜寻用户接触到的概率会很小。这就造成“信息茧房”在一定程度上会将人群进行划分,个人会受自身立场以及态度的影响形成自己的小圈子,并且长期固守在这一圆圈之内,同时各个圆圈之间也得不到交流,处于相对孤立的状态,机器逻辑、市场逻辑、政治逻辑得不到有机的融合与统构。
(二)媒介对人的异化导致算法新闻伦理维度的建立受到挑战
马克思异化思想的核心在于对机器的批评,认为大机器生产出来的产品是没有温度与感情的,马克思在对黑格尔、费尔巴哈异化思想的批判继承上提出,机器在独立于人的同时又会反过来支配、奴役人,并且这种力量最终会使人变成它的工具,失去自由并且属于它。也就是说,实践的目的是获取最大的自由,在实践中实现自由的最大意旨,但是机器的出现使这一愿望破灭。马克思的这一思想理论深刻地阐释了媒介对人的异化现象,人的自由的实现理想状态是可以控制欲望,但是人工智能时代算法新闻却是将人们的欲望无限放大,人们可以一直在网络世界中不断接收到符合自己立场的新闻,这种无限度的新闻输入不仅会产生更多“单向度的人”,而且个体自身会逐渐被媒介所侵蚀,对媒介的依赖程度不断加深,久而久之媒介对人的异化作用会更加严重,因此,不仅要关注显意识的传播,算法新闻中无意识的伦理传播也同样需要受到重视。
新闻传播从来不是纯粹的商业活动,而是具有明显的公共产品属性。[8]麦库姆斯的大众传播的议程设置理论指出,新闻媒介虽然无法对人们的思想方式进行介入,却可以影响人们的想法内容。新闻传播的过程相当于一个社会基础工程,对阅读者进行一种建构,因此,新闻传播过程中的价值引领作用是十分重要的,价值理论的缺失必然导致价值观的不健全与价值标准的模糊,传播的实践需要价值理论的引领与指导。现代社会中,公民信息的获取几乎都是通过新闻活动进行的,网络的普及不仅使传统媒体开始向新媒体进行转型与融合,更催生出一大批自媒体,因此网络世界中新闻的种类、质量都存在较大的差异,这也就导致新闻传播业失范的现象在今天前所未有地严重。算法新闻仅是将海量的符合个人偏好的新闻进行定向推送,但是在这一过程中缺失了“把关人”的角色,原有的道德标准或价值观在网络世界不再具有约束力,以技术中心主义为代表的工具理性误用造成的价值理性缺失,[9]导致算法新闻在伦理价值方面引导缺位,因此,对各类新闻共同道德体系的建构与统一是当下的重要任务。
(三)算法新闻导致低俗化现象愈演愈烈
“低俗”一词虽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一直处于动态的发展过程中,不同时代被赋予不同的含义,但是在人工智能算法新闻这一语境下,笔者认为,主要就是指依靠资本的推动,以赚取流量与点击率为目的,忽视自身应当进行价值引领的重担,而向用户推送色情、猎奇等内容或利用夸张性标题吸引用户点击,使用户感官刺激需求得到满足的新闻。李普曼认为,大众传播中存在一种媒介经过有选择的加工之后向人们所提示的“象征性现实”,即“拟态环境”[10],这一环境并不是现实世界的客观反映,而是经过媒介在传播过程中对信息的加工、筛选、整合后向人们所展现的环境。在算法推荐机制下,低俗化的拟态环境情况会加剧,危害也会变得更大。在算法推荐机制下,即使只点击过一次的新闻也会存有历史记录,一旦被认定为属于用户的偏好新闻,同质化的新闻就会不断被推送,从而受众的偏好被无限放大。娱乐性较强的新闻或能够满足受众感官刺激的新闻往往比较受欢迎,因此在资本逐利的网络世界,新闻生产者倾向于此类新闻的编写,加之算法新闻“投其所好”的特点不断进行此类新闻的推送,导致低俗内容被推送的数量不断增加,愈演愈烈,最终使媒介生态不可避免地演变为“劣币驱逐良币”。
三、未成年人特点与算法推荐技术的关系
如上文所述,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7%,甚至有诸多中小学院校要求未成年人配备手机等移动通信工具,以便于作业等消息的发布,社会、家庭以及未成年人等各方面因素的推动,不仅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极高,也导致拥有手机等移动客户端的未成年人数不断增加。但是就未成年人来说,即使具备一定的判断力与控制力,其思维能力与辨别能力仍旧处于发展阶段,较高的互联网普及率并不意味着未成年人有良好的网络使用规范意识与网络安全意识,仍旧需要正确的价值引领与网络安全教育。
