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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体育思想:从神圣到世俗,实现人格完善

时间:2023-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59]另外柏拉图倡导体育不是为了技术而是人格完善的体育观。在评价音乐的质量时,柏拉图认为一切同精神或肉体的优点相联系的动作和曲调都是好的。

柏拉图体育思想:从神圣到世俗,实现人格完善

1.关于教育的概念

柏拉图认为,教育是一件有关正确地受过训练的快乐和痛苦的感觉的事情。“它使我们痛恨那些我们始终应该痛恨的东西,热爱我们应该热爱的东西”。这就叫作“教育”。可见,柏拉图心中的教育是从童年起所接受的一种美德教育,这种训练使人们产生一种强烈的、对成为一个完善的公民的渴望,这个完善的公民懂得怎样依照正义的要求去进行统治和被统治。并认为,人们要把这类训练和别的训练区别开来,为它单独保留“教育”这个名称。一种旨在获得金钱和强壮的体格,甚至某种不受理智和正义的引导的知识才能的训练,我们该称作是粗鲁的和无教养的。[55]他批评那种认为一个人想要精通一个特殊的职业,就要从儿童时代起进行训练;无论在工作和游戏时,他的周围都得是特殊的“谋生工具”的看法。柏拉图式的教育作为古典的自由教育,其最为关切的是对灵魂卓越的追求,是对何为哲学生活或美好生活的追求与探寻,也即是探求一种整体性的知识,而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社会美德教育和计算与技能的教育[56]

2.健康体育的地位

柏拉图借克里特人表达自己的观点,认为利益分为两类:人的利益和神的利益。前者取决于后者[57]。在次要的、人的利益排名中,健康占首位,其次是漂亮;第三是力量,为的是跑步和其他体育锻炼财富列在第四位。而在神的利益当中,次序为理性、节制、正义、勇敢。同时,在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相比时,应把精神财富放在首位,并给它(倘若灵魂能拥有自制力)以最高的评价;身体的好处列在第二位,第三位是财产。[58]

当然,中庸思想和对灵魂的重视是柏拉图的一贯立场。他认为最受尊敬的除神和精灵外,灵魂应分得第二重尊敬,第三重的应该是身体。柏拉图认为身体之所以值得受到尊敬,不是由于漂亮或强壮或灵活,也不是由于健康(尽管许多人是这样认为的);当然也不会是相反。他会说,介于所有这些极端情况之间的中间状态的身体才是最完美和最匀称的。因为一个极端使灵魂勇敢和轻率,而另一个极端则使灵魂可怜和卑躬屈膝。

当然,这些东西又是因人而异的。通常认为,健康第一,漂亮第二,财富第三。但这些东西对正直和虔诚的人来说都是价值很大的财富,但对不正直的人来说,它们都是灾祸。同时他又认为,一个人不应该忘记获取金钱的目的,即其与对身心的关注相比,如果没有相应的体育和文化教育,身心两方面都决不会发展成为值得引人注目的东西。因此,追求金钱必须在美德的范围之内。而一国的立法,即不能给健康的位置超过了自我节制的美德,也不能给予财富的位置超过健康和自制的习俗。

“身体健康并具有美德的生活,不仅比腐败的生活更使人愉快,而且在其他方面同样有优越性:它有利于美、使仪态大方,产生效率和获得好名声,因此如果一个人过着这样的生活,那么他整体上得到的幸福将比他的对立者所得到的幸福,多得无法比拟。”[59]

另外柏拉图倡导体育不是为了技术而是人格完善的体育观。在具体论及体育的意义和作用时,柏拉图认为任何技艺都不是为了它本身,而只是为它的对象服务。因而体育的意义和作用也不是为了技术的本身,而是和音乐教育相配合,培育良好的意志和心灵,促进人的健康全面发展,并接近柏拉图的终极目标——善的理念,从而实现人格的完善和理想社会制度。[60]

3.课程体系

在课程设置上,柏拉图建议将正式的课程分为两类:一类是对身体所做的体格训练,一类是用以完善人格的文化教育。体格训练再分为两科:舞蹈和摔跤。人们在跳舞的时候,既可以按照作曲家所做的词运作起来,而且此时他们首先关心的是庄严和文明的风度:也可以关注体格锻炼,敏捷性和漂亮。这时候,他们全神贯注于按照那些受到赞扬的式样运动,以致每一肢体和身体的其他部分可以用它本身特有的优美性来活动,这种优美性就如此保存下来,贯穿到通常的舞蹈中。

根据其教学目的,柏拉图吸收和发展了智者的“三艺”及斯巴达的军事体育课程,也总结了雅典的教学实践经验,在教育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四科”,即算术、几何、天文、音乐,其后便成为古希腊课程体系的主干和根源,支配了欧洲中等与高等教育达1500年之久。

