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乐通过气与自然发生联系。礼法阴,乐法阳。阴阳是气的两种状态或性质,又分别指地和天。《礼记·乐记》上说,“乐由天作,礼以地制”,又说,“礼乐负天地之情”,即礼乐是依照天地运行的实际情况来制作的。这仍是礼法地、乐法天的意思。阴阳二气的运行是阴气由地上升,阳气由天下降,二气交合,化生万物。乐不仅法阳气,而且还有和同、促生的作用,即调和气性,化育万物,所以它又是天地之气相交合的和气的象征;进而言之,乐能促进天地之和。乐和,天地遂和。所以,圣人制礼作乐还有“配地”“应天”的意图,即主动地回应、响应天地之动,事奉天地,使天地万物各得其利。
《礼记·乐记》又指出,礼乐出于人的制作,人心能够与神明和会,通达神明的德性,了解它们的意图,因此行礼、奏乐能够招致上下四方的神明,从而成就万物。《礼记·乐记》又说,礼乐能够上至于天,下委于地,天地之间无所不到;能够行于阴阳,通于鬼神。因为礼效法阴阳的动静有常,乐效法阴阳的相互摩荡,所以礼乐能够行乎阴阳。阴阳和,四时顺,天地遵从和回应礼乐,这就是礼乐行乎阴阳之中。按照儒家的观点,天地都有一定的规定性,制礼逾越了规定就会生乱,作乐逾越了规定就会生暴,所以必须明白天地的道理,然后才能够制礼作乐。
(2)“敦和”:乐的目的的生态性意义 儒家认为,礼、乐与天地万物相类似,能够与神明的德性相通,迎送天地四方的神灵,促成各种事物的生成。这就是音乐促进天地万物之和的作用。
儒家认为乐的差失会对天地万物造成不良影响。因为乐有确定万物的道理的作用,乐一旦出现了差失,就会阴阳不和,天地不能在应当的时间生养万物。所以,儒家文化特别强调乐是天地的教命,它的和是不可改变的。《礼记·乐记》说,如果土地贫瘠,草木就难以生长;如果水体烦扰,鱼鳖就难以生长;如果阴阳之气衰薄,生物就难以生长;如果世道混乱,礼就会被埋没,乐就会放淫。所以,那些悲哀而不庄重、欢快而不安宁、慢易而违反规定、流湎而遗忘根本的音乐,那些柔缓而藏纳奸声、狭促而产生私欲、扰动条畅之气而灭平和之德的音乐,都是君子要极力排斥的。(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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