未成年人心智发展尚未成熟,一方面,他们对低俗、淫秽色情、暴力犯罪等不良信息缺乏判断能力,辨别不良信息的能力弱,所以面对不良信息时往往自身意识不到。2019年2月,《法制日报》记者韩丹东曾对“福利姬”软色情交易进行过详细报道,“福利姬”指的是那些穿上动漫角色衣服模仿二次元人物,售卖自己的大尺度照片和视频,赚取名声或钱财的女孩子。[11]在采访中,大多数未成年人都是通过网络接触二次元文化并经过网络社群中的他人介绍开始售卖自己的大尺度照片的,这些未成年人并未意识到自身行为的性质已经触及法律所禁止的事项。网络世界并不是现实的客观反映,都是经过一定的加工、建构而形成的第三世界,未成年人会错误地将网络“拟态环境”当作现实社会的真实反映,从而在网络信息的灌输下形成自己的价值判断,如上述新闻案例中未成年人就坚称自己只是在与他人交流二次元文化,大尺度照片的拍摄是二次元文化的一个特征。另一方面,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使未成年人过早地接触到网络社会中纷繁复杂的信息,对手机等移动客户端产生较强的依赖与认同感,所以很难避免被不良信息诱惑。在流量为王的时代,对算法新闻中不良信息接触得越多,就越容易对未成年人的认知与世界观造成侵蚀,从而产生认知误导。美国心理学家阿尔伯特·班杜拉的学习理论认为,人的大多数行为都是通过观察、模仿而形成的,未成年人具有很强的好奇心与模仿能力,加之他们的是非观念尚处于形成过程中,自制力相较于成年人比较差,长期接收算法新闻中某一不良信息的持续推送,十分容易进行行为的模仿并使价值观出现偏差。
主体的过度自由就会产生不自由,网络社会并不是无限自由的空间,它只是一个符号化的构成,在网络世界中未成年人可以基于自身爱好不加限制地阅读被推送的新闻,但是过度地将时间与精力花费在网络世界,主体将会逐渐丧失存在感,不可避免地产生不安全感、忧虑感,难以找到真实的自我。算法技术使未成年人能够很容易地实现自身目的,从一开始具有目的性地使用网络到经过一系列新闻浏览后偏离自身目的,未成年人在这一过程中自主意识的弱化是十分危险的事情。算法新闻的原理正是通过对用户网络使用数据进行分析从而进行精准的内容分发,并没有按照媒体逻辑来释放信息,并且在资本的推动下,网络社会中各种带有不良信息的新闻数量与日俱增。在未成年人移动终端使用率如此高的情况下,算法新闻在进行内容分发时能否判断出未成年人的年龄并对此进行特定化的内容推送?如何避免未成年偶然地阅读带有不良信息的新闻成为常态?算法新闻能否在未成年人价值观之路形成的过程中给予正确的引导?都是需要算法新闻设计者所考虑的问题。
四、算法新闻对未成年人的影响
(一)未成年人信息获取能力异化,丧失主动探索能力
人的活动是一种有对象的活动,在这一活动中,人不仅是活动的主体,而且可以支配活动的进行,一旦这种对象化的活动反过来成为一种异己力量控制活动的主体,即人,那么这一现象被称为异化。所谓信息获取能力的异化是指未成年人在通过网络接收算法新闻推送的信息时,过度依赖这种信息获取方式,从而导致算法新闻最原始的初衷产生扭曲,最终对未成年人进行控制,使其主体性丧失。传统中,未成年人信息获取的途径主要是通过广播电视、书籍报刊或老师家长的讲述等方式,网络出现以后,由于网络技术的普及加之手机移动客户端的不断升级,使信息获取更加便捷,因此,未成年人信息获取的途径逐渐转向网络并呈现单纯依靠网络的趋势。例如对于生僻汉字或英文单词,几乎很少有未成年人选择查阅《现代汉语词典》或《朗文英语词典》,未成年人首选的辅助工具已经演变为手机应用软件。以整合新闻资源和自媒体发布的内容为主,向用户定向推荐符合个人偏好的算法新闻一方面可以节约未成年人搜寻新闻的时间,另一方面却使未成年人选择新闻的能力逐渐降低,不仅未成年人不再需要通过多种途径查阅自身想要得到的信息,而且算法技术会不断向未成年人推荐与此相关的其他种类的新闻,未成年人信息获取的能力长此以往会逐渐减退直至消失。