在评价音乐的质量时,柏拉图认为一切同精神或肉体的优点相联系的动作和曲调都是好的。

4.教育阶段划分

(1)胎教婴儿教育

柏拉图以雅典人养雏鸟并让它们互斗为例。在那里,每个人为了让雏鸟强健,都把鸟放在他身上的某个地方—小的一只放在他收缩成杯状的手里,大一点的一只放在他的腋下。他踱了无数步,但并不是为了他自己的健康,而是使这些鸟保持着好的形体。这说明,所有的人的身体都由于各种运动和颠簸而得到帮助,强健了起来,无论这些动作是出自它们自己的努力,还是因为它们乘上了车辆、船舶、马匹或其他运输工具。这一切都能使身体吸收固体和液体食物,让我们健康地成长,变得漂亮和强壮。根据这一切,我们能够说出我们未来的方针是:①一个怀孕妇女必须散散步。孩子生下后,她应该把他像一块蜡那样来造型,因为孩子仍旧是柔软的,并在开头两年好好地把孩子包裹起来。②用刑罚强迫保姆做到,让孩子经常被带往农村、庙宇或亲戚家,直到他们茁壮成长得足以用自己的两条腿站立起来。③即使那时,保姆仍该坚持带孩子到处跑,直到孩子3岁,使孩子避免由于经常太大的压力以致幼嫩的四肢弯曲。④保姆必须尽可能地身强力壮,而且人数要多。

(2)幼儿教育

所有幼小儿童,特别是非常小的婴儿,在可能性情况下通过日日夜夜从养育和坚持运动中获得身心两方面的好处。从小的时候起,就尽可能地保持笔直的姿势。而且柏拉图认识到,正因为小孩在小时候发育较快,而迅速的成长如果没有经常而且适宜的、有阶段性的锻炼,会对身体造成很大的麻烦。也就是当一个人的身体在发育得最快的时候,也最需要锻炼。

同时,勇敢是人的品德之一,从婴儿时期就应进行勇敢方面的训练,要求他们勇于克服恐惧和恐怖。而使孩子处在运动中的方法训练孩子具有突出的作用。运动疗法方面。“柯里班特式”是指一个母亲要让一个醒着的孩子入睡,不是让它安静下来,而是小心翼翼地把他抱在臂里来回摆动,不断地摇动,嘴里也不闲着,发出哼哼的声音。希腊人认为这种医疗由运动构成,符合跳舞和唱歌的旋律。同样,在酒神节着了迷的狂欢者也是在管弦乐队和跳舞中得以释放。因此希腊人认为,醒着难以入睡的孩子和酒神节中的狂欢者都是因恐惧而产生的一种疾病,当一个人用剧烈的运动来治疗这些疾病时,这种外部运动取消了产生恐惧和狂乱的内部搅动。

古希腊的孩子3岁时开始受益于他们的教育制度。一个孩子在4岁到7岁时,他的性格应该在玩耍的时候形成起来。对于这种玩耍,大人不应干涉与损害,但应通过有分寸的纪律进行管理,使孩子不至于感到羞辱。孩子们只要在一块就会自然而然地发现适合他们的游戏。因此,所有孩子,从3岁到6岁,都得集合在村庄的神庙里—每个村庄的孩子都聚集在同一个地方。他们都由保姆看管保持良好的秩序,不得干坏事。保姆同她们的孩子群作为一个完整的整体,都受为实施监督而选出来到12个妇女的监管。当选的妇女一次任职一年,负责一个群体。监督员的分配工作由法律维护者来担任。这12个人由负责监督婚姻的妇女选出,一个部落选出一个人。分配给每个部落的妇女可以免除其义务,条件是每天去神庙和惩罚任何犯罪案件。她可以使用一批国有奴隶去惩罚受她管辖的男女奴隶和外国人。但是,一个公民如果对自己受的刑罚持有异议,她必须把案件移交给城市维护者,如果这个公民没有异议,她也可以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惩罚她。

(3)青少年教育

当男孩和女孩到6岁时,男女就应分开;男孩同男孩一起过日子,女孩同女孩一起过日子。每个人都得上课。男孩子到骑术、射箭、掷标枪和投石器的老师那里去。女孩子如果同意,也可以去。女孩子可以上任何课程,特别是那些使用武器的课程。[61]

除了必须学习的作战技能以外,还应学习:①文学;②七弦琴;③算术;④天文学。学习这些科目的目的在于参加战争、管理家务和管理国家。如通过学习天文学方面的知识,将有利于公民掌握农时、季节、祭祀以及作战等技能。柏拉图认为,达到10岁的儿童应该学习3年的文学,而后再学习3年的七弦琴。当然,要为男孩和女孩提供专门的舞蹈老师,他们在儿童指导员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4)成年教育

