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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论乐情:中国文化的代表

时间:2023-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乐毫无疑问,李泽厚先生是将“乐”看作为《论语》中最重要的一种情绪,甚至可以说,“乐”已经超出了生理、心理情绪的范围,也超出了孔子乃至于儒家思想的范围,而成为了一种代表中国文化的文化情绪、民族情绪,也正是这种情绪塑造了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性格。这种倾向在孔子那里尤为突出——作为情绪之一的“乐”在《论语》中出现了几十次之多,而且孔子对其进行了细致的分析。

孔子论乐情:中国文化的代表

如果说情又可以分为情绪和情感的话,我们先看一下《论语》是如何谈情绪的。

孔子那里,同样是作为情感形式的好恶喜怒哀乐,也是有不同层次的。如果按照冯友兰先生的人生四重境界来区分的话,人的好恶喜怒哀乐也有“自然”(生理、感官)、功利、道德和审美这四种不同的境界,即有的人是因为生理、感官和功利的是否满足而好恶喜怒哀乐,有的人则是因为道德、审美的追求是否满足而好恶喜怒哀乐。所以不同的人,有不同境界的情绪,君子有君子的好恶喜怒哀乐,小人也有小人的好恶喜怒哀乐。如果我们将四重境界进一步简化的话,它又可以分为欲之境地(这可对应于冯友兰先生的自然和功利境界)和道之境界(这可对应于他的道德和审美境界)。对于《论语》而言,君子所追求的是道之境界,小人所追求的是欲之境地。君子的好恶喜怒哀乐是因道德、审美,这是君子所肯定的;反之,小人的好恶喜怒哀乐是因自然欲望和功利,这是君子应当扬弃的。

(一)乐

毫无疑问,李泽厚先生是将“乐”看作为《论语》中最重要的一种情绪,甚至可以说,“乐”已经超出了生理、心理情绪的范围,也超出了孔子乃至于儒家思想的范围,而成为了一种代表中国文化的文化情绪、民族情绪,也正是这种情绪塑造了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性格。这种观点虽然还有待进一步商榷,因为“乐”作为一种情感形式它只具有形式的意义,其实更为重要的是形式背后所蕴含着的内容——中西文化的差异不在于这种形式上的差异,因为不仅中国人有乐,西方人也有乐,关键问题在于中西方是因何而乐,这是有差异的。但是,相对于其他的情感形式,“乐”在《论语》、在儒家思想乃至在传统文化中无疑是更为突出的情绪,这是没有问题的。这种倾向在孔子那里尤为突出——作为情绪之一的“乐”在《论语》中出现了几十次之多,而且孔子对其进行了细致的分析。

首先,他肯定了乐的意义和价值,即“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论语·雍也》)“知”是一种认知性的了解,“好”是一种带有意志性的爱好,“乐”是一种审美性的情感愉悦,在涩泽荣一看来,如果只知之不爱好之就不会去实践它,而在实践中只爱好而不无愉悦,在遇见困难时就会退缩[50]。“知”而不“好”,说明这种“知”只是一种纯粹的外在的知识,所以它不能触动人的内心,因此,人才会“知”而不行,不能把知识转化为人的行动。“知之者不如好之者”也就从侧面表明:在孔子看来,真正的“知”不是外在的与人无关的知识,而是与人相关的知识;“好”而不“乐”,说明此种“好”只是一种被动性的“好”,即德性之“好”,它是一种善良意志,虽然崇高伟大,但毕竟伴随着一种自我的牺牲,所以它需要意志的支撑。意志越强则“好”之愈深,意志越弱则“好”之愈浅;意志越浓则“好”之愈盛,意志越淡则“好”之愈衰,于是“好”也就有了深浅之分、盛衰之别。因此,李充认为“好有盛衰,不如乐之者深也”[51],“乐”之所以深于“好”,是因为这种“乐”不仅来自于人的理性,而且来自于人的感性,或者说它既是对于人之原初感性的超越,也是对于人之理性的超越,它不仅仅满足人之所欲,也不仅仅满足理之所需,而是将两者融合在一起时所达到的尽善尽美的状态和境界。

