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而言,丽萨特别强调三方面的音乐评价标准。其一,音乐的内容是否与其所处时期的社会生活发展相联系,是否反映并促进该时期的社会意识。丽萨说:“被肯定为有价值的正是那些能够以更好的方式,更强烈、更正确地支持和促进该时代的观念形态的音乐作品及其特性”;“在任何一个时代,能使作品更好地反映、增强和促进它那个时代和环境的基本思想和发展倾向的艺术作品的特性之复合,始终是充满音乐价值的,也就是‘美’的”。[43]丽萨相信,音乐作品对听众社会意识的形成、发展及改造起着辅助作用,同时,音乐也具有社会动员作用:“一首音乐艺术作品能够在该历史时期完成这种‘动员’的任务(尤其是对于它那个时代进步的潮流),这一点正是它的价值所在。正由于它具有这样的能力,所以在一定时期中利用上层建筑(包括音乐)为自己服务的那些阶级,会承认它具有一种美学的价值;而另一些阶级却否认它具有这种价值。”[44]
其二,音乐的形式是否在较大的程度上符合其表达的内容。丽萨指出: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中曾出现了大量的革命歌剧、康塔塔、颂歌,虽然它们在思想倾向上是进步的,但因其形式水平有一定局限,故大多已被人们所遗忘。而贝多芬创作的歌剧《费德里奥》,在思想上反抗暴政,在形式上又突破创新,一直流传到今天。这意味着,仅有内容上的因素不足以单独确保作品在历史中持续存在,而“持续存在的却是那些用完善的技术表现了这些内容的作品,在那些作品中,思想价值和技术价值、内容与形式处于完全平衡的状况”[45]。
其三,作曲家的个人体验是否真诚而独特。丽萨指出:“艺术创作者体验一个固定的内容、一个观念的方式,体验从内心中促使他去创作这一作品的情感反应的力量,同样是评价一件艺术作品时必须考虑到的第三种因素。”[46]她问道:为什么拿波里乐派的好几百部歌剧会被人遗忘呢?原因在于,它们未能展现出作曲者的幻想和激情,因为这些歌剧是根据一些言之无物的、公式化的剧本写成的,而佩格莱希的《女仆做夫人》为什么不会被人们遗忘,因为听众可以从中感觉到作曲家对此故事的真情实感。[47](www.xing528.com)
丽萨总结道:“一件艺术作品的价值是由几种不同类型的价值所构成的:(1)被反映的现实的价值(内容的价值);(2)创作者对这一现实(内容)的体验的价值;(3)表现这一体验的方式的价值。这些价值在每一首艺术作品中都是内在地彼此交织在一起的,这些价值对作品的整个评价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只有当作品中的这些契机完全处于平衡,这样的作品才可能持续存在”。[48]
在讨论了音乐评价的三个核心标准之后,丽萨又论述了评价活动的两个重要特征。其一,音乐评价具有综合性特征,即在对一部音乐作品进行评价时,有必要综合考虑多种标准,做出全面评价。丽萨认为,在专业音乐家群体中,常会出现高估技巧的情况,她将此情况的极端化称之为“专业的变态”。[49]相反,如果想较为客观地评价一部作品,就必须兼顾内容、技巧等方面,作综合判断。其二,音乐评价具有灵活性特征,即在评价音乐作品时,应根据具体作品的特征来选择评价标准。丽萨为此提出一个重要概念,即“评价的重心”。她说:“由于一首音乐作品的价值是由各种不同的因素结合在一起才形成的,由于在对一首音乐作品进行任何一种评价时,都有三种标准同样在起着作用,因此,我们可以提出一个新的假设:评价的重心既然可以从内容(即观念形态)的契机转移到其他的因素上去,因此价值标准的可变性实质是可以从而得到解释的。”[50]之所以要灵活选择评价标准的重心,原因并不复杂。首先,不同音乐体裁有着不同的标准,我们不能用交响曲或四重奏的标准去评判一首革命歌曲,不能用专业音乐的标准评价一首民间歌曲,也不能用抒情歌曲的标准来评价交响乐。其次,一些作品在内容上也许与当前的社会意识不一致,甚至相冲突,我们也不能因此全盘否定其艺术价值。丽萨认为,当某些以往的作品已不能直接为当下的上层建筑或经济基础服务时,应当将评价标准从内容方面转向其他方面,即作曲家对内容的体验是否真诚而独特,其形式和技术是否成功表达了所要表达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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