成年男子应该选派一些人学习三门相关的课程:①数学,即计算和对数字的研究;②几何,关于线、面和立体的量度;③天文学,循着自身轨道运行的天体的相互关系。这三门课程一般公众不得研究,哪怕是一个细节,只是被选出来的少数人学。而且年老的人可以通过学习数学来进行消遣,这种消遣要比下跳棋文明的多。而这些课程,都是可以在游戏中学到的,对于国家非但无害,而且有益。

(5)履行公职的年龄

结婚年龄对一个女孩子来说,从16岁到20岁(这是规定的上下年龄限制);对一个男人来说,从30岁到35岁。一个妇女担任公职的年龄从40岁开始,男人则从30岁开始。要求男人从20岁到60岁服兵役。至于妇女,能想得到的、必须加给她们的任何兵役(在她们生了孩子之后)都要在50岁之前履行。应该为每一个人规定可行的和合适的义务。[62]

5.男女平等

关于男女两性平等:柏拉图认识到两性是有差别的,但其制度设计仍着力实现男女平等。他认为,女性由于其软弱而在任何情况下总是倾向于神秘兮兮和工于心计,却由于立法者盲目的纵容而使她们自生自灭。由于你们忽略了女性,你们就渐渐失去了对许多事物的控制。这些事物如果受法律的调节,本来可以处在比今天好得多的状态中。虽然就美德说,一个妇女的自然潜力不及一个男子,所以就比例说,她有更大的危险,如果法律不能进行慎重考虑的话。[63]

6.全面发展

关于人的全面发展。柏拉图强烈批评所谓左右手的分工。并且以锡西厄人能同时用左右手拉弓为例,以人们驾驭双轮马拉战车和其他活动的需要等提出人应该均衡地发展左右手而不应对其进行所谓分工。当然在一些无关紧要的活动中如用哪支手拿七弦竖琴和琴拨是没必要一定要两手均衡的。但在一个人使用铁制武器(标枪、箭或其他东西)的时候就应该注意两手的同时使用。尤其是在使用武器与对手交手时,一个左右手均受过严格训练的人跟一个左右手固定使用武器的人区别是很大的。他认为一个受过训练的搏击手、拳击手或者摔跤手都能够从左边来攻击,所以当他的对手使他转移了方向,在左边战斗时,他就不会像是一个瘸子一样左右摇晃,而是保持其平稳。因此,同样的规则显然适用于武器的使用和其他一切活动。一个人有一双手两条腿用于攻击和防御,如果他能够的话,就不应该让它们闲着,不加训练。而这些事情都应受男女官员的监督,男女官员监督他们的课程。他们必须懂得,每个男孩和女孩都要在使用双手双脚方面全面成长,这样,他们就不会因其后天的习惯,而破坏他们先天的才能。

7.体育项目

(1)音乐与体操的起源

关于音乐和体操的起源:柏拉图认为其是人没有理智的表现。他说:“没有哪种动物在成熟之前就能使用理智。它不是一生下来就有这种能力,更不是天生地使之得到充分发展的。当它还没有达到特定的智力水平时,它是完完全全疯狂的:它控制不住地大喊大叫,当它一旦能站立起来时,它就恣意地到处乱蹦乱跳。我们回忆一下:我们曾经说过,这种情况产生了音乐和体操。”[64]当我们描述为“快乐的跳舞”的身体动作使身体的健康状况处于良好状态时,我们应该管这种有系统的训练叫“体操”。

(2)关于舞蹈

用来表示整个人体都能得到锻炼的其他大多数运动的合适的名词是“跳舞”。由于一个人在出声说话和唱歌时,身体很难保持平静的状态。有些人能够使姿势与他们所说的话协调起来,但有些人却办不到。因此,在跳舞时,人越快乐,动作就越轻快,而有节制的欢乐又使他不至于轻飘飘。当然温和的性格和刻苦的训练,也能够转化为舞蹈动作上的深思熟虑。而这样的舞蹈能够达到“爱弥列爱”,即和谐的状态。跳舞必须分为正派的和不体面的两类。第一类表演体面的人们的动作。它们的目的是产生庄严的效果;第二类模仿不文雅的人的动作,用低贱的动作表现他们。两派各有两个分支。正派的第一个分支表演置身于火热的战斗中的漂亮、勇敢的战士;第二个分支表演在一个繁荣的国度里享受适度欢乐的性格温和的人,这种舞蹈的自然名称是“和平之舞”。战争之舞根本上不同于和平之舞。它描绘那些躲开各种打击和射击的动作,如躲闪、退却、跳跃、蹲伏等。在这些显示优美体格和高尚品性的舞蹈中,如果在十分紧张的状态中身体保持起立,而四肢几近伸直,那就是维持了正确的姿势。至于和平之舞,在每个合唱表演者身体都能体现出优美的舞姿。