那么,是不是所有的“乐”都为孔子所肯定呢?答案是否定的。

在孔子看来,他认为生活世界中有很多种类的“乐”,其中既有对人有益的快乐,也有对人有害的快乐,“益者三乐,损者三乐。乐节礼乐,乐道人之善,乐多贤友,益矣。乐骄乐,乐佚游,乐宴乐,损矣。”(《论语·季氏》)如果人乐于用礼乐调节、节制自己,乐于称道他人之善,乐于结交更多有美德的朋友,这种“乐”对于人而言就是有益的快乐,因为对于孔子而言,礼乐既能抒发人的情感,又能规范人的情感,从而能使这种“乐”保持在自己的边界之内,使其长久。而对善人善事的称道,就是对善的感谢,这种感谢表现为一种亏欠,也就是自身对善的一种亏欠,所以这种称道不仅是对于善人的赞美,也是对自己的一种激励和鞭策。所谓的“友”就是志同道合之人,在甲骨文中,它像顺着同一个方向的两只手,这意味着两人相向而行,且相互帮助,所以清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解释“友”:“同志为友。周礼注曰。同师曰朋。同志曰友。从二又相交。二又,二人也。善兄弟曰友。亦取二人而如左右手也。”而且对于孔子而言,这种“友”还不是一般的志同道合之人,而是“贤友”,即有志于孔子之道的人,即有美德的朋友,所以这种“乐”与其说是乐友,不如说是乐道,通过与贤友互相帮助,一起成长,共同体道。正是因为如此,孔子认为这三种“乐”是对人有益的快乐。

相反,如果我们以骄纵傲慢为乐,以放荡、放纵游玩为乐,以安于饮食为乐,这些快乐就是有害的快乐。因为“骄”为傲慢之义,“佚”为放荡、放纵之义,“宴”作为形容词,含有安逸之义,因此,这些“乐”都越过了自身的边界,不再是正常的吃喝玩乐,而是过度的吃喝玩乐,沉溺其中,必然有害于人。

如果说乐于过度的物质享受是孔子所反对的话,那么,人们乐于正常的物质享受是不是孔子所肯定的呢?答案也是否定的。孔子并不反对人们的正常的物质享受,但是他反对将之作为人的追求。因为正常的物质享受是人所必需的,这种享受也会给人带来相应的快乐,因为它能满足人体的欠缺,但是这种口腹之乐会随着口腹之满足而消失,所以这种快乐是短暂的,注定不会长久的。“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仁者安仁,知者利仁。”(《论语·里仁》)不仁之人的快乐是短暂的,因为他们的乐就是口腹之乐;而仁者之乐为得道之乐,是合天地之乐,它是生生之乐,是人的生命不断生成、实现之乐,这种生是延续不断之生,是生生,所以这种乐是恒久之乐。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不仁者不能长久地处于贫困之中,因为贫困就意味着口腹之乐的欠缺;而仁者却能安于贫困,因为他所追求的原本就不是口腹之乐,所以贫困与否与他的快乐无关。

因此,对于孔子而言,“乐”又分为不同境界的“乐”:小人有小人之乐,即口腹之乐,这是来自于物质性的满足的快乐,除此之外,还有与口腹相关的功利性的满足的快乐,这两种快乐的特征是索取,所以这种快乐是一种索取的快乐;仁者有仁者之乐,即得道之乐[52],这是来自于精神性的快乐,这种快乐在孔子那里有可分为道德性的快乐和审美性的快乐,这两种快乐的特征是奉献和给予,所以这种快乐是一种付出的快乐。生理的满足是短暂的,所以前者之乐也是短暂的;而道是永恒的,所以后者之乐也是永恒的。

孔子之乐不仅不是褊狭的索取的快乐,而且不是虚假的快乐,“子问公叔文子于公明贾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公明贾对曰:‘以告者过也,夫子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乐然后笑,人不厌其笑;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子曰:‘其然?岂其然乎?’”(《论语·宪问》)在常人看来,公叔文子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人,但事实是,他只是在不应当言的时候不言,在没有快乐的时候不乐;反过来,在应当的发言的时候他才开口,在真正快乐的时候他才高兴。也正是这样,他的言才是真正的言,而不是虚假的言;他的乐才是真正的乐,而不是伪装的乐,这样的言和乐才是让人感到舒适(“不厌”)的言和乐。因此,真正的乐是发自内心的乐,而不是强颜欢笑。

同时,孔子反对过度的“乐”,认为哀乐不能过度。“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也即给“乐”划定了边界,因为越过边界的过分的快乐就不再是来自于事情本身,而是来自于自身情感的缺陷。

