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托克豪森在《来自七天》的最末乐章《金粉》,谱写的文字是:“四天内完全单独生活/没有食物/绝对安静/不要有很多活动/睡得少到必要的程度/尽可能少思索/四天后/深夜里/事先不要与人交谈/演奏一些单音/不要想你在演奏什么/闭上你的眼睛/只是听。”1972年8月20日《金粉》在斯托克豪森的林中住处被演奏并录音。这不禁令人做如下的念想:什么也不想的演奏,其录音有什么意义?“作品”究竟在哪里?从行为主义的立场看,与其说作品是最后的声音,不如说是四天的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主义的艺术作品是行为过程,而不是行为结果。后现代美学家哈桑就指出这一点。这也是后现代艺术区别于传统和现代主义艺术之重要特征。美国的丹尼尔·贝尔也指出,现代主义的艺术革命仅仅是在画布上进行的,而后现代主义艺术则是在现实中上演的。后现代主义艺术真正造成了“传统言路的断裂”,它“溢出了艺术的容器”。后现代主义“坚持认为行动本身(无须加以区分)就是获得知识的途径”。[55]强调“行动”,也是将艺术和生活等同起来。以上例子重点有二,即放弃思想和强调行为过程。作为参照,我们来看看文学界和美术界的类似情况。
1924年布雷东发表了《第一次超现实主义宣言》,对创作文艺作品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在一个尽可能有利于集中思想的地方安顿下来之后,让人家把写作用的工具材料送来。使自己处于一种被动的,或者等待接受的精神状态之中,忘掉自己的天赋、才气以及其他人的有关因素。对你自己说,文学是一条最凄惨的小路,但通向一切事物。要写得快,不要先有想好的主题,要快得来不及记忆,快得不至于被引诱去重读你已经写好的东西。”[56]这种写作行为通过速度来达到德里达所说的“焚化”过程的体验,而写下的东西是“灰烬”,它们造成了“延异”,使所有意义的中心都不复存在。(www.xing528.com)
伊夫·克莱茵是新达达派的代表。他的“印迹画”是一种绘画仪式:在裸体女子身上涂颜料,让她们在地上或墙上的画布留下印迹。与此同时由20人的乐队演奏一首画家自己创作的《单调交响曲》,只演奏一个C音,持续10分钟,休止10分钟,如此直到仪式结束。他将整个过程拍摄下来。[57]像这样的作品,重要的是行为过程,而不是最后留下的“踪迹”。人们体验的也是“焚化”的过程,而不是后来的“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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