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在《论语》和《庄子》文本中,“情”字是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这六种含义呢?当我们沿着这样的思路去考察“情”字的时候,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在已发现的早期先秦典籍中,“情”字本身的出现频率非常小,在《春秋》《易经》和《老子》中均无“情”字,《尚书》《诗经》《周礼》中仅有一例,《国语》中十例,《左传》《易传》中十四例,即便是在孔子的《论语》中也仅仅出现两例。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在孔子和孔子以前的时代,“情”作为一个概念性的词汇,并没有成为当时人们思想的关键词而引起人们的注意。
而且就是在这些凤毛麟角的“情”字中,真正明确清晰地表示情感之义的也是少之又少,几近于无,更多的是与情感义无关的其他义:
“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周易·系辞上》)
“叔鱼见季孙,曰:‘昔鲋也得罪于晋君,自归于鲁君,微武子之赐,不至于今。虽获归骨于晋,犹子则肉之,敢不尽情?’”(《左传·昭公十三年》)
“越王句践乃召五大夫,曰:‘……句践愿诸大夫言之,皆以情告,无阿孤,孤将以举大事。’”(《国语·吴语》)
在第一例中,“情”字与“伪”并列出现,作为反义词它很显然表示真实之义;在第二例中,“情”字则与人的内心相连,表示诚心或真心,所以与其说“情”字是情感之义,不如说是真实之义;在第三例中,“情”也应被理解为实情。由此可以看出,在诸子百家产生之前的文化背景中,“情”字本身并不是我们现代意义上的情感之义的情字。
这种状况在先秦时期的《论语》和《庄子》中也得到了确证:
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论语·子张》)[1](www.xing528.com)
子曰:“小人哉,樊须也!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论语·子路》)
“吾闻言于接舆,大而无当,往而不反。吾惊怖其言,犹河汉而无极也;大有径庭,不近人情焉。”(《庄子·逍遥游》)[2]
“吾未至乎事之情,而既有阴阳之患矣;事若不成,必有人道之患。”(《庄子·人间世》)
第一例中的“情”字,杨伯峻在《论语译注》中解释为“真(实)情”[3],李泽厚在《论语今读》中解释为“情况”[4],钱穆在《论语新解》中解释为“犯罪之实”[5],综合而言,这个“情”字应被理解为实(真)情、情况,它指的是事物之实。第二例中的“情”字,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将其解释为“诚实”[6],杨伯峻将其解释为“真话”[7],钱穆将其解释为“情实”[8],其中李泽厚的解释最为清晰,“什么是‘情’?非情感也,乃事实、真实、情况”[9],而且就“情”字所处的语境来看,它的含义与“信”相关,很显然也不是情感之义。
第三例中的“情”字,成玄英、陈鼓应都将其解释为“世情”[10],曹础基在《庄子浅注》中将其解释为“常理”[11],林云铭认为这句话就是在讲肩吾“断其不足信”[12],如果“情”与“信”相关,如上所言,这里的“情”就不是情感之义,而是表示符合实际情况的情实义。而第四例中的“情”字与“事”相连,表示事之情,则与人之情感明显不同。
也就是说,“情”字在《论语》中一共出现了2次,但是其含义与现代意义上的“情”都大异其趣;在稍后出现的《庄子》一书中,“情”字的出现频率增多,出现了60余次,其中《内篇》有近20次,《外篇》30次,《杂篇》10余次,但是正如以上所述,其中大多数“情”字都表示情实义而不是情感义。
这种状况表明,在先秦特别是先秦早期,情字字义与现代是有很大差别的,它不仅鲜与人的心理状况有关,甚至鲜与人有关,而是泛指万事万物,指的是事物、事情的真情实况,与真接近。正因为如此,在以上几例中,情字多与伪字相联系,所以情字的基本义为情实。当然,此情非情感之情,而是指万事万物之实,如果是指物,则亦可以理解为质实,表示真、实之义;如果是指人,多与人的性情、人品、德性有关,表示诚、信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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