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游系统构成要素分析
从上述旅游系统的不同定义不难发现,学者们对旅游系统的要素构成存在较大分歧,于是形成了“两要素”说、“三要素”说、“四要素”说、“五要素”说、“九要素”说等。例如,根据甘恩的定义,旅游系统包括需求和供给两大组成部分;根据吴晋峰和段骅的定义,旅游系统包括客源地、媒介和目的地三大要素;根据马勇和李玺的定义,旅游系统包括客源市场、出行、目的地、支持4个子系统;根据雷珀的定义,旅游系统包括客源地、目的地、旅游通道、旅游者、旅游业5个要素;而在麦克切尔的模型中,旅游系统所包含的要素则多达9个:旅游者、信息向量、影响信息沟通效率的因素、目的地、外部旅游主体、旅游外部影响因素、旅游内部影响因素、系统输出、混沌制造者。[10]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前面所提到的旅游活动六要素并不属于旅游系统的组成要素,而是旅游活动(尤其是观光型旅游活动)内容的基本构成要素。
由于旅游活动的复杂性,旅游系统的构成要素是多种多样的。根据构成要素与旅游活动关联的紧密程度,可以将旅游系统中的各个要素划分为不同的层次。与旅游活动关系最紧密的旅游消费者、旅游目的地和旅游接待业属于旅游系统的三大核心要素。其中,旅游消费者作为旅游活动的主体,是旅游系统形成的前提条件;旅游目的地作为旅游活动的客体,是旅游系统形成的物质基础;旅游接待业作为旅游活动的介体,在旅游系统运行中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核心要素的外围是支撑要素,主要包括政策法规、基础设施、人力资源等,这些要素在旅游活动开展过程中发挥支撑性作用;最外围则是环境要素,包括生态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政治环境、技术环境5个方面,它们对旅游活动的开展起到保障作用。支撑要素和环境要素将在后面的章节中进行介绍。
2)旅游系统三大构成要素
(1)旅游活动的主体——旅游消费者
旅游消费者,简称为“旅游者”,是旅游活动的主体。鉴于目前学术界对旅游消费者的概念还没达成共识,本书基于前面对旅游活动所下的定义,将旅游消费者定义为:出于移民、就业以外的其他目的,去异地旅行并在异地作暂时逗留的人。从旅游统计的角度来讲,判断一个人是不是旅游消费者,通常有三大标准:第一,在活动空间方面,要离开自己的常住地即惯常环境,到异地去旅行。而惯常环境可通过旅行活动发生频率和空间距离这两个维度来进行判断。第二,在活动时间方面,要在旅游目的地作暂时停留。根据世界旅游组织的统计标准,国际旅游消费者的停留时间最多不超过1年,而国内旅游消费者的停留时间最多不超过6个月。第三,在旅行目的方面,其旅行的主要目的不是在访问地从事有报酬的活动。比如,那些来打工挣钱的人员、来参加演出的演员,只要从访问地获取报酬,就不列入旅游消费者的统计范围。(www.xing528.com)
(2)旅游活动的客体——旅游目的地
旅游目的地,简称为“旅游地”,是旅游活动的客体。旅游目的地可以说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目前学术界还没形成统一的定义。根据张辉的观点,它是指“拥有特定性质的旅游资源,具备了一定旅游吸引力,能够吸引一定规模数量的旅游者进行旅游活动的特定区域。”[11]尽管概念尚未达成一致,但归纳起来,旅游目的地一般都具有这样的一些特征:拥有一定规模的旅游资源,能够对旅游消费者产生吸引力;具有基本的旅游接待和服务设施,能够满足旅游消费者进行旅游活动的需要;空间范围可大可小,大到一个国际性区域,小到一个旅游景区或景点。据此,旅游目的地通常由旅游资源、旅游设施、旅游服务等要素构成。其中,旅游资源是激发旅游消费者来访的关键和主要动力。当然,仅有旅游资源还不够,还需要旅游设施、旅游服务等其他要素发挥各自的作用。否则,旅游目的地的吸引力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削弱。在现实中,有的地方不乏良好的资源禀赋,但由于旅游设施不完善、旅游服务水平不高等各种原因而无法形成强大的旅游吸引力。
(3)旅游活动的介体——旅游接待业
旅游接待业,简称为“旅游业”,是旅游活动的介体。与旅游消费者、旅游目的地一样,旅游接待业的概念至今也还没得到统一。如果从旅游供求关系的角度出发,可给它下这样的定义:旅游接待业是基于旅游消费者的需求,为其旅游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所需商品和服务的行业和部门的集合。从这可以看出,旅游接待业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产业,它涵盖了吃、住、行、游、购、娱等多个行业和部门。与此同时,这些行业和部门还与众多的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存在着广泛的产业关联。正因为这样,旅游接待业在满足旅游消费者多方面需求的同时,通过关联带动作用,能够促进旅游目的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于那些旅游资源丰富、开发条件较好的地区来说,旅游接待业的带动作用往往更为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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