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慈悲之情的出发点不是其他,而就是在佛教看来的人世间的实情——苦情——尽管这种苦不仅仅是指人的情感上的苦。佛陀之所以成为佛陀,之所以能从一位无忧无虑的王子变成一位大彻大悟的觉悟者,就是因为他感受到了世间的苦情,从而触发了他关于人生的意义和价值的思考;也正是因为他对人生在世的整体把握,所以才生发出了其无量的慈悲情怀。
李泽厚、彭富春曾经对世界文化进行分类,认为西方文化属于罪感文化,日本文化属于耻感文化,而印度文化属于苦感文化,这里的印度文化主要指的就是佛教文化。佛教将人生在世的状态归结为苦,认为人生就是一个痛苦的过程,所以它宣扬“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的思想。当然这里的苦不仅仅是指人的情感上的痛苦,更是指人的精神上的逼迫性;不仅仅是指与快乐相对亦相伴的苦,更是指具有规定性的苦;它也不仅仅是指个体的具体的痛苦,更是指一种人生在世的根本性的苦。
关于这种苦,在佛教史上有着众多的分类,最常见的一种说法是八苦之说——即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求不得苦和五取蕴苦。其中,生、老、病、死之苦属于人的自然性之苦,因为生、老、病、死是人与生俱来、自然形成的。而怨憎会苦和爱别离苦属于人的社会性之苦,因为人不仅是自然性的人,更是社会性的人,人不仅要与自然打交道,而且要与其他人打交道,这样就构成了人与人之间形形色色的关系。而这些关系归纳起来,无非是两种,即人与人之间所具有的肯定性关系和否定性关系——如果人与自己所肯定的人相聚,或者人与自己所否定的人相离,那无疑是让人欢喜的,但是在佛教看来,人生之苦就在于,事实往往相反——人往往不得不和自己所否定的人相处,又不得不和自己所肯定的人相分,这样就分别产生了怨憎会苦和爱别离苦。当然,人不仅是自然性、社会性的人,而且是心灵性的人,人之所以可以成佛,最重要的原因也在于人有心灵,即心灵的觉悟。但是,也正是因为人有心灵,反过来讲,人也具有了另外一种可能性——心灵的迷误,因为迷误,所以产生了烦恼——这就是苦产生的原因。这种心灵的迷误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为贪求,二为执著,所以相应也产生了两种根本性的苦——求不得苦和五取蕴苦。“求”在这里是指贪求,这种贪求之所以不能实现,是因为它将其对象看成为一个实体,而在佛教看来,这个相是没有自性的,并因此是迁流不息、变易不断的,我们去追求一个不断变化的东西,当然是不可能的,所以这是一种根本性的苦;所谓五取蕴苦的“取”就是执著之义,人心不仅贪求,而且是执著地贪求,这就苦上加苦了,而且它所执著追求的还不是一般的具体之物,而是“五蕴”,所谓“蕴”是指聚集之义,“五蕴”是指色(物质及其活动)、受(情感活动)、想(理性活动)、行(意志活动)、识(认识活动)五类法的聚集,也就是说,它将万法分成五类,那么它要“取”五蕴就是执著于万法,这就苦海无边了。
综上所述,佛教的八苦之说概括了人生在世的自然性、社会性和心灵性的苦,其中,心灵性的苦又具有根本性和决定性,又或者说,心灵之苦是万苦之源。这不仅仅是因为心灵乃佛教理论的核心,而且在于,事实上它的确规定了自然性和社会性之苦——生老病死、聚散离合纵然也是人生的现实,但它们只是人生的外在的现象,佛教认为,只要我们能够透过这些现象,觉悟事情的真相,就可以脱离苦海,证得涅槃,而这从本质上来说就取决于心灵的迷与悟。所以,如果说心灵性的苦属于内的话,那么自然性、社会性的苦则属于外——这样一来,这八苦又可简化为内苦和外苦两种。其中,内苦是决定性的,它规定了外苦——如果心灵不贪求、不执著于外,那么“外”就不会显现为苦,它只是因缘聚散,自然生灭;同时“内”也不会产生苦,它本就清净自然,自由自在,了无牵挂。
那么,从根本上讲,这些苦又是如何产生的呢?不同于基督教的上帝创世说,也不同于中国古代的女娲造人说,佛教认为万事万物都不是由某一位神或某一个人所创造或制造出来的,而是由因缘和合而成的,也就是说,宇宙万物不是来自于外在存在者的随心所欲地生产,而是来自于其内外的各种机缘巧合。一般认为,在因缘中,因是原因,缘是条件;因是主因,缘是辅因;因是内在的原因,缘是外在的原因——所以,因起根本作用,缘起辅助作用,因起内在作用,缘起外在作用。也就是说,世间万物都是缘一定的因而生起,靠一定的条件而产生,在一定的关系中成立,它们不是凭空而有,也不能独自存在,缘聚则成,缘散而灭,所以《中阿含经》云“因此由彼,无此无彼,此生彼生,此灭彼灭”。[3]
