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在先秦时期,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自我意识和语言自身也在不断发展,原先概指万事万物的概念逐渐分化,新的概念产生,旧的概念内涵缩小,概念表意更加清晰、准确而集中。情字字义的转变概与这种趋势相关。既然在其基本义中,情字可泛指万事万物,那么自然也就包括了人及其内在心理状况,比如人与生俱来的好恶喜怒哀乐之情,所以在先秦中后期,明确表示情感之义的情字开始出现,比如《庄子》《荀子》,而且,在荀子那里,情字的情感义取代情实义成为主题。
那么作为情感义的“情”字又是何义呢?在古代,主要有两种代表性的观点:一是王圣美的解释,认为“心之美者为情”[13]。王圣美使用归纳法证明了“青”字的含义即“美好”之意,如“晴,日之美者”,“精,米之美者”,“清,水之美者”,“倩,人之美者”,“菁,草之美者”,“请,言之美者”等,那么将“情”字代入公式,其含义就不言而喻了——心之美者。而所谓“心之美者”,在中国传统思想的语境中,实际上就是“心之善者”,这种说法与儒家主流思想是相符合的,特别是孟子的思想,一方面他强化了心的重要性,将儒家思想引向了心性化的道路;另一方面他强调了人性本善的本源性,提出了四端之说,其中的“恻隐之心”实际上就是对“心之美者”最好的注解。
另外一种影响更大的解释是许慎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人之阴气有欲者”。许慎之所以这样认为,概与荀子和董仲舒的思想有关。一方面,他的思想受到了荀子人性恶的影响,在此影响下,他逐渐认识到人有善的一面,同时也有恶的一面——这也是人的一种真实存在。而且人的实际情况是:他首先是一个欲望者,一个动物性的、本能的人。也正是因为如此,在文艺史上才会有很多经典作品,它们所描写的情感并不是美好的情感,而是很有争议甚至是受人唾弃的情感,这些作品之所以能够被人所接受并成为经典,就在于它们揭示了人类的某些真实的情感(动物性的一面)。当然人不能仅仅只是一个欲望的人,而应当成长为一个社会的人、文化的人,所以王圣美解释情为“心之美者”。也就是说,许慎解释的是一个自然的、本能的人,将情与欲相连;王圣美解释的则是一个社会的、文化的人,将情与性相连。这些表现负面情感的作品的价值在于,它们帮助我们认识了解我们自己或者直面我们自己,然后促使我们告别动物性的存在而成为一个真正的人。尽管经典作品所表现的情感本身可能并不美好,但它通过对丑的情感的揭示,进而通过对它们的批判,使人的美好情感不断地生成出来、显现出来。(www.xing528.com)
另一方面,许慎还受到董仲舒性善情恶论的影响——实际上在董仲舒那里,所谓的情只是性的一部分,是性之恶的部分。即在董仲舒看来,性有善有恶,其中善之部分被称为性,恶之部分被称为情。因此从本质上讲,许慎解释的情接近于荀子所谓性即欲,王圣美则正好相反,接近于孟子之性。那么情感之情到底是许慎所说之义,还是王圣美所说之义呢?问题的实质在于欲、情、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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