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儒家、道家和禅宗的思想分别从社会、自然、心灵三个方面构成了中国传统思想的整体,并因此而成为中国传统思想的主干的话,那么我们对它们的探讨实际上是对中国思想自身的探讨;如果说《论语》《庄子》《坛经》又分别是儒家、道家和禅宗的标志性经典的话,那么孔子、庄子和慧能的思想就可以构成儒道禅思想的核心,进而又可以构成整个传统思想的整体,成为中国思想的核心和标志。
因此,我们对《论语》《庄子》《坛经》之情的探讨实际上也就是对中国之情的探讨,因为它们对情的认识和理解规定了中国人对情的认识和理解,并指引着中国之情在现实的发生。如果说以《论语》为代表的儒家之情主要呈现为仁爱情感的话,那么以《庄子》为代表的道家之情则主要呈现为自然情感,以《坛经》为代表的禅宗之情主要呈现为慈悲情怀。在此基础上,被儒、道、禅思想所规定的人们的情绪(喜、怒、哀、乐等)在根本上也被这种情感所规定,“他的快乐事实上是由他所欲望的对象的出现而激起的。”[1]对于君子而言,如果仁爱思想能够实现,那么他就会产生一种积极的情绪,否则就会产生一种消极的情绪;对于真人而言,如果人们能够顺其自然,那么他就会产生一种积极的情绪,否则就会产生一种消极的情绪;对于觉悟者而言,如果人们能够自度度人,那么他就会产生一种积极的情绪,否则就会产生一种消极的情绪。
当然,到目前为止,我们只是单独地论述和解释了儒、道、禅之情的存在及其思想根源,在此基础上,我们也或直接或间接地对它们进行了一定程度地比较,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其间的差异实际上是巨大的。当然,也正是这种差异,不但丰富和深化了我们对于情的认识和理解,并给予我们对人生在世的深沉地思考和丰富地体验。(www.xing528.com)
但是我们的思考还不能仅仅只停留在它们之间的差异性上,我们还需要在更为宏阔的思想背景中去探讨它们之间的同一性,并以此标明中国传统之情的独特性。这就需要我们在中西比较的视域内去发掘出其潜在的、根本性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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