综上所述,孔子之乐不是乐它,而是乐道。那么,孔子所乐之道为何道呢?在天为天道,在人为人道。天道表现为天命,所以对于孔子而言,最大的乐来自于对天道(天命)的认识和践行,即按照天命安排来行事。因为“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论语·泰伯》),世间万物都是由天地所生,包括存在者的存在都来自于天,“天生德于予”(《论语·述而》),所以孔子强调君子要有三畏,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畏天命”,因为所谓“大人”“圣人之言”实际上都来自于天,“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论语·季氏》)

但是,人不仅生于天地之中,而且处于人世之内,所以人不仅要与天打交道,而且要与人打交道,所以在天道之中,又产生了更为具体的人道。就像人要服从于天,接受天的指引一样,人道也要接受天道的指引。

那么,对于孔子而言,天道(天命)主要表现为什么呢?爱。“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天之爱就表现在它悄无声息的让万物生长、生成,让天地按其顺序运行无碍。

所以如果人道要接受天道的指引的话,就必须爱人,因此孔子强调了仁爱思想。这种爱的核心就表现为生。这种生既是指生育,也是指生长、生成。也就是说,人不仅从天那里获得了爱,而且也从他人那里获得了生,即人在与他人的相互给予中获得生命、生长、生成。因此,仁爱就不仅是对天道的顺应,而且是人自身的成长所必需的。

人之“乐”就来自于人自身的这种生命、生长和生成,这是人的生成,也是人的完成,所以这是人的快乐。

这种“乐”又具体地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是山水自然之乐。“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论语·雍也》)人之所以乐于山水自然,就是因为山水自然呈现了道,山体厚重不移,显现了仁的特征;河水周流无滞,显现了水的特征,所以如果经常观山水,就自然会受到仁和智的熏陶,长此以往,就会得到仁和智的快乐。因此,孔子的山水并不仅仅是山水自身,更是由山水所显现出来的“道”,这种“道”有道德化的“道”,“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论语·子罕》),也有哲学性的“道”,“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论语·子罕》)正是通过自然山水,使人得以悟道,也正是这种悟道,使人获得了快乐。

其次是人伦社会之乐。相对于自然山水之乐,孔子的乐更多的是来自于社会,因为在孔子的思想中,他更为关心的显然是社会,是他的社会理想能否实现。其中最基础、最重要的是血缘亲情之乐,因为这是他的思想的立论之根,所以就像父母的喜乐主要来自于子女一样,子女的喜乐也主要来自于父母,“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论语·里仁》)除了这种血缘亲情之乐以外,孔子的乐还来自于没有血缘关系的朋友,“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论语·学而》)这正是因为所谓朋友就是志同道合之人,所以这种乐与其说是朋友之乐,不如说是同道之乐,正是由于对道的共同追求,使两者相遇相知,相互携持,所以产生了快乐。

再次是艺术审美之乐。“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论语·述而》)音乐之所以能够给人带来如此的快乐,对于孔子而言,不仅仅是由于音乐自身的形式美,更重要的是音乐所承载的孔子之道,因为对于孔子而言,韶乐是尽善尽美的,“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

最后是学习之乐。“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论语·学而》)为什么把学习之乐放在《论语》之首?“对大脑来说,最大的喜悦就是学习”[53],因为只有不断地学习,人才会日日新,苟日新,人的生命才会不断地成长——人的生成就是在不断地学和习中实现的。

当然对于孔子而言,他所追求的还不仅仅只是作为个体的人的快乐,他的理想是让所有的人都获得快乐,所以他的乐不仅来自于个体的成长,而且来自于社会秩序的构建,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所有人都获得快乐。这种社会秩序的构建就是对“礼”的构建,“克己复礼为仁”(《颜渊第十二》),所以孔子是以仁释礼,也是以礼扩仁、以礼护仁。

正是因为孔子真正所乐之事为精神性的“道”——天命、仁爱、生,而不是物质性的欲望,所以他才能做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论语·述而》)只要能维持人的基本的生存,虽然食的是粗粮,喝的是冷水,睡的也不太舒服,但是这些对于一个求道之人而言,都不重要,因为求道之人真正所关注的是“道”能否实现,所以他的“乐”主要是与此相关。因此,孔子不是乐于“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而是说,当“道”实现时,即使是“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他也是快乐的,因为这种精神性的快乐已经超越了人的身体性、生理性的享受——这种超越首先表现为“忘”,“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论语·述而》);其次表现为“乐”和“好”,“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论语·学而》)“贫而无谄,富而无骄”所强调的是不要做什么,“贫而乐,富而好礼”则强调的是要做什么——前者从否定方面说,后者从肯定方面说;前者是“知之”不好,所以作罢,是被动型的,后者是“好之”“乐之”,是人的主动行为,所以后者的境界更高。