两种独特的舞蹈类型,一种是纪念狄俄尼索斯的“酒神舞”,它们“表现”喝醉了酒的人,他们叫作“尼姆甫”“潘”“西列尼”和“萨梯”等。这些舞蹈也在“涤罪”和“入门仪式”上表演。它们作为一个集体,既不能称为“战争之舞”,也不能叫作“和平之舞”。另一类是由缪斯女神所领导的、为了纪念众神和众神儿女的舞蹈,将组成一个怀着健康的情绪来表现的大舞蹈类型,由此获得的感觉有别于以上两种。它又可以再分为:①由那些摆脱了烦恼和危险而进入幸福状态的人所感觉到的特别热切的欢乐;②那些过去的好运不仅继续存在而且还在增长的人的比较平静的欢乐。

至于表现丑陋身体和灵魂的演员,用对话、唱歌、跳舞等表演来产生的滑稽效果,对此应给予注意与考察。虽然从哲学角度上讲,事物都是相对应而存在的,如严肃与滑稽。人们也需要对滑稽有所认知,但显然它的地位是无法与严肃的事物相比拟的。模仿这种荒唐可笑的事情应该留给奴隶和受雇佣的外国人,任何人都不得认真地去从事这种模仿,任何公民也不得学习这种东西。当然,这就是所谓的“喜剧”。而悲剧的地位则显然要远远高于“喜剧”,它被认为是表现高尚生活的,而且整个国家的建设本身就是一种“演出”,而它本身就是“悲剧”。(www.xing528.com)

柏拉图强调歌舞团的任何表演,都必须以取得战场上的武功为目标。饥饿和干渴、受寒和受热、睡硬床等的训练,也都必须以同样的目的来进行。当人们不得不接受上述训练时,他们必须学会勇敢而达观。当处于身体两端的头和脚在保持良好状态的场合,就能使整个身体发挥出最佳的效能;反之,损坏了头和脚,就会损害整个身体。因此,必须注意不要使帽子与鞋损坏了人本来就具有的能力。

谈恋爱中:男孩和女孩必须在达到一定年龄后,在有了合适的理由的情况下,才可以在一起跳舞,为的是使他们彼此对对方都要有一个合理的观察。他们跳舞时光着身子,只要他们温文尔雅、彬彬有礼、不失礼数就行。

关于合唱,柏拉图主张在跳舞时应一身戎装。无论是克里特献给库列特神灵的“盔甲戏”,还是斯巴达献给天上双子座的“盔甲戏”。以及在雅典对雅典娜的祭典,均应通过合唱表演来进行。年轻的男孩,从小一直到服兵役的年龄,当他们参加纪念某位神的游行和队列时,都得装备武器和马匹。当他们祈求众神和众神之子时,他们必须跳着舞齐步行进,有时候轻捷,有时候缓慢。即使在正式比赛或预赛中,如果他们想证明自己在战争和和平时期对国对家都有用的话,那么他们必须从这些目的而不是其他目的出发来予以考验。其他种类的体育训练,不管对身体有重大影响还是仅仅为了娱乐,都是有损于男子汉尊严的。

(3)关于摔跤

柏拉图批评了那种由安泰和塞西翁,以及在拳击比赛中伊匹乌斯和阿米克斯发明的为赢得比赛而采用的方法与手段。但所有那些为增加气力和增进健康而实施的,选手们满怀希望去获胜而不是求助于卑鄙的手段,那么它们是极其有用的。

但柏拉图又是保守和矛盾的。他似乎对一切变化都有一种本能的抵触,包括儿童的游戏。他曾认为,在邪恶的事情中,变化总是极端危险的,而人体对一切变化,如四季、风向、身体的锻炼方式、灵魂的性质等都不应有所变化。人的身体能够逐步适应各种各样的食物、饮料和锻炼的方法。对于这些变化,人起始感觉到厌烦,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正是这种养生法使人类健康成长。于是这种养生法和肉体形成了一种伙伴关系,使身体变得习惯于这种合意和熟悉的习惯,过一种完全幸福和健康的生活。但是频繁的变化不利于人们培养对传统的尊重。而这种变化正是从儿童游戏开始的。人们都忽视了儿童游戏变化时,会将新东西引进到游戏中,他们就会不可避免地变为同上一代完全不同的人。既然如此,他们会要求一种不同的生活,这种不同的生活使他们需要新的政治制度和法律。而这似乎是柏拉图所极力不愿看到的。因此,他总是试图通过审查制度,对各种音乐、合唱、戏剧作品等进行预先审查。