未成年人不仅在知识的获取上依赖于网络技术的帮助,对待社会事件等新闻活动时,他们也仅依靠算法推荐技术下个性化定制中的新闻来对事件加以了解,对新闻真实性的个人考察意愿降低,由过去主动接收新闻变为被动被输入。主体只有在不断否定自身、发展自身的过程中才能够超越自身,而这一系列活动都需要经过实践和交往活动。人工智能时代下同质化的新闻使未成年难以接收到事件的完整信息,在算法新闻推荐的信息中故步自封,接收不到来自不同角度的声音,未成年人就会缺少思辨能力,同时也不利于知识面的拓展,不能对自身以及世界有清晰的定位与判断,极易在网络世界中自我膨胀,丧失主动探索的能力。
(二)“回音室效应”导致有害信息的不利影响扩大
如上文所述,算法新闻使得对人有着强烈感官冲击的低俗化信息愈演愈烈,未成年人同样可以接触到此类信息。并且网络世界不仅存在低俗化的新闻,同时仍旧有淫秽色情、暴力犯罪等诸多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新闻信息。截至2019年6月1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累计清理淫秽色情、赌博诈骗等有害信息1.1亿余条,注销各类平台中传播色情低俗、谣言等信息的违法违规账号118万余个,关闭、取消备案网站4644家。[12]未成年人正处在身心发展不成熟、猎奇心理旺盛的阶段,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探索精神,对待新鲜事物,尤其是具有刺激性特征的事物抵抗能力较弱,在接收信息时感性是先于理性而行的。算法推荐新闻使信息在一个封闭的小圈子内会不断得到加强,因此,一旦未成年人阅览过低俗化或具有淫秽色情、暴力犯罪等内容的新闻,算法推荐技术无法判断活动主体的真实年龄,便会将偶然性浏览变为常态,使未成年人不断接收到此类新闻的推送,未成年人自控能力较差,一旦陷入此类情况,极易无节制地观看被推送的新闻。
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可知,人类是存在五种由低到高的需求的,即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低俗或淫秽色情、暴力犯罪的新闻在某种程度上属于对生理需求进行满足,对本我欲望进行迎合。追求娱乐性新闻是人的天性,但是算法新闻不仅夹杂刺激未成年人生理需求的文字,多数此类新闻中还包含满足未成年人快感和狂欢追求,能够带来视觉震撼的图片或视频,属于过度迎合未成年人生理需求或自然本能需求,最后只会导致“娱乐至死”局面的形成。一方面,算法新闻将未成年人困在“回音室效应”中,会使他们陷入传媒无意识状态,造成思考能力下降,同时也会对想象力、创造力等能力造成潜在威胁,致使未成年在信息接收方面更加感官化与肤浅化。另一方面,未成年人由于身心尚处于发展阶段,对新闻中所包含的信息未形成清晰的判断能力,即使有判断能力,自身抵抗不良诱惑的能力也并未完全形成,因此未成年人一旦接触到有害、不良新闻中的信息,他们的身心得到瞬间愉悦,就极易被享乐主义所侵蚀,完全沉溺于其中,甚至走向法律的对立面。
(三)影响未成年人价值观的形成(www.xing528.com)
算法新闻本质上是一个重“迎合”、轻“引导”的技术,它在程序设定之初只考虑到“用户想要看什么”,却忽略掉“用户应该看什么”,从某种程度上讲,算法新闻使自身公共服务的职能受到减损。首先,网络中信息过剩,但是网络用户自身无法从海量信息中寻找到自身想要的信息而导致信息匮乏这一矛盾虽然在算法技术新闻出现以后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是算法新闻中的信息多种多样,更新速度过快,所以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价值观的稳定性较差。具有极高包容性和开放性的网络社会中充斥着各种信息,在这样一个文化多元的空间内,各种新闻的价值观相互碰撞,不断产生冲突,再加上网络时代的价值观更迭相较于传统时代更加具有变动性,所以未成年人在矛盾与冲突的价值选择中想要获取自身所需要的价值观越发困难,价值观稳定性变差也会造成未成年人价值观混乱的局面。其次,网络世界各种信息所包含的价值观的冲突,使信息已经不再具有过去可以提高人的思想与生活品质的作用,反而会使未成年人产生压抑、浮躁的负面情绪。在多种信息的冲击下,未成年人对信息的消化能力弱,很容易使思维简单甚至降低自身的道德标准,被不良的信息所侵蚀,价值扭曲,造成未成年人价值失落的现象。最后,算法技术是可以改变用户体验甚至他们对世界的认知的。一旦未成年人在价值观形成过程中被不良信息的价值观所侵蚀,或者算法技术开发者、所有者调整程序参数以达到自己的价值观输出目的,算法新闻又基于定向化个性推荐不断分发与此相关的信息,加固扭曲价值观对未成年人的影响,造成的后果将是无法挽回的。
