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一般经济学的观点,需求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某种商品各种可能的价格与在这些价格水平上,消费者愿意并能够购买的数量之间的关系。相对应地,旅游需求则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旅游产品各种可能的价格与在这些价格水平上,潜在旅游消费者愿意并且能够购买的数量之间的关系。因此,旅游需求可以定义为:旅游需求是指人们愿意并且能够购买的旅游产品的数量,是旅游者购买旅游产品的现实能力。旅游需求含义可从以下几个层次来理解:旅游需求表现为旅游者对旅游产品的购买欲望;旅游需求表现为旅游者对旅游产品的购买能力;旅游需求表现为旅游市场中的一种有效需求。旅游需求可以分为:有效或现实的旅游需求、受抑制的旅游需求(受抑制的旅游需求又分为潜在旅游需求和延缓旅游需求)。旅游需求量则是指人们在一定时间内愿意按照一定价格而购买旅游产品的数量。因此,旅游需求量又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旅游者愿意并能够以一定货币支付能力购买旅游产品的数量。
个人旅游需求的产生和实现至少需要同时具备两方面的条件:一是需要具备足够的支付能力,二是需要拥有足够的闲暇时间,其中支付能力是需求概念中最基本的支点。具备这两个条件的人不一定都会成为现实的旅游者,但是现实的旅游者必须具备这两个条件。此外,旅游者旅游需求的实现还受到许多社会因素与个人因素的制约。
1)收入水平
根据世界旅游组织的统计数据,大部分国际游客来自人均收入水平名列前茅的经济发达国家。同样地,在世界各国的国内旅游中,大部分旅游需求总量产生于经济水平相对较为发达的地区。从时间序列上进行比较,世界范围内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随着经济发展,人均收入水平上升,出游率都会有所提高。这说明旅游需求与收入水平有着重要的直接的关系,一般来说,在其他因素既定的情况下,二者为正比例关系。
一个人的收入水平和富足程度,或者说是其家庭的收入水平和富足程度,不仅决定着能否产生旅游需求,而且决定着其外出旅游过程中的消费水平。这意味着,家庭收入达到一定的水平是旅游需求的重要前提,也是实现旅游活动的重要物质基础。但是,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其收入不可能全部都用于旅游消费。因此,真正决定旅游需求的收入水平实际上是指该家庭的可支配收入,更为确切地说是可自由支配收入。
可支配收入是指个人或家庭收入中扣除应纳所得税之后的剩余部分,而可自由支配收入则是指个人或家庭收入中扣除应纳所得税、社会保障性消费以及日常生活必须消费后所剩余的收入部分。[7]该部分收入可供人们随意选择其用途,是家庭收入中真正可用于旅游消费的部分。所以,严格意义上说,拥有足够的可自由支配收入是旅游需求实现的首要物质条件。
当一个家庭的可支配收入尚不足以满足购买基本生活必需品的需要时,该家庭的可随意支配收入基本为零,也就很少能够外出旅游。然而一旦家庭可支配收入水平超过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临界点,该家庭产生了可随意支配收入,外出旅游度假的可能性便会大大增加。收入水平这一因素的重要性不仅仅在于它决定着一个家庭是否具有实现外出旅游度假的经济条件,而且还在于这类消遣性旅游需求具有很大的收入弹性。当家庭可支配收入超过上述临界点后,每增加一定比例的可支配收入,用于旅游活动的消费额便会以更大的比例增加。世界旅游组织曾估测,消遣性旅游需求的收入弹性系数大约为1.88,即可支配收入每增长1%,用于旅游活动的消费额便会相应增加1.88%。
此外,家庭收入水平的高低还会影响人们外出旅游期间的消费构成。一般来说,收入水平较高的家庭会在食、宿、购、娱等方面花费较多,从而使得往返交通费用在旅游消费总额中占比减小;与之相反,收入水平较低的旅游者消费构成中往返交通费用所占比例往往较高。
2)闲暇时间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的时间大致可以分为5个部分:法定工作时间、必需附加工作时间、满足生理需要时间、必需社会活动时间和闲暇时间。在上述时间构成中,前4个时间都不容个人随意支配。而闲暇时间则是指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以及其他方面所必须占用的时间之外,可由个人任意支配、用于开展消遣娱乐以及自己所乐于从事活动的自由时间。[8]
闲暇时间虽然是旅游需求得以产生和实现的必要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闲暇时间都能够用于旅游活动。只有当一个人拥有足够的闲暇时间,即相对集中且历时较长的闲暇时间,才有可能外出旅游,尤其是远程旅游。一般来说,闲暇时间包括每日闲暇、周末闲暇、公共假日和带薪休假4种形式。其中,后3种形式的闲暇时间都可以用于开展旅游活动。