(4)关于狩猎

狩猎也是一种对年轻人进行训练的方式。所有希望培养“神圣”的勇气的人,只选择最好的狩猎类型:借助于狗和马和你们自己的努力去捕获四条腿的动物,当你捕人和征服你所有的猎物时,则要用追逐和打击,用武器向它们猛掷。基于此,那些用鱼篮捕鱼、用陷阱和网捕捉野兽和鸟类,以及所谓的“夜猎”等,都是不值得推荐的。至于受惑于到公海上抓人或当海盗,虽然是勇武的,但却容易使人成为残忍的猎人和亡命之徒。因此,适合于打猎的规则是:①没有人可以妨碍真正的猎人用狗来狩猎,不管他想在什么时候和怎样猎捕。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允许夜猎者猎取猎物,因为它们靠的是网和陷阱。②捕鸟者在休耕地上或山边捕鸟不受限制,但过路人应该制止他在耕地或神圣土地上捕鸟。③渔夫允许在港口和圣河、圣地、圣池、圣湖之外的任何地方钓鱼,只要他不用不洁的液汁把水弄脏。

8.运动训练

斯巴达人为确保城邦运作,通过立法确定的制度包括:公餐制、体育训练、打猎、忍受痛苦和秘密服役。通过这些训练,使得他们在“裸体比赛”中显示出异乎寻常的忍耐力。[65]这些制度都为柏拉图所借鉴。

关于日常训练,也应当从实战出发。柏拉图认为如果是拳击手,那么他们必须在比赛之前花了许多日子战斗,进行那些为胜利所需的一切学习。因此应该创造真正的比赛环境,安排用练习手套取代皮带,以便尽可能多地练习进攻和闪避的拳法。如果他们特别缺少练习拳击的目标,那么他们应该挂一个没有生命的人形靶子作为练习拳击的对象。如果有一天完全没有有生命或无生命的对手,则可以同自己的影子进行拳击活动,而不可仅作击空的练习。

如果有可能,城邦管理者应该每天不带武器的小规模机动,并且为此目的,他应当安排每种体育训练的对抗队。携带武器的“大”训练每月进行一次。在全国,公民们都彼此进行比赛,看看谁在占领阵地和设下埋伏方面干得最出色。他们必须重演每一次战斗状况,这使他们得到真实的训练,因为他们旨在尽最大可能接近于真实的目标。他们应该使用危险程度是中等的投掷器,以使他们在进行相互竞赛时保持一定的惊恐和恐惧,以区别出勇敢和胆小的人。立法者必须恰如其分地给予他们以尊敬或耻辱,为了准备使整个国家在持续其一生的真正战斗中成为一个有本领的战士。事实上,有人在这种环境中被杀掉,那这种杀人应该被看作是无意的,立法者应该制定法律,如果杀人者双手是干净的,依照法律他是无辜的。因为即使有几个人牺牲了,其他的人同样能代替他们,相反,如果不能将怕死的人和勇敢的人区别出来,对国家来说,这是一个远大于牺牲几个的人的实验,而日常的训练正是这样一把标尺。因此,在下列三种情况下非故意地杀死了一个不是敌人的人:(1)在比赛或公共游戏中,不论是立即死去,还是后来因受伤的结果而死去;(2)类似在战争中死去;(3)在军事训练中,不论在没有盔甲防护的掷标枪训练中,或者在携带某些重武器模仿战争活动中,那么罪犯根据特尔斐神的有关法律,经过道德净化后免于受道德败坏的处分。

柏拉图还探讨了影响日常训练的两种因素。第一个因素是人们热衷于追求财富。对于财富的追逐,不仅影响了人们的时间和热情,而且使得人们花费时间学习那些能够带来财富的技能,而在获得财富以后,人们又耽于享乐。在饮食和性欲方面的无所顾忌的放纵。随之而来的贫富分化又成为影响整个社会有效运转的障碍。最终,天性使得守纪律的百姓变成了商人或投机商或者平庸的佣人,勇敢的人则变成了强盗和窃贼,并且变得好斗、蛮横。第二个原因则是政治制度。柏拉图认为那些算不上政治制度的政治制度包括“民主政治”“寡头政治”和“专制政治”。在这些制度统治之下,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臣民都不乐意,也即他们离心离德。统治者始终恣意妄为,而他们所掌握权力却没有得到被统治者的同意。他们总是靠某种程度的强力来维护权力。他们决不打算允许他们的臣民去培养德行或获得财富、力量或勇气,他们甚至不能容忍一个能战斗的男子。