孔子在求道之时、得道之刻,不仅会忘掉身体的享受,甚至还会忘掉身体本身,即忘掉身体的欲望和身体的终结。很显然,他不是乐于“忘”,“忘”只是“乐”的结果,而不是“乐”的原因。“乐”的原因是得道,“乐”的结果是忘身。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孔子不仅会忘掉身体性的欲望,而且会忘掉非身体性的欲望——功利性的欲望,“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论语·学而》)如果因为不被人知道而生气,这说明孔子是含有功利性的欲望的,正是因为他“不愠”,说明他丝毫没有这种念头。所以如果说学习之乐、朋友之乐是从积极方面、肯定方面来讲乐的话,这里的“不愠”就是从消极方面、否定方面来讲乐,因为如果他的“乐”与身体性和非身体性的欲望无关的话,那么他的不乐——“愠”也就与身体性和非身体性的欲望无关。

不仅孔子自身是如此,深得其爱的学生颜回也亦然如斯,“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论语·雍也》)常人所忧的是物质上的贫乏,但是颜回面对这种贫乏却乐在其中,“不改其乐”,“改”字说明颜回原本有乐,这种乐与贫乏与否是不相关的。由此可以看出,颜回所忧的不是贫穷,他所乐的也不是这种贫穷。也就是说,他对于物质上的享受是不动心、不动情的。那么,颜回所乐究竟为何事呢?仁爱之道,“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其余则日月至焉而已矣。”(《论语·雍也》)颜回的快乐就来自于对人道的认识和实践,并以此为乐,所以才能长久地坚持仁爱之道,这种“不违”不仅仅是因为他的“知”和“好”,更是因为他的“乐”。

庄子之乐也是来自于道,但他的道不是社会之道,而是自然之道。对于孔子而言,要获得快乐,需要人为的努力;而对于庄子而言,恰恰要反对这种人为的努力。其根源在于,对孔子而言,人性是在社会中、在仁爱世界里不断生成的,这种生成需要人的努力;而对于庄子而言,人性是天生而成的,是自然天成的,它无须努力,只需去除遮蔽、回归本性即可。所以庄子之乐来自于对万物本性的守护,对于人而言,就是对人性的守护;对于物而言,就是对物性的守护。

(二)忧

孔子不仅强调了对以“乐”为代表的人的肯定性情感,而且肯定了以“忧”为代表的人的否定性情感,这种肯定是对人的事实情况的遵循。因此中国文化在强调“乐感文化”的同时,与之相伴随的就是其中的“忧患意识”,毋宁说,“乐”与“忧”就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其所相关联的就是“道”,当“道”得以实现和完成时,人就会呈现出“乐”的情感,相反,当“道”不能实现和完成时,人就会呈现出“忧”的情感。

所以,“忧”和“乐”一样,在《论语》中出现的频率也非常高,一共出现了15次。和“乐”一样,孔子将“忧”也进行了相应的区分,认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忧”,大致而言,可以分为两种:小人之忧和君子之忧。很显然,两者所忧的对象是不一样的。

1.小人之忧(www.xing528.com)

(1)身体性之忧。

这种身体性之忧首先表现为人的物质性之忧,“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在回也!”(《论语·雍也》)对于小人而言,他们所关注的就是自己的物质生活,因为这种外在的物质能够满足自己身体的需要,所以一般而言,他们忍受不了穷苦的生活,因为穷苦就意味着他们无法满足自己身体的需要,所以对于物质生活的贫困,他们会很自然地产生一种否定性的情感。

其次,身体性之忧不仅表现为对物质之贫乏的忧愁,而且表现为对生死的忧愁。如果说前者属于身体的外在之忧,后者则属于身体的内在之忧;如果说前者属于生之忧,后者则属于死之忧。“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论语·述而》)

