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是善的,在人与外物接触后,它就会表现为有善有恶的情。如果情发而中节,则为和;若是发而不中节,则为恶。程颐的这一思想受到了王弼“性其情”思想的影响。王弼说:“圣人茂于人者,神明也;同于人者,五情也。神明茂,故能体冲和以通无;五情同,故不能无哀乐以应物。然则,圣人之情,应物而无累于物者也。”[269] 在今人看来,王弼的圣人观意味着“圣人虽然与一般人一样有‘情’,但圣人却不为情所累、不溺于情”[270]。在程颐看来,养气的目的正是处理好性情关系,使情发而中节。
由于人具有形体,所以不可避免地会与外物接触。在和外物接触时,个体有可能会被外物诱惑,而遗忘自身固有的至善的天命之性。在程颐看来,情欲的激荡会对人的至善本性产生妨害。为了防止出现这一不利情况,主体应该修治人情。他说:“……约其情使合于中,正其心,养其性,故曰性其情。”[271] 所谓“性其情”,就是要约束节制情欲,使其符合中庸之道的要求,还要正心、涵养天理本性。修治人情的结果就是:在未发时,加以存养;在已发时,能够合乎天理。他说:“若言存养于喜怒哀乐未发之时,则可;若言求中于喜怒哀乐未发之前,则不可。”[272] 原因是他把“思”看作情,认为思只可言“和”,不可言“中”。
如果人能够保持中道,就能在成德践履中取得成效。他说:“所以得悔亡者,由其能恒久于中也。人能恒久于中,岂止亡其悔,德之善也。”[273] 在理解“中”时,程颐把它和时、位相联系,说:“蒙亨,以亨行时中也。”[274] 要保持中,就要因时制宜,反对泥古。他认为,“中”和“位”之间具有密切联系。他说:“居中得正,而应中正,是其志正也,所以为吉。”[275] 只有在待人接物时居中得正,个体才能得吉。(www.xing528.com)
在今人看来,程颐的涵养正气论实质上是要人们“心中时时居敬涵养,使自己时时刻刻都体认天理,进而使心气的发动都与天理相合,做到心与理一、气与道一”[276]。实际上,在程颐的工夫进路中,格物致知的目的在于穷理,诚敬是穷理的必要保障,而涵养正气则是希望变化气质,复归发端于天理的天命之性。但是,上述修养工夫都属于勉强而为,勉强而为的目的在于形成乐于循理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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