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跤
摔跤是古希腊人十分喜爱的运动项目,他们称其为帕列(Pale,原为供青少年练习摔跤时使用的大竞技场的简称),并将其视为技术和艺术相结合的运动形式。摔跤至迟于公元前708年的第18届奥林匹亚竞技会上被列为竞技项目。
摔跤比赛,被安排在奥运会的第四天下午举行。这些选手都剪短了头发,防止比赛中被对手抓住。有的选手甚至戴着皮质无边帽。他们的身体表面涂上了油,但还是要撒上黄色、锗色或褐色的粉末,以方便互相抓握。
刮污汗的运动员
竞技者在赛前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分组。如果参加者是单数,竞技者中必有一人直接进入下一轮比赛。这样的轮空者叫作“艾菲德尔”,意即“幸运者”。不过,这种“幸运者”在某种意义上是不幸的。因为人们认为这样的优胜者比不上那些通过全部比赛而成为冠军的人,他们的名单只能记入另册——“幸运胜利者”的名单,不得归入正式的摔跤优胜者之列。(www.xing528.com)
摔跤比赛分为立姿和卧姿两种。立姿比赛中,竞技者只要将对手摔倒在地即为胜利。这种摔跤方式,要求竞技者具有较大的爆发力并使用各种技巧。有两种技法经常使用:一是将对方的身体转过来,用臂部顶住,然后猛力一弹,将其摔翻在地;另一种是将对手高高举起,再摔在地上。卧姿摔跤是让竞赛双方在人为的泥泞地上进行比赛。由于泥浆沾满皮肤,很难互相抓住,增加了取胜的难度。在比赛过程中,如果一方被摔倒3次,便被判为失败。在具体动作规则上,规定只要肩、胸、膝等部位触及地面而无须整个身体倒下,即被判定为失败。因此,在奥林匹亚竞技会的摔跤比赛中,从未有过不分胜负的情况。
在古代奥运会的摔跤史上,有一些小个子运动员因技术出众,也夺得过这项比赛的优胜。在公元前388年第98届竞技会上,来自伊利斯的小个子选手阿里斯托德莫斯就夺得了摔跤比赛的冠军。他在其他一些竞技会上也击败不少身材比他高大得多的选手。最著名的摔跤运动员还有斯巴达的希波斯特涅斯,他在公元前632年第37届竞技会上获得了首次举行的少年摔跤冠军,后来在第39-43届竞技会上又5次夺得这个项目的冠军。
克洛顿的米洛是古奥林匹克竞技史上摔跤项目上的传奇人物。据记载,他生活于公元前6世纪,公元前540年,米洛赢得第60届奥运会少年组摔跤冠军。此后,在第62-66届奥运会上5次蝉联成人组摔跤冠军。当他第7次参加奥运会时,已经年逾四十,由于年龄过大,他的同乡提玛斯透斯拒绝与这位老跤手比赛,米洛无奈放弃比赛,提玛斯透斯不战而胜。此外,他还荣获皮提亚赛会少年组冠军1次;成人组冠军6次;9次尼米亚赛会冠军,10次地峡赛会冠军。
当然,关于他的传说也很多,据传他身材高大,力量过人,食量更是惊人。在奥运会赛场上,因他威名赫赫,其在训练阶段的表现就已使其他对手受到震慑,因此,当他站在运动场上时,曾发现无人与他对抗。他不仅是为运动健将,而且还曾率领城邦与邻邦作战。当然,他的结局似乎有些悲惨,有一次他在乡间独自行走时,见到一截树干中间插着一根木楔。为了显示自己的力量,于是他想把树干掰开,取出木楔。结果木楔虽被取出,他的手却被树干夹住,难以脱身。几天以后,人们发现他时,只剩下一堆被野兽吃剩的尸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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