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音之谓乐” 乐是与王者的道德联系在一起的,普通的音不能叫作“乐”。这是孔子的门人子夏提出来的。据《礼记·乐记》记载,魏文侯曾经问子夏:“我听古代的雅乐,唯恐睡着了;而听现在的流行乐,就不知疲倦,这是为什么?”子夏说:“你要问的是乐,而你喜欢的却是音,二者并不是一回事。”魏文侯问:“它们有什么不同?”子夏说:“古代的时候,天地和顺,四时得当,民德淳厚,五谷丰登,没有天灾人祸,没有妖孽肆虐,然后,圣人制定君臣父子的纲纪,正六律,和五声,演奏和歌唱《诗经》中的《颂》,这叫作‘德音’。德音才叫‘乐’。德正声和为乐,音则常常心邪声乱;德为上,艺为下。”子夏的观点明确地表达了音和乐的不同。又据《礼记·乐记》上说,乐是德的对应和表征。乐也有重施的含义。礼重视来往,来而不往非礼也;相反,乐则只是彰显道德,观乐则快乐自然生于心,不需要回报,所以说,乐重施不重报。不仅乐为德音,在儒家看来,歌同样也是为了抒发心性,把自己的道德表达出来。做到了这一点,就会达到天地感应、阴阳和顺、四季和谐、星辰运行不悖其理、万物生长发育的结果。
(2)“乐者,通伦理者也” 这里的“伦”是类。照孔颖达所说,阴阳万物,可分为不同的类别,各有其理。“理”是分,即各类事物的职分、职责、作用与规定性等。如果乐得当,那么阴阳就会调和;否则各种事物就会混乱。所以,乐是通伦理的,其中包含关于阴阳与自然界事物的“和”的生态规定。
正如子夏向魏文侯表明的那样,既然乐是和道德、政治联系在一起的,那么,乐就表现了各类事物的不同道理。音由声生,体察声可以知道音;乐由音生,体察音可以知道乐;政由乐生,考察一个君主的乐,可以知道他的为政。由于声是人心感善恶而起的,所以君主知乐就能知道善恶的道理,行善而不行恶,习是而不习非,推行善政而化民。政善乐和,人事无邪僻,这样,国家治理也就达到了完善的地步。这是把乐与政治也联系起来了。儒家文化认为,仅仅知道声而不懂得音,是禽兽;仅仅知道音而不懂得乐,是普通百姓;唯有君子才能真正地懂得乐。在儒家文化中,乐是礼的最高形态,孔子说儒家的教化“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就是把乐作为儒家教化的最终完成看待的。在乐与礼的关系上,儒家认为,到了知乐的地步,就几乎完全达到知礼了。因为知乐就会知道为政的得失,就能校正君、臣、民、事、物,所以接近于知礼了。一个君主只有做到礼、乐各得其所,才能成为有德之君。
(3)“乐近仁” 在儒家文化中,乐的作用是不同事物的和合、调和,在和的状态中达到其乐融融;礼的作用是区别尊卑,确定不同事物的限度和规定性。孔子说“仁者爱人”,仁是一种爱的感情。《中庸》提出“义者,宜也”,这表明义是根据适宜性而进行的裁断,是一种职分的规定。乐近乎仁,礼近乎义。《礼记·乐记》又指出,“天地高下不同,万物散殊各异”,它们都是靠礼而得以区别的。天地万物流行不息,生化不已,它们都是靠乐而得以兴起的。春、夏主生长,是仁;秋、冬主敛藏,是义。所以,仁近于乐,义近于礼。总之,礼是为了别异,乐是为了合同。同则相亲,异则相敬。当然,乐如果过头了,就会产生流佚而失去中正的弊端;礼如果过头了,就会产生离析的后果。乐同于仁的认识表明,乐在儒家文化中具有促生长的生态作用。(www.xing528.com)
(4)乐为“天地之命” 儒家文化不只把乐当作一项单纯的人文活动,还赋予它了一种本体基础。乐为“天地之命”,表明了乐的本体根源。《礼记·乐记》提出,乐为“天地之命,中和之纪,人情之所不能免也”。所谓“天地之命”,意味着乐的根源在天地,乐是感天地之气而产生的,表现了天地对于人的教导和命令。郑玄认为,乐是效法阳而产生的,礼是效法阴而产生的,也是这个意思。所谓中和之纪,意味着乐是调和律、吕,使它们达到中和的纲领。所谓人情所不能免,是因为人是天地阴阳之气相感而生的,乐既然是天地之命的表现,符合中和的纲领,当然就是人所不能没有的。人感于乐的声音,自然会产生敬畏或快乐的感情。
(5)乐的“节”与“和” 儒家认为,人的天性是安静的,受到外物的扰动,产生认识,就会形成欲望,会有喜欢,有厌恶。如果自身不能反躬自省,对于欲望不加以节制,再加上外物的引诱,欲望就会灭绝天理,这就是人被外物所诱导而没有感化外物。所以,先王制礼作乐,并不是为了让人们极尽耳目口腹之欲的享受,而是为了教导百姓调节自己的好恶情感,使它们回归到正确的道路上来。礼的作用是节制民心,乐的作用是调和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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