(2)非身体性之忧。

除了人的身体性之忧以外,小人还有非身体性之忧,即对于各种功名利禄的向往和追求,在满足自己的实际生存欲望之后,人又会产生超出这种欲望之外的欲望,以此来显示自己的存在,并由此而产生出对于欲望的欲望。“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论语·季氏》),季氏之“忧”在于能否开疆扩土,能否满足自己的非身体性的贪欲,能否给自己带来各种各样的功利。所以季氏虽然位高权重,但是在孔子看来,他仍然是一个小人,因为他的所“忧”仍然是小人之“忧”。

不管是身体性之忧,还是非身体性的功名利禄之忧,这种忧之所以是小人之“忧”,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它们都是一种自私性的情感。因为它们所关切的都只是一己之私,虽然有些是合理的,有些是不合理的,但是对于孔子而言,一个真正的人——君子,他的情感应该超越这种私情,具有更为宽广的情怀,唯有如此,才有“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论语·述而》)——君子之所以坦荡,就是因为他没有私情;小人之所以经常忧愁,就是因为他只有一己之私。而人的私欲是无止境的,私欲能否实现也不是自己所能决定的,这就决定了人的私欲是永远无法完全获得满足的,所以小人就呈现为一种“戚”的常态。

“司马牛忧曰:‘人皆有兄弟,吾独亡。’子夏曰:‘商闻之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君子何患乎无兄弟也。’”(《论语·颜渊》)司马牛之忧很显然就来自于一种私情,所以他属于小人之忧。子夏的回答则超出了这种自私的情感,将“兄弟”的范围从血源亲情扩充到了非血源性的世界之内,从而超越了司马牛的狭隘性。

2.君子之“不忧”

正是在此意义上,孔子认为君子和仁人是“不忧”的,“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论语·子罕》)这里的“不忧”确切地说是不忧私己,即“不忧外在的利害荣辱……大公无私,夫复何惧”[54],“仁者悲天悯人,其心浑然与物同体,常能先天下之忧而忧,然其为忧,恻怛广大,无私虑私忧”[55]朱熹则认为“理足以胜私,故无忧”[56]

综上所述,君子之所以“不忧”,是因为他们“谋道不谋食”(《论语·卫灵公》),君子所关注的不是形而下的、物质性的“食”,不是自私性的功利,而是形而上的、精神性的“道”,是超越自私的博大情怀。那么,君子所谋之“道”究竟是何“道”呢?如上所述,天道和人道,天道即天命,“君子谋道”就是要知天命,顺天命,行天命。《集释》:“君子乐天知命,故不忧。”天道在人身上的显现就是人道,对于孔子而言就是仁道,这种仁表现在人的容貌上就是“恭”,表现在人的内心就是“敬”,因此子夏对司马牛说:“商闻之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君子何患乎无兄弟也。”(《论语·颜渊》)人如何才能无忧——无“患”于无兄弟呢?子夏认为我们首先要知天命——天道,“死生有命,富贵在天”,有些事情不是人所能左右得了的,所以人对此无须忧愁,因为这就是天的命令,人需要做的就是面对它、依顺它,然后顺它而行。这种“顺”在人的生活世界中就表现为顺人道,对于孔子而言,就是行仁道。具体而言,在人的内心要心存敬意,对“天命”“大人”“圣人之言”要有敬畏之情,“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论语·季氏》),对一般人要有敬爱之意——因为只有心存敬意,人的存在、思想和言论才不会越过自身的边界,才能“无失”,否则,“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论语·季氏》);而在人的外在容貌上则要“恭”,即谦逊有礼,这是“敬”的外在表现,只有心存敬意,人才会谦逊有礼。当人的内外都符合天道与人道之时,人就与道合一,与道合一也就会与所有志同道合的人合一,所以“四海之内,皆兄弟也”。

所以当司马牛问孔子什么是君子时,孔子才能这样回答:“‘君子不忧不惧。’曰:‘不忧不惧,斯谓之君子已乎?’子曰:‘内省不疚,夫何忧何惧?’”(《论语·颜渊》)心中有“疚”就说明人的内心存有边界,当人越过了这条边界时则心中不安,产生内疚,而内心“不疚”则说明人并没有越过这条边界——这条边界在孔子那里就是天道和人道,所谓的边界就比如“吾日三省乎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论语·学而》)——这些是具体的边界。因此李泽厚这样解释:“如果问心无愧,没有内疚,则证明如此一生和当下存在……都属于自己,不欠‘天理’(道德),不欠别人,在情感上超然自立,深感自己的生命富有,而‘不忧不惧’。”[57]

