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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音乐的无序、不可预见和没有意义中心

时间:2023-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偶然音乐”由随机因素构成。所有偶然音乐的特点都是无序的、不可预见的和没有意义中心的。凯奇的《4分33秒》是影响最大、最广的偶然音乐典型。一方面,约翰·凯奇的这个偶然音乐“作品”是在音乐会上演的,而且有钢琴家配合。当人们来到音乐厅,听了报幕,见到一位钢琴家打开琴盖,必然会竖起耳朵准备听音乐。这和萨蒂的“积木”法完全一致,各个片段的“积木”搭建的只能是某一时间偶然聚合的“家具音乐”。

偶然音乐的无序、不可预见和没有意义中心

“偶然音乐”由随机因素构成。它可分为完全“偶然”和其他各种程度不同的“偶然”。前者从材料到组织都完全随机产生,后者可能有确定材料,而通过随机方法组织产生。所有偶然音乐的特点都是无序的、不可预见的和没有意义中心的。

凯奇的《4分33秒》是影响最大、最广的偶然音乐典型。从西方艺术音乐的历史看,它的出现是必然的。如上所述,20世纪以来,西方现代艺术音乐创作的许多分支逐渐从乐音走向噪音,从控制走向非控制,从表现美学的深度走向自律美学的平面。仅仅从音响角度看,引进现实噪音的下一步必然要抵达《4分33秒》这样的“作品”。就好比美术界照相写实主义的一个“苹果”,必然会引起人们直接去欣赏现实中的苹果,因为二者在感性上并无差别。从审美的角度看,《4分33秒》是怎样实现的呢?这有两个方面的条件,一个是作曲家引入的听赏情境,一个是听众积累的审美经验。一方面,约翰·凯奇的这个偶然音乐“作品”是在音乐会上演的,而且有钢琴家配合。当人们来到音乐厅,听了报幕,见到一位钢琴家打开琴盖,必然会竖起耳朵准备听音乐。当然,人们期待的是传统概念的音乐。也就是说,在这种场合,人们按照习惯采取了听音乐的方式打开了听觉审美器官。这样,他们所听到的任何声音,就有可能成为音乐。这个“可能”就是以下要谈的另一方面。如果听众具备了以下音乐审美实践的条件,他们就具备了对《4分33秒》的审美能力:对大小调体系及所有乐音体系的音乐都达到了审美饱和;对人工控制的噪音或不谐和音乐也达到了审美饱和;最好自己曾经动手参与电子音乐的创作,或经常听采用各种音响进行多维变化的电子音乐。一旦满脑子都在考虑对声音的处理问题,或都是这些声音,来到一处音响丰富的生活环境(例如城市的立交桥或其他喧闹的地方),就会感受到现实音响的无限丰富——高低、长短、音色、力度和空间变化都非常多样,每一时刻的偶然“聚合”都不可预期或难以预期,因此产生奇妙的感觉。这就是“人算不如天算”所带来的感触。所谓“鬼斧神工”,说的就是这种自然而然的“杰作”。当人们用电脑处理、安排各种声音的采样时,无论如何都难以超越个人的想象和设备的局限。而现实声音世界却没有这些限制。另外,所谓“一念之差”,就在于听众是否采取听音乐的方式或审美的方式去听现实中的声音。如果没有采取审美的方式,那些声音就仅仅是日常的声音而不是音乐。如果没有现代不谐和音乐鉴赏的经验积累,连电子音乐都觉得怪异不可接受,那也就无法欣赏《4分33秒》。

平时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并没有真正打开自己的听觉器官,认真倾听现实中的声音世界。其实如果那样做了,就会发现现实声音世界的无限丰富性。尝试用听音乐的方式去对待它们,就可能感受到其中的奇妙。不少人根据自己的审美经验来判断《4分33秒》之类的音乐的价值,往往得出否定的结论。其实审美对象的“有”“无”,是有条件的。某种性质的主体和对象是在一定条件下同时产生的。例如在认识关系中,人和音乐构成的是认识的主体—对象关系,音乐是认识对象,人是这一对象的认识主体。在功用关系中,音乐是功用对象(工具),人是功用主体。只有在审美关系中,音乐才是审美对象,人才是它的审美主体。而要构成审美关系,需要3个条件:出于审美目的或欲望;具备审美能力和相应的审美趣味;构成感性关系(倾听)。这里,审美能力是关键。这好比判断磁场的有无:对于石头而言,磁场是不存在的;而对于铁块而言,磁场是存在的。同样,对于一个不懂围棋的人,“眼见为实”的对象仅仅是棋盘棋子,而没有棋艺。初学者和高手看棋,能看到的也大不相同。(www.xing528.com)

凯奇《想象的风景第4号》(1951)是他早期运用偶然手法创作的一个作品。这个作品使用的乐器是12台收音机,每台由2人操作,一个控制频道,一个控制音量。乐谱是确定的,但是在不同时间“演奏”,收音机发出的声音是不同的。这样的作品如同一所宾馆(确定的形式框架),其中的客人是流动的(不确定的内容)。它在任何时候发出什么声音,连作曲家本人也无法预计。这样的作品没有预先设计的表达内容,而且每次“演奏”都是新的声音,并且对作曲家本人而言也是陌生的。此类作品很多,如《芳塔纳混合曲》《0分00秒》《变化的音乐》等,凯奇有时竟然会听不出是自己创作的东西。[49]解构主义的角度看,偶然音乐没有意义(逻各斯)中心,没有结构(作品)边界,没有确定形式和内容,其音响“面孔”总是陌生的,因此“相见不相识”应在意料中。

斯托克豪森的《钢琴曲XI》(1956)的乐谱印在一个37英寸长、21英寸宽的长卷上,其中有19个片段,要求用6种速度以及不同的力度和发声法来演奏,它们的顺序完全由演奏者确定,也就是说,先看到哪个片段就先演奏它。这和萨蒂的“积木”法完全一致,各个片段的“积木”搭建的只能是某一时间偶然聚合的“家具音乐”。在另一个场合的另一次演奏,将搭建出另一个同名作品。《一周间》的文字谱写的是:“弹奏一个音/继续弹奏它直到/你感到/你应该停下来为止。”每个人都可以设身置地想象一下,假如是自己来演奏这个作品,会发生什么情况,会有怎样的体验和感受。“一个音”是哪个音,如何弹奏,如何“继续”,何时停止,这些都充满不确定性。一切都是在即兴过程偶然“聚合”而成的,因此结果也必然是平面的,没有意义中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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