每日闲暇通常是指扣除工作时间和日常限制性活动所需时间后的剩余部分。这类闲暇时间过于零散,虽可用于当地娱乐和休息,却不足以开展外出旅游活动。
周末闲暇即周末工休时间。同经济发达国家一样,我国也已实现每周5日工作制,周末工休时间为2天。这种类型的闲暇时间相对比较集中,对于个人来说,在其他条件同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将周末闲暇用于开展近距离的周末度假或一日游活动。在美国等经济发达国家,更有法案规定每年有4次为期3天的周末假日,加之这些国家交通便利,所以周末成为人们开展旅游活动的主要闲暇时间。(www.xing528.com)
公共假日则通常指法定的公共节假日。世界各国的公共节假日数量不一,大都与各国的民族传统节日有关。目前我国每年的公共假日累计为23天,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由于春节和国庆节假日时间明显长于其他假日,出游格局出现了“十一”和春节两个出游量庞大的“黄金周”。西方国家中最典型的公共假日则是圣诞节和复活节。
目前,西方工业化国家大都已通过立法,规定对就业员工实行带薪休假制度。法国早在1963年就宣布劳动者每年可享有带薪假期至少6天,是第一个以立法形式规定就业员工享有带薪假期的国家。由于国情和理念的差异,目前世界各国带薪假期长短不一,在北欧的瑞典,职工享有的带薪假期为每年6周;而在美国,人们的带薪假期一般为2~4周;韩国人的带薪年假为15~25天;在加拿大,带薪假期随工作年限增长而延长,一般短则2周长则1月。由于带薪休假期间的闲暇时间较多而且连续集中,往往成为人们外出旅游度假,特别是开展远程旅游度假的最好时机。
3)其他因素
有足够的可自由支配收入和闲暇时间是实现旅游需求的两项重要基本条件。事实上,能否成为现实的旅游消费者,除了这两项基本条件,还会受到很多其他方面个人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1)身体方面
旅游活动可以使人怡情悦性,获得生理和心理机能的恢复和发展。同时,旅游活动的开展也必须以旅游者具有健全的体魄和良好的心智为前提,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往往是影响旅游需求的一项重要因素。身体健康对旅游的影响和制约主要表现在老年游客群体在旅游者中所占比例较小。伴随年迈的体能,很多老年人逐渐体力不支,即使他们满足有足够的可随意支配收入和闲暇时间,但是体力不支等身体方面的原因使得他们不能外出旅游。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水平和保健技术的发展,人类的平均寿命也在延长。当今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已经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老年人参加旅游活动的比例较之以前已经有了明显的增加,并且形成了令各国旅游业瞩目的“银发市场”。
(2)教育经历
旅游者的受教育程度直接影响着他的出游能力和取向。一般而言,受教育程度越高的收入水平也相应较高,因此具有较强的旅游能力,开展旅游活动更多。同时,旅游者受教育程度不同,开展的旅游活动也会有根本性的区别。受教育程度越高的旅游者对社会性和文化性旅游会表现出较大的兴趣。此外,一个人的受教育程度在促成旅游动机方面的作用也有差异,即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越容易产生旅游动机,但是受教育程度低的人并不是不会产生旅游动机,只是相比前者产生旅游动机的可能性较低。
(3)家庭方面
旅游者家庭所处的阶段决定了其对支出状况、闲暇时间等的分配,因此家庭生命周期也是影响旅游需求的客观因素之一。在青年未婚阶段,一般经济上较为自立,没有太大的负担,而且身体状况处于最佳状况,对于旅游活动需求较为突出,因此处于这类家庭生命周期的群体是最具旅游潜力的群体;在已婚阶段,随着家庭支出压力的增加,以及家庭事务占用时间增多,人们的可自由支配收入和闲暇时间都有所减少,开展旅游活动减少;而有婴幼儿的家庭外出旅游的可能性则更小,因为婴幼儿需要特殊照顾,不适宜进行旅游活动。在中年阶段,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加,人们往往会选择组织家庭亲子游活动,故处于这个家庭生命周期的人也是出游的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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