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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猎规定及其限制,兼论儒家生态文化

时间:2023-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是田猎所得可用来祭祀、招待宾客、供国君诸侯食用等。古人对于狩猎的时节、次数、具体方式等,都有一定的礼制规定。首先是“时”的限制,即对狩猎的次数和起止时间都有限制,要顺从动植物生长的规律。其次,狩猎除了时间的限制外,还有数量的节制,不得滥取。不合围、不掩群同样是要限制数量,不能多杀伤,不能多猎取。按照礼制的规定,天子、诸侯田猎之后,允许百姓打猎。前文关于渔猎的时间的限制,也适用于普通百姓。

狩猎规定及其限制,兼论儒家生态文化

狩猎或田猎是古人的一种生活方式。《周易》有“田无禽”“田获三品”“即鹿无虞”一类的爻辞,《老子》中有“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文句,都说明了田猎活动在古代的普遍性。田猎对于古人来说,有四点意义。

一是田猎所得可用来祭祀、招待宾客、供国君诸侯食用等。祭祀时用猎物有不同方式。一种是把动物肉制成干肉,盛放在叫作“豆”的礼器中,这叫“乾豆”。还有一种方式是用狩猎获得的禽兽祭祀四方之神。在古代,春夏秋冬四季都有祭祀。春天主生长,这时祭社,即土神;夏天阴气始生,祭祀宗庙;秋天万物长成,祭祀社以及四方之神。《礼记·月令》关于季秋的规定说,天子田猎归来,命令用猎获的禽兽祭祀四方,祭祀宗庙;冬天万物众多,祭宗庙以及对于万物生长有功的神祇。春夏秋冬的祭祀都是人对于天地万物的报答。国君食用又叫“充君之庖”。

二是为田除害。狩猎为什么又叫作“田猎”?就是因为在田中打猎,不让野生动物危害庄稼。《礼记·月令》关于孟夏之月活动的规定中,就有驱赶禽兽,不要让它们危害作物一项。

三是军事演习,即通过围剿野兽来模拟围剿敌人。《礼记》记载,季秋的时候,天子教田猎,由此熟悉军事、马政。田猎的礼制的内容之一也是通过田猎来熟悉军事。

四是娱乐。《老子》中所说的“驰骋田猎”显然属于娱乐性的狩猎,不是礼节性的田猎。直到北宋王朝的时候,娱乐性田猎还很普遍。程颢早年喜欢田猎,晚年一看到田猎的场面,仍不免怦然心动,跃跃欲试。作为理学家,他为自己的心性易于扰动而真诚地反省。

古人对于狩猎的时节、次数、具体方式等,都有一定的礼制规定。这些规定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政治的,一是生态的。前者是说沉溺于田猎会导致亡国,所以必须用礼来约束;后者是要求珍惜动物的生命,保护动物不被过度猎杀,稳定动物种群的数量。田猎的礼制规定直接表现为约束过度的田猎活动,所以,《礼记》说,如果不按照礼制田猎,那就是暴殄天物。那么,古代关于田猎有怎样的礼制规定呢?(www.xing528.com)

关于田猎,还有“三驱之礼”“逆舍顺取”的规定。《易经》中有意为“王采用三驱之礼田猎,放走了跑在前边的野兽”的句子。对于“三驱之礼”,前人的解释不尽相同。有的解释为向自己迎面跑来的野兽,射杀它,背着自己跑的野兽,放掉它;有的解释则刚好相反。无论哪种说法,都表明礼反对一网打尽。这是对于动物的仁慈、仁爱之心。礼制还规定,在打猎中如果天子射杀了野兽,就要把自己的旗帜“大绥”降下来,诸侯射杀了野兽,就要把自己的“小绥”降下来。这种仪式表达了对于动物生命的尊重。

古代仁政王道都是放宽对山泽的禁令,允许百姓砍柴打猎的。垄断山泽之利被认为是暴君暴政。按照礼制的规定,天子、诸侯田猎之后,允许百姓打猎。这就会产生一个问题,百姓人数众多,放任打猎、捕鱼不免会鸟穷兽尽、竭泽而渔。古代政权认识到了这一点,设置有“山虞”“泽虞”等“虞”官,专门管理百姓渔猎问题,防止过度渔猎。前文关于渔猎的时间的限制,也适用于普通百姓。虞官对于百姓渔猎,还负有指导的责任。《礼记》说,山林薮泽,可以收获蔬菜,进行田猎的,要有“野虞”进行教导。如前所述,《礼记》指出,如果不按照礼制的规定去田猎,那就叫“暴殄天物”。因为逾越了礼的限制就会杀伤过多,暴害天所生之物。这种态度实际上是珍视生命,用仁爱、仁慈的态度对待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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