(四)“用户画像”对未成年个人信息的保护提出挑战
算法新闻之所以能够进行精准的定向分发,其核心在于算法技术能够通过网络精准地掌握用户的互联网使用数据,对用户进行“画像”从而得出用户的使用偏好。因此,个人数据是算法新闻的核心,被誉为驱动人工智能时代的“新石油”。[13]不论是最初的机器写作,还是当今使用率颇高的算法新闻,都涉及对用户个人数据的大规模收集与使用。首先需要明确的问题是“个人数据”与“个人信息”并非完全一致的概念,两者之间存在交叉但不完全相同。“个人数据”是在网络出现以后诞生的概念,包括线上与线下关于个人的“可识别”数据,“个人信息”的概念早于“个人数据”,“个人数据”包含“个人信息”。未成年人只要进行网络活动,就一定会留下互联网使用痕迹,每一次的网络痕迹都会被计算机永久地存储于网络世界,即使删除上网记录,也无法做到完全的消灭,更何况未成年人几乎很少有删除上网记录的行为或概念。计算机通过程序对每一条网络痕迹进行叠加,就会“绘制”出未成年人的“用户画像”,包括其个人信息、个人偏好等各方面的内容,可以说计算机比未成年人还“了解”自己。
过去传统中,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与使用都必须经过本人的许可,特殊情况下还需要支付使用费用,网络时代的到来使每一个人都无法逃脱个人信息被计算机记录的“命运”,个人信息进入网络世界不仅有自己的行为,也存在他人使自己的个人信息在网络中被曝光的情形,因此,对每一条个人信息的收集都经过本人的许可是无法实现的。人工智能时代,二次利用个人数据造成的局面就是公司无法告知数据主体数据的使用情况,数据主体也无法对个人信息进行有效的保护。未成年人个人数据在被二次利用时,个人信息得不到有效保护的同时还会被永久地存储于网络世界,其不愿被父母或他人所知的信息也会通过“用户画像”分析并呈现出来,对未成年身心的健康发展都极为不利。
五、算法新闻对未成年人不利影响方面的改善路径
(一)加强平台责任,重塑把关机制
算法新闻低俗化现象如此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现在“流量为王”这一单一价值导向造成的。新闻客户端能够盈利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就是流量,各大平台屡次突破平台责任底线分发能够吸引未成年人观看的新闻内容,导致算法新闻没有履行好价值引导的职责。算法新闻分发平台在性质上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与其他商业机构在社会责任分配上是存在差异的,在责任上被寄予教化、领导、帮助未成年人形成良好价值观、世界观的期望。因此,各大算法新闻分发平台应当杜绝以不良信息作为竞争手段来争夺流量与利益的行为,坚守住平台的社会责任、道德价值底线,加强自律,推动算法新闻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同时,各大算法新闻分发平台应当对把关机制进行重新塑造,单纯依靠算法技术进行新闻内容分发的不利影响已经越发明显。人工智能技术目前仍旧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要求技术设计者单独针对未成年人开发一套人工智能算法技术尚且存在困难,需要技术上进行突破,因此当下最切实可行、能够快速有效解决算法新闻中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影响的方法就是依靠人工对新闻内容进行审核并且增加用户举报制度。通过人工的作用弥补算法技术上的缺陷。重新将新闻把关制度进行塑造,由算法与人工为一体对新闻进行严格把控,有效避免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的侵蚀。
