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击手
如果不考虑克里特时期的拳击运动,相传,是拉科尼亚人创造了该项运动。早在公元前900年,拳击比赛即已在古希腊开展,但直到公元前688年第23届奥林匹亚竞技会上才被列为比赛项目。
从古希腊的陶器图案上,人们发现当时的竞技者已经在使用“沙袋”进行拳击训练了。当时的“沙袋”是一个很大的皮囊,袋内装有沙土或别的东西,如无花果种子、谷粉等。对吊起的“沙袋”进行拳打脚踢,是基本的练习方式。
早在荷马时代,竞技者就用在油脂内浸过、使之柔软的牛皮带缠绕在自己的手掌及手指上作为护具来进行体育比赛。公元前8世纪以后,为了击败对手及有效地防卫自身,有人便把牛皮带换成了边缘锋锐的硬皮带,并逐渐把硬皮带由手掌缠绕到手腕乃至小臂上进行比赛。公元前400年,一种更可怕的“硬手套”开始出现,其是用更粗粝的皮带缠在前臂一层羊皮绷带上,并且在指节处缠得更为紧密,因为它表面有毛刺,能够划伤皮肤。到了罗马时代,为了迎合贵族的对血腥刺激的需求,发明了一种更加凶残的手套“赛斯特皮套(Cestes)”,拳击竞技者在皮带上嵌上了数量众多的金属扣甚至是铁刺。因此比赛更加残酷、暴力和血腥。
竞技会上的拳击比赛并无专门场地,在空旷的平地上即可进行。因此,没有今天所谓的护栏,拳击手的活动范围是整个场地,但是如果拳击手跑的太远,裁判就会用杆子击打他,让他回到赛场。比赛时也不分局数,运动员也无须按体重分级。比赛时仅允许用拳头或手掌击打对方。比赛中,双方如果没有被打得不省人事或者竖起右手的食指以示认输,比赛就一直进行下去。因此,每届竞技会拳击比赛的时间都最长,甚至有持续两天才见胜负的情况。由于比赛不按体重分级,所以拳击赛场上的优胜者几乎皆为身高体重的运动员。在竖立于阿尔提斯神域的拳击优胜者塑像中,很难找到一个身材矮小者。(www.xing528.com)
参加拳击赛的选手经常被打得面目全非。如罗德岛的迪格拉斯,他在比赛中从不躲避对手,并为此深感自豪。这使他的外表千疮百孔。但是昔勒尼的欧利达马斯则更强硬,他的牙在一次奥运会竞技比赛中被对手全部打掉,但他却一颗都没有吐出来,而是全部吞到了肚子里,以不给对手得意的机会。当然凡事都有例外,奥运冠军加利亚的麦兰康马斯就是以防守著称的运动员,他可以一次防守整整两天,迫使他的对手因筋疲力尽而放弃比赛。在古希腊的所有拳手中,唯有他可以在纪念碑上夸耀自己英俊的脸庞没有因比赛而留下任何伤疤。
拳击运动不仅要求竞技者具有良好的体力,而且要求具有很高的技巧。在古希腊时代,人们开展拳击运动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出勇敢、强壮的战士。但是,在古代奥运会的拳击比赛中,却没有斯巴达人参加。原因是这项比赛不以平局为结果,须有一方承认失败才终止,而斯巴达人是不肯认输的,他们不愿使自己陷入有可能被迫认输的尴尬境地。但斯巴达从军事斗争的需要出发,在自己的城邦内仍然开展这项运动。
后来,创造出这一运动形式的拉科尼亚人自己也把拳击和摔跤从竞技项目中取消了,原因是从教育角度看,这些项目没有多大意义。特别是在比赛场上故意输给对手的情况屡见不鲜,这就使这些项目的竞技色彩变得日益淡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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