正是因为此,佛教首先认为,“诸行无常”。“行”是指有为法,即因缘造作之法,它们是由因缘造作不断生成的,并因此是迁流不息、变动不居的;“常”为恒久、恒常之义,意思是世间万物即一切有为法都是变化无常的,因为它们没有永恒不变的实体,而只是因缘的和合而已,所以万法随缘而聚,缘尽而散。正是因为如此,我们不能对其产生执著之心、执著之情,因为人执著于一个瞬息万变的东西,终究是不可能实现的,否则,人之苦就在这种追求和执著中产生了。(www.xing528.com)
其次,“诸法无我”。“法”在这里是指存在者,这个存在者既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精神的;“我”在这里是指有恒常不变的本性的实体。因为万法皆由因缘造作而生,因缘离散而灭,所以它们并没有一个恒常的本质或者本性,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它们是“无我”的。所以,“诸法无我”就是指世间万物都没有自性、本性,因此,它们为空。而且,“诸法”在这里不仅是指世间万法,也包括了法自身,所以“诸法无我”实际上也包含了法自身也无我之义,甚至还包含了佛也无我之义——只要我们将世间万法乃至法自身和佛,看成是实体、实相,那都是“有”,都是佛教要“空”的对象,因为它们作为“有”都成为了一种障碍——不管是看得见的障碍,还是看不见的障碍。在这个意义上,佛教提倡空——而不是说万法都是不存在的,万法作为现象是存在的,只是它们没有永恒不变的自性、本性。正是因为万法都无我,所以人作为万法之一,其自身也是没有自“我”的,既然没有这个“我”,人就不应该去追求一个并不存在的“我”——假我,甚至是执著于这个假我。但是,在现实世界中,人们却恰恰相反,他们不仅追求,而且执著地追求这个假我,甚至以假我为中心,这就导致了人的无尽的苦。
正是因为此,在“诸行无常”“诸法无我”的基础上,佛教又提出了“诸受皆苦”的观点。因为万法乃因缘和合而生,所以“诸行无常”“诸法无我”,而人却因为无明而执著地追求并不存在的“常”和“我”,所以导致了人的痛苦,这种痛苦不是日常意义上的某一单纯现象所产生的苦,而是来自于现象背后的根本之苦,所以它是弥漫性的,是“诸受皆苦”。这意味着人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自己的看法,他是无法脱离苦海的。
也正是因为人们不了知“诸行无常”和“诸法无我”的真相,所以产生了人的“无明”,即无知;正是因为人的“无明”,所以产生了人的无知之“行”(行为);正是因为这种无知的行为,为来世造就了业果,形成了来世之“识”(认识);正是因为这个认识,在来世形成了“名色”,即由物质和精神要素所形成的新的生命;正是由于新的生命的产生,“六入”得以成长,即眼、耳、鼻、舌、身、意的生成;正是由于产生了“六入”,所以相应就产生了“触”,即人通过“六入”对外界事物的接触;正是由于与外界事物的接触,所以就产生了“受”,即由于外界事物的刺激,相应产生了苦忧喜乐的情感和情绪;正是由于这种有意向性的情感和情绪,所以产生了“爱”,即贪爱或欲求;正是由于这种贪爱,所以产生了“取”,即执著;正是由于这种执著,所以产生了很多相应的行为,即造作,这便形成了“有”,这个“有”就会成为今生的业;正是由于这种业,相应又会产生来世的“生”;而这种“生”,又会给来世带来相应的包括老、死、忧、悲、苦、恼在内的“老死”。
综上所述,在佛教看来,由于人不能了知世间的缘起法,所以不能觉悟“诸行无常”“诸法无我”的真相,进而产生了由无明到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再到老死即诸多苦情的循序渐进、循环往复的因缘、因果联系。所以如果说苦是来自于无明的话,那么这个无明从根本上讲,是对缘起法的无明,进而是对三法印的无明,进而就会产生具体的贪、嗔、痴、慢、疑、恶见六种根本烦恼,对于具体的个人而言,诸受皆苦的现象也就产生了。
正是对苦之现象的观察,激发了佛陀对苦之本质的思考;也正是这种思考,使佛陀在菩提树下觉悟了苦之本质;正是对苦之本质的觉悟,使佛陀萌发了对众生的慈悲之爱,所以《长阿含经·大本经》云:“解脱众生苦,处生老病死。以慈悲心故,为说四真谛”[4];也正是因为有慈悲之爱,所以佛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佛,《观无量寿经》言:“诸佛心者大慈悲是。”[5]否则,它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佛,《大般涅槃经》卷十一言:“若无大悲者,是则不名佛。”[6]因此,慈悲成为佛法的基础,甚至成为了佛法的根本,“大慈悲名为一切佛法之根本”“慈悲是佛道之根本”“大悲是一切诸佛、菩萨功德之根本,是般若波罗蜜之母,诸佛之祖母。”[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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