3.君子之忧

作为个体而言,君子是不忧的,因为他乐天知命,依道而行,没有内疚;但是对于孔子而言,一个君子不能仅仅只是局限于自己的心性修养,这种修养虽然是君子的起点,但不是终点,因为君子不仅要“修身”,而且还应该担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即“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所以君子虽然无自然性(身体性)、功利性之忧,但却有道德性、审美性之忧;虽然无私人之忧,但是却有天下、国家、社会、人民之忧;虽无私欲之忧,但是却有道之忧。“君子谋道不谋食。耕者,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君子忧道不忧贫。”(《论语·卫灵公》)

对于孔子而言,这种“忧”又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论语·述而》)朱熹引尹氏之解释曰:“德必修而后成,学必讲而后明,见善能徙,改过不吝,此四者日新之要也。”[58]首先,君子忧于不修德,也就是不修道,因为德就是道在人身上的显现,一个不修道的人就容易成为无道之人;其次,君子忧于不讲学,这样就不能真正的学,即不能真正地学道,不学道自然也就无道,另外,钱穆认为,“讲”在这里也有“习”之义,如果是这样的话,如果我们学了道而不反复练习和实习的话,所学之道也容易丢失或遗忘,所以这也是君子所忧之事;再次,“闻义不能徙”,所谓“义”,一般理解为“宜也”,所宜之事也就是合乎事情本身之事,而合乎事情本身之事就是合道之事,所以闻义也就是闻道——因此李泽厚将其解释为“知道道理不去实行”[59]也是合适的,如果闻知了道而不能依道而行,即闻道而不行道,这更是无道;最后,如果说“闻义不能徙”是知道了“道”而不能行道,因此是无道,那么,“不善不能改”则是知道自己身处“无道”的境况而不能改变,因此也是无道。所以真正的道是知道而行道,知无道而改道——将无道改为有道。问题在于,能够真正做到这一点的人却是寥若晨星,这正是君子所忧之处。

所以如果说“忧患意识”是中国士大夫们的典型特征的话,这种忧患的典型特征在于:其所忧患的对象不是他们自己,而是家国天下;不是贪欲的是否实现,而是大道的能否遵行。

如果说“乐”是一种积极性的情感形式的话,那么“忧”就是一种消极性的情感形式。前者能够给人带来快乐,后者则容易给人带来痛苦。但是对于《论语》而言,它的“乐”和“忧”是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乐”和“忧”的,或者说仁者、君子的快乐和痛苦是不同于小人的,因为小人的快乐和痛苦主要是一种生理的与心理的快乐和痛苦,仁者和君子的快乐与痛苦则超越了人的生理性和心理性。也正是因为这种超越性,使得这种快乐和痛苦远离了世俗的欲望性和功利性,从而使其更具有纯粹性。也正是因为这种纯粹性,使得这种快乐和痛苦更为接近快乐与痛苦的本性。

“所谓的快乐就是聚集。它既表现为事物对于自身存在的回复,也表现为一事物与他事物相遇,而共属同一存在……于快乐相对,痛苦是分离。它既可能是事物对于自身的分离,也可能是一个事物和另一个事物的分离。”[60]

这在《论语》中就表现为:君子之乐表现为君子与道的聚集,这即是我们通常所讲的与道合一的境界;而君子之忧则表现为君子与道的分离,即人与道分离的境地。对于孔子而言,“与道合一”的“道”既是“有”,又是“无”。说“道”为“无”,是因为“道”并不像一个具体的物那样存在着,因此它是“无”;说“道”为“有”,是因为“道”又存在于万事万物之中。“道”不仅被小人所遮蔽,而且它自身也遮蔽自身,在这个意义上,正是万事万物显现了“道”。

所以,“与道合一”又可以具体化为与志同道合的朋友的相聚,与心有灵犀的爱人的相逢,与钟灵毓秀的山水的相遇……这种相聚、相逢、相遇就是聚集,这种聚集与其说是与人、与物的聚集,还不如说是与“道”的聚集,而与“道”聚集也就是人与自身的聚集,即人回归于自身,正是这种聚集,它会使人产生一种荡气回肠、愈久弥珍的快乐;与之相反,“与道分离”则具体表现为与朋友的分离,与爱人的离散,与故土的隔绝……这些分离之所以让人痛不欲生、生不如死,就是因为朋友、爱人、故土的远离也就意味着人远离了道,远离了自身。