一切体育比赛和训练的原则是:如果它有助于我们为战争所做的训练,则就是应当获得支持并为胜利颁奖;但如果没有帮助,就不予理睬。第一项应该安排的比赛项目就是赛跑,因为作为一个优秀的战士,他必须能够敏捷地使用双手和两条腿。如果他是一个好的赛跑运动员,那么他就能够抓到俘虏或迅速脱逃,而一双灵巧的手将给他以好处,以便于在交手战斗中缠住敌人,这时力气和武艺都是带有根本性的。但是,没有武器的帮助,他是很难实现上述目标的,因此,传令官召唤的第一个参赛者将是单程赛跑运动员。他全身武装走上前来,因为我们不给一个没有武装的参赛者发奖。因此想参加单程跑的参赛者应第一个来到并携带武器。第二个来的是跑双程的赛跑运动员;第三个跑中距的运动员;跑长距离的运动员将是第四个到来。第五个赛跑运动员我们叫作“重装备”赛跑运动员,因为他的装备较重。他被派遣全副武装跑60斯泰德距离去某座阿瑞斯神庙,并再跑回程。他跑过的路是比较平坦的。相反,另一个赛跑运动员带来了全副箭具,跑100斯泰德的山路,并且地形经常变化,去阿波罗和阿尔忒弥斯神庙。当在等待这些运动员回程的时候,可以主持其他比赛并最后给每个项目的获胜者颁奖。赛跑分三批进行比赛,一批是男孩,一批是青少年,一批是男子的。当青少年和男孩们作为弓箭手和重装备赛跑运动员进行比赛时,给青少年安排的跑步距离是全程的2/3,为男孩安排的距离是全程的1/2。至于女子,青春期以下的女孩,必须参加(徒手)单程、双程、中距和长距的赛跑,她们的比赛限定在运动场内进行。13岁到结婚年龄的女孩是必须参加的,一直到她们至少18岁,但不要超过20岁,在赛跑时要穿上合适的服装。

关于体力方面的项目,则主要是摔跤或武装人员的战斗比赛。男子对男子,一边两人,每队人数可到10人。应该从负责摔跤的领导人那里取得指示,他们所确定的标准将告诉你一个摔跤手的行动是好的还是坏的。同时也必须召请武装战斗的领导人员,请他们帮助制定规则:哪种人在这些战斗中应该是胜利者,哪些打击是这样一个胜利者应该避免的或者应该承受的,以及同样的,哪些规则判定谁是胜利者或失败者。对作为未婚女子的选手,立法者也应该做同样的事情。取代乱踢乱打的摔跤,设立一种一般的轻步兵比赛;参赛者的武器是弓、轻盾、标枪,以及用手和投石器抛掷的石头。这方面将规定规则,给予依照规则已达到最高标准的参赛者以胜利的荣誉。

赛马也需要制定规则。虽然克里特地区马匹的使用颇受限制,而且养马和赛马的水平比较低。在这个地区,没有人为一辆战车而饲养一队马。为适应这种状况,克里特地区修改这种做法的方法是奖励骑动物,比如马驹(长了一半或完全长大)的熟练技能。因此,我们的法律应该为这一方面的职业骑师彼此竞赛而制定。部落领导人和骑兵指挥官应被委任以这样的工作,即确定实际路线,确定哪个参赛者是赢家。当然,参赛者是全副武装的,正像在比赛中一样。既然克里特人在坐在鞍子上射箭和投枪方面并不笨,所以人们进行这类比赛理应感到愉快。至于妇女,没有必要通过立法强制她们参加所有这些活动,但如果她们以前的训练使她们养成习惯,具有非常强壮身材的女孩和妇女在没有困难的情况下参加这些运动,应该允许她们参加,不要让她们灰心丧气。[66]

为了取得胜利,运动员需要做出许多牺牲,柏拉图曾谈到塔林敦的伊克斯在奥林匹克和其他地方赢得比赛的故事。他是如此雄心勃勃地赢得胜利,并且他的专门技能为一种决心和自律所增强,以致在他整个紧张训练时期,他从没有一个女人,甚至一个男孩。这种情况也发生在克里松、阿斯提鲁斯、狄奥庞普斯和其他许多同样的人身上。参加体育比赛的选手必须是德行方面无亏的人,如果有人曾经发生偷盗水果等事情,则这种事实并在以后决定其荣誉的时候提醒法官注意,那么他就应被取消去参加比赛并获得奖励的权利。柏拉图将其与求医的人相比较,认为服药尽管会几天使人不舒服,但有利于未来的健康。就如同那些在运动场上剧烈训练的人,暂时也会虚弱。