(二)对算法技术进行优化
1. 增加优质内容被推送的概率
算法新闻对未成年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价值引导的作用,因此在算法推荐技术的设计中,应当将价值引导因素考虑进去,增加优质内容被推送到首页的概率。现在算法新闻进行算法推送时主要依据的因素就是浏览记录+新闻热度,与未成年人偏好相同或相似的新闻内容,同时热度偏高,就会被优先推送到首页,往往这类新闻都是倾向于追求感官刺激或当下被讨论次数最多的娱乐新闻,这种依靠热度进行推荐的新闻大多数没有内涵,不能进行正确的价值引导,因此在进行算法新闻推送时,可以加入一套智能评分系统,对新闻内容进行等级的划分,同时在进行算法新闻分发时对多重因素进行考量,如收藏量、分享次数、评论互动内容等,对评分等级高、多重因素考量下的优质内容进行优先推送,算法技术对几种因素的混合进行加权,使算法新闻能够发挥最大的效用,虽然这一措施并不能完全改善算法新闻对未成年人的不利影响,但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不良信息被推送到首页的情况。
2. 算法技术中加入干预与提醒机制
算法技术设计者可以在新用户首次使用时对使用者的年龄、爱好进行调查,并在后续使用过程中针对使用者的浏览内容、新闻留言内容等进行综合测评,判断使用者的年龄分布。未成年人缺乏自控能力,容易沉迷于算法新闻推荐的内容之中,因此,一旦算法新闻分发平台根据已有数据推测出使用者为未成年人,在内容分发时应当加入干预机制,并且实行分级差异化推送,屏蔽含有不良信息的新闻内容,对优质内容加强推送力度。同时可以适当加入提醒机制,给予未成年用户一个阶段性的提醒,防止未成年人对内容沉迷,超过一定次数后停止新内容的持续推送。同时为了使未成年人可以阅读到更多优质的新闻内容,应当定期向未成年用户进行阶段性总结报告的推送,使未成年用户可以了解自身的使用情况,对自身使用网络情况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从而有意识地进行改善。
(三)加强对未成年人媒介素养的培养
除了平台加强自身责任、算法设计者优化技术之外,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学校应当肩负起加强未成年人媒介素养培养的责任,使未成年人在面对算法新闻时能够沉着应对,具有较高的判断能力。
学校应当发挥自身的教育作用,对未成年人媒介素养进行培养,增加有关媒介素养的讲座与活动,增设有关媒介素养教育的课程设置,使未成年能够对网络有清晰的认识,对媒介的特性有足够的了解,能够正确判断媒介推送内容的性质,有选择性地接收算法新闻的推送,提高鉴别不良信息的能力。同时,老师在教学实践活动中也应当培养、树立未成年人正确的价值观,使未成年人在网络中面对扭曲价值观时能够做出有效判断并进行坚决抵制。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样应当肩负起引领正确价值观的责任,在未成年人面前严于律己,对未成年人进行积极的引导,不能对敏感问题故意回避,故意回避的结果就是未成年人出于好奇心理自己去网络中探索,容易受到不良信息的引导。未成年人自身也要有意识地增强自身的媒介素养,提高自身对媒体内容的辨别能力,在面对网络中海量的信息时保持清醒的头脑与良好的心态,不沉迷于不良信息等内容之中。
结语
人工智能时代算法新闻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是网络治理中不可忽略的一个重要问题,需要社会各界协同合作,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共同营造健康的环境帮助未成年人安心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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