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马竞技项目
公元前648年第33届奥林匹亚竞技会上开始被列为竞技项目,当时称作“奥林匹克大赛马”。到公元前496年第71届时又增加了牡马赛一项。
最初,赛马项目并无专用赛马场,比赛都是在竞技场的跑道上紧接在双轮马车比赛之后进行,骑手骑马沿跑道绕过转向柱折回往返数次,常用距离一般为4个跑道长度,约770米。出发时以抽签排列顺序,一字形排开,当前面横牵的绳索放下时,骑者立即向前奔驰。终点设有裁判席,按竞技者跑完全程的先后顺序定胜负。随着参加者的不断增加,竞技会设置了豪华的专用赛马场。赛马场位于奥林匹亚南边,与阿尔菲奥斯河北侧平行。据德国考古学家考证,其长度约为半英里(800米左右),起跑线设在靠近赛跑场的一端。(www.xing528.com)
赛马竞技与其他比赛不同,由于竞赛时马上无鞍且无脚蹬,全凭骑手乘着裸马进行角逐,颇具危险性。因此,与赛车一样,骑手均为受雇者或奴隶,马主人不亲自参加比赛。据史料记载,公元前348年马其顿国王飞利浦派了赛马和赛车参加第108届竞技会,比赛中他的马获得了优胜。为纪念这一伟大胜利,飞利浦曾发行四方银币。与赛车同样,获得桂冠的骑手只能得到一条羊毛头巾。
由于当时比赛时既无马鞍也无马镫,甚至连一块鞍布都没有,选手都是裸骑在马上,因此,选手摔下马来是常事。然而,在早期竞赛规则尚不成熟之际,也曾发生过一些有趣的故事。据传,科林斯人斐多拉斯有一匹母马名叫奥拉。比赛刚一开始,他即被从马背上掀了下来。然而令人惊奇的一幕出现了,这匹训练有素的马不仅继续奔跑,而且根据号角提高自己的速度冲刺,由于没有负重,一路领先,最先跑到了裁判面前。伊利斯人见奥拉并没违反任何规则,而且是第一个到达终点,就宣布它获得优胜,并允许为这匹马奉献一座雕像。另一次别开生面的赛马是在第71届奥运会上,在新增加的牡马比赛中,据说有骑手在策马奔驰完第一圈后,便纵身跃下马来,一手提缰绳,飞快地与马共同奔跑,直达终点。看来这些选手不仅骑术精湛,上下马功夫了得,而且奔跑能力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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