同时,参加体育训练也能够成为一种荣誉。如在监察官去世时,第二天,早晨,应尽快将灵柩运至墓地,这件工作,由故人的亲属从参加体育训练的年轻人中挑选100人承担。走在此送葬前面的,是身穿各种军装的未婚的年轻人——如果是骑兵,就牵着马;重装步兵,就携带武器;其他兵种也同样佩戴相应的武器。接下来,为了纪念他们,市民们可以举行一场音乐、一场体育和一场骑马的比赛。

9.体育赛事

(1)邦内赛事

在一年中,法律将规定12个节日以纪念12位神。这些神向每个部落提供名字。每个月,公民们应该进行祭祀这些神里的一位,并且安排合唱队表演和进行文化体育比赛,比赛内容依神而不同并适应于一年四季的变化。他们必须把妇女的节日分成没有男子参加而单独庆祝的节日和无须单独庆祝的节日。一个懂得自己任务的国家,一个月至少留一天(如果当局认为合适,可以超过一天)用来进行军事演习。不管天晴下雨,演习照常进行。男人、女人和孩子都得参加。当局当然也可以适时举行人们分批参加的演习。他们必须制定一个有祭献相伴随的健康的娱乐规划。规划中应包括“战争游戏”。“战争游戏”要尽可能真实地模拟真正的战斗环境。根据每个人不仅是在竞赛中的行为,而且还根据他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相互推荐或谴责。[67]

(2)外出参赛

对于以阿波罗的名义在特尔斐、以宙斯的名义在奥林匹亚,以及在尼米亚和科林斯地峡举行的赛会等,我们都必须派代表参加;并且,这些祭礼的人数应尽量多一些。应在市民中选择最出色、最优秀的人物,他们将在和平时期举行的祭礼中为我们在国家间赢得尊重和荣誉,这声誉一点也不比军队在战场上赢得的声誉差。当然他们在回国之后,也会将外国的社会和政治制度劣于本国的社会和政治制度这一点传达给这些年轻人。

在讲到老年人的参与时,他们认为年轻人都喜欢亲自参加跳舞和唱歌,但我们老年人都想象观众那样打发时间。我们感觉到的快乐来自于他们的寻欢作乐。我们的敏捷性正在抛弃我们,当我们感觉到这种敏捷性消失时。我们非常喜欢安排年轻人之间的竞争,因为竞争可以最好地激起我们对青少年时代的回忆并重新唤起我们年轻时的直觉。在比赛中应当全力以赴,古希腊有其谚语:“一旦参加竞赛,丝毫不容客气。”[68]

10.休闲娱乐

柏拉图认为一切人类活动都是由三种需要和欲望激发起来的。即吃、喝和性欲。

关于节日的来源,柏拉图认为,众神可怜的是生来受苦的人类,并使人类用庆祝节日的形式得到放松,把宗教节日作为从劳动中得到休息的日子。众神给了我们缪斯、阿波罗和狄俄尼索斯,人们在这些节日中精神得到了恢复。[69]柏拉图认为,18岁以下的少年完全禁止饮酒。30岁以下的年轻人适当饮酒,但他必须在喝醉之前停顿下来,不要喝得过度。当他到了30岁的时候,他就应在公餐时尽情喝酒,祈求众神保佑;特别是,他在老年人游玩和祈祷的时候,应该立刻祈请狄俄尼索斯的降临,因为那是狄俄尼索斯给人类消除上了年纪的急躁情绪的礼物,使人们重新年轻起来,忘掉急躁脾气。喝酒是来培养节制习惯和控制快乐的工具。但如果国家把饮酒当作纯粹的和单纯的娱乐,则是需要反对的。他同时提倡迦太基人的法律,禁止现役军人饮酒;在整个作战期间只有水被准许为唯一的饮料。法律禁止男女奴隶与酒接触;法律禁止地方官员在任职内饮酒;值班的舵手和陪审员绝对禁止与酒接触,任何准备参加重要问题讨论的参政官也是如此。没有人被允许在白天饮酒,除非具有训练或健康方面的理由,夜里也不许饮酒,如果他们想要生孩子(这一禁令对男女同样适用)。作为全部农业和整个食物问题的管理法规的一个部分,酿酒尤其要被限制在适当的数量上。同时,对于准备生殖的人来说,醉鬼是不灵活的、不称职的。他生不出身心健全的孩子,这种孩子不可信任,都有邪恶的性格,完全有可能身体也是畸形的。这就是为什么,一个男人一年到头和整个一生中,特别是在有生殖能力的时期,如果他想有所助益的话,就应该小心翼翼避免去做损害健康的事。意外的是,柏拉图曾认为饮酒给予人们的好处,不少于用于身体上的时间所给予的好处,而且由于饮酒并不像体育锻炼那样在最初还会带给人痛苦。因此是更可取的。[70]

