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授予桂冠
赛会给予的奖励更多带有荣誉性,这是由赛会的神圣性决定的。对于各种泛希腊赛会而言,各项目夺冠的运动员在被宣布为优胜后,即可以在比赛的最后一天参与颁奖仪式。早期的奖励较为随意,如奥林匹亚赛会早期—第6届竞技会以前,优胜者的奖励是一只羊。[33]后期逐渐完善,尽管奖励的内容包括多个方面,但是授冠和宴会则是必不可少的。以奥林匹亚赛会为例,人们认为运动员的胜利离不开神灵的襄助,因此,将带有神人之间交流性质的橄榄冠授予运动员就成为当然选择。根据惯例,野橄榄枝要由一位父母均健在的12岁男童从宙斯庙旁的一棵名为“卡利斯特法诺斯”的圣橄榄树上用金刀割下并编成桂冠。传令官在众人面前宣布优胜者的名字、父名及其所在的城邦。优胜者们要头戴毛织饰带,左手持棕榈枝,来到裁判面前接受胜利冠冕。饰带通常是用来装饰神圣物品的,而棕榈枝条则是为了纪念雅典英雄忒修斯。
据传,在尼米亚竞技会上,只有冠军才有资格身披狮皮,以显示优胜者的威武与雄壮。
2.庆祝宴会
颁奖仪式结束后,优胜者还要享受一项殊荣,即参与赛会举办城邦的庆祝宴会,而那些没有获得优胜的人则往往在比赛结束后即整理行装离开赛会,免得被冷嘲热讽。奥林匹亚赛会冠军们在燃烧着圣火的“主席厅”接受伊利斯人的圣宴款待。
3.塑像(www.xing528.com)
古希腊通常不为个人塑像,除非他的功绩非常突出。为了永久纪念3次冠军获得者,赛会才会为其建立塑像。奥林匹亚赛会将塑像设立在阿尔提斯圣域,最古老的塑像采用木雕,后来逐渐改为石雕和铜铸。雕像制作的费用通常由运动员本人支付,或由朋友、亲属或所在城邦支付。所雕刻的也不一定是运动员本人,有时可能是艺术创作。当然,奉献雕像的也不一定是运动员本人,也有其后人为纪念先人功绩而为其奉献塑像荣耀家族的情形。
4.荣誉称号
在奥林匹亚赛会上,凡是参加短跑的运动员不仅可以参加往返跑,而且可以参加武装赛跑。如果一个短跑运动员分别在短跑、往返跑和武装赛跑中都获得优胜,他就可以得到“三重胜者”的称号。第一个获得这个荣誉的是珀列尼城邦的法纳斯,他在公元前512年的第67届竞技会上夺得了三项桂冠。[34]同时,参加运动会的选手在一天之内连续获得角力和拳击的桂冠,这时就会获得“超级运动员”的称号。[35]
由于古希腊赛会较多,交替进行。而且在泛希腊赛会上,各地选手都要进行集训与比赛,因此相互较为熟悉,某些具有超级实力的选手在其竞技状态好时,可能包揽各赛会的优胜。运动员如果在四大泛希腊赛会上都获得冠军,将获得“全满贯冠军”(Periodoniken)。[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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