如果快乐的本性为聚集,痛苦的本性为分离的话,那么将中国文化规定为“乐感文化”的观点,从这个角度来看就有了问题。因为聚集和分离实际上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有聚集就会有分离,换句话说,有快乐就会有痛苦,所以它们是不可分离的。由此看来,仅仅用“乐感文化”来规定中国文化的观点就是片面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通常所说的“忧乐圆融”更符合中国文化本身,也更符合事情本身。当然,如果就精神的整体气质而言,在忧和乐之间,中国文化凸显的不是忧,而是乐,是向忧而乐的精神,从这个角度而言,说“乐感文化”也是合理的——中国文化是忧乐圆融、以乐为主的文化。

问题在于,“忧”和“乐”是如何“圆融”的呢?

原因就在于“忧”和“乐”原本就属于一体两面,“快乐作为聚集,痛苦作为分离,它们显然是两种对立的现象。但痛苦和快乐在根本上是同属一起的……痛苦孕育了快乐,而快乐也会转成痛苦。”[61]这种“孕育”和“转成”是生生不息的生命所必须具有的。

就人自身而言,他的生生不息就注定了他会不断地与自身分离,不断生成为新的生命,从而向更高境界的自己聚集,向人之为人的人聚集,而在其中,分离就意味着一种痛苦,聚集就意味着一种快乐。因此,生命的成长本身就意味着快乐和痛苦的聚集——痛苦于旧生命的离去,快乐于新生命的到来。“一个事物不仅要与其他事物相区分,而建立自身的同一性,同时也要与自身相区分,而形成自身新的同一性。如果说区分就是分离,并因此就是痛苦的话,那么事物的存在和成长始终是痛苦的。但如果说同一性的建立和形成是快乐的话,那么事物自身始终又是快乐的。于是,快乐和痛苦的关系不仅是相互转换,而且是共生共在”,“人的存在的意义就在于苦中作乐。这不是意味着用一种虚幻的快乐掩盖真实的痛苦,而是意味着在痛苦中创造欢乐”。[62]

就人与人、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言,人不能依靠自身而独自生存、生成,而必须在与人、与物打交道的过程中与人、与物共同生存、生成。但是这个我们与之相生、相存的人与物自身原本也是不断生成的,时移事迁、物是人非,这是他人、他物自身的成长,也是他们与自身的分离,这种分离不仅会带来其自身的痛苦,而且会带来人与他人、人与他物之间关系的分离,从而会给这种关系中的人带来痛苦。但正是这种分离,给这种关系中的人与物带来新的生成,从而给新的聚集的到来提供了可能。

所以生命的成长不仅意味着人与自身的分离,而且意味着种种关系的分离;不仅意味着旧生命的分离,而且意味着新生命的聚集;不仅意味着人与自身新的聚集,而且意味着种种新的关系的聚集。

除了“乐”与“忧”,在《论语》中还涉及好、恶、喜、怒、哀、惧等多种情感形式,但是正如上所述,实际上我们可以将其分为积极性情绪和消极性情绪两种,这种区分不是价值的区分,而是事实的区分。事实上,无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情绪,都是每个人所固有的,就是孔子本人,亦是如此。

区别只不过在于,孔子的情绪是“君子”之情,他的情绪与道相关;而一般人的情绪是“小人”之情,他的情绪与欲或利相关。

如“好”,在《论语》中有53见,其中频率最高的就是与道相关的好学、好仁、好义、好礼、好智、好信。而且,好学是凌驾于仁义礼智信之上的,因为好学是从“自然”情感、功利情感上升到道德情感的必经之路,所以孔子并不强调天生之性,而是强调后天的学习。相反,犯上作乱之“好”是被孔子所否定的,如“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学而》)因为它是与道相违背的。

“喜”在《论语》中有5见,和孔子所说之喜有关的有三处:“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论语·里仁》);“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论语·子张》);“令尹子文三仕为令尹,无喜色;三已之,无愠色”(《论语·公治长》)。在孔子那里,人之所以喜并不是因为官运亨通,甚至也不是为官有为,而是因为父母的孝,对黎民百姓的深切关怀——即不是因为欲或利,而是因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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