柏拉图对所谓传统的观念提出了挑战。古希腊传统有一种观点认为,重大活动的目的是休闲。除了战争之外,由于农业生产和商业被排斥,因此,古希腊人应该过一种“游玩”的生活,即在祭献、唱歌、跳舞中才能赢得众神的恩宠,保护自己不受敌人的侵犯,并且在战斗中征服他们。这种通过游戏娱乐神祇的流行于荷马史诗时代的观念,却不被柏拉图所认可。既然古希腊公民在生活必需品方面已得到适度的供应。因此,古希腊人应该如何度过自己的悠闲时光呢?从生活经验上看,一个生活得很容易的懒而发胖的野兽的命运,通常是被其他某种动物撕裂成碎片,后者消瘦硬朗伴随着勇敢和耐劳。因此,古希腊人不能在空闲时间无所事事。而应该紧张地严格管理自己的时间。他应该每天睡眠的时间尽量少,而过多的睡眠对于人的身体、灵魂和即将承担的各方面工作均不利。同时,如果有人想在特尔斐或者奥林匹克竞赛中获胜,则他完全没有空闲去干其他一切活动,而应付出巨大的努力,不断锻炼自己的体育才能和道德情操。[71]

11.体育场馆建设

柏拉图认为应该将公共体育馆和涉台学校在市中心修建。在郊区的三个地区,开辟马匹训练场,同时用来射箭和投掷远程抛射物的广阔场地。在那儿,年轻人可以训练和学习这些技能。在军事体育训练馆里进行的训练包括射箭、一般投掷抛射物、小规模战斗、每种重装备战斗、战术机动、每一种行军、扎营、以及还有各种骑兵科目。所有科目都由公共教师来上,他们的薪水由公共基金支付。这个国家的男孩和男人,女孩和女人都要学习这些技能。尤其是女孩和女人,也必须学习每一种舞蹈和披甲作战。成年妇女必须掌握机动、战斗命令、放下武器和拿起武器。而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当全部军队外出作战时,妇女应承担起保护儿童和留守百姓的责任。而一旦强敌入侵时,为了国家的生存,她们也必须参与作战。

年轻人必须为他们自己和年长的公民在每个地区兴建体育馆,为老年人修建温暖的澡房,并储藏起大量干透了的木材。[72]

12.管理机构

柏拉图认为,应指派负责文化和体育训练的官员。这类官员又分为两个班子:一个班子掌管教育方面,另一个班子组织竞赛。法律所指的“教育官员”是体育馆和学校的主管人员,他们关注着体育馆和学校的工作是否进行得正常,监督全部课程并组织像护理和供应男女儿童食宿这类有关事项。“负责竞赛的官员”指的是体育比赛的裁判员,这类官员又分为两类,一类管艺术,一类管体育。在体育比赛中,人和马可以用相同的裁判。但在艺术方面,合唱队应严格地有一系列裁判员,而单独的戏剧表演(诗歌朗读、七弦竖琴弹奏、管乐器吹奏等表演者)应该有另一系列的官员。负责体育比赛的人与马的操练的裁判员必须从第二等级,也从第三等级中选出;但前三个等级的成员参加选举是受强制的,但最低等级可以不去选举而不被处以罚金。裁判员共3人,从20个候选人中抽签选出,这20个候选人在民间测验中名列前茅,并受到检查员的充分审查。

13.体育裁判

应制定一项法律,要求陪审员在着手进行公诉之前发誓。这条法律同样适用于那些在公职人员选举中的投票者。他在做上述事情时,应该进行宣誓,或随身携带从神庙内得到的投票用的小石子;音乐或其他艺术表演的审查员,还有体育竞赛和骑马竞赛的监督官以及组织者,包括与做出伪证之后,不会产生任何人们视为通常利益的好处之场合相关的所有人员,都应该宣誓。

此外,如果有人以暴力妨碍体育和文化竞赛,或者其他某种竞赛中的竞争对手竞赛,那么,只要有人愿意,都可以将其事实通报给该竞赛的监督员,监督官应允许任何希望参加这种竞赛的人自由地参加。如果他们没能这么做,那么,在妨碍竞争对手参加的妨碍者获得胜利的情况下,应将胜利的桂冠授予受到妨碍的人,并将其作为胜利者记录在他向往的神殿中。妨碍的人,不仅不得向这种竞赛奉献贡品,其名字不得被记录下来,而且不管其在该竞赛中是失败还是胜利,都必须受到已造成损害的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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