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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什的思想:西方现代音乐美学剖析

时间:2023-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此,赫什呼吁“保卫作者”,他强调:“我们应当把原意尊崇为最好的意义。”就此而言,赫什对伽达默尔所忽略的作者意图的反驳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我们这里可以看到,赫什的思想仍然停留在传统科学认识论的真理观的基础之上,而没有考虑到艺术作品接受的历史性和复杂性。

赫什的思想:西方现代音乐美学剖析

如果说在伽达默尔的对话理论中,提问方式为“文本向理解者说了什么”,赫什则认为这样提出问题既不正确,也毫无用处。在他看来,正确的提问方式应该是“在该文本中作者意指的是什么,我们进行解释的重点是否就是作者的重点”。由此,解释的目标应该就是探寻作者的意图,这一点可以说与历史解释学的思想一脉相承,而与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殊异。他曾尖锐地指责伽达默尔的解释学思想无视作者的意图,因为在伽达默尔看来,解释作品意义的侧重点在于理解者所理解到的,赫什说道:“一个文本的意义,即它的作者意指是什么,对伽达默尔来说纯粹是一个浪漫主义唯心主义问题。”[38]他认为,如果作品的最佳意义不在于作者而在于批评家,那么批评家也就成了最佳意义的作者,而批评家由于理解各不相同,一个作者创作的作品会出现大量的有同等权威的作者也就是解释者,由此会造成解释学的混乱。由此,赫什呼吁“保卫作者”,他强调:“我们应当把原意尊崇为最好的意义。”[39]与历史解释学相类似的是,他认为解释者应该深入作者的精神世界里去,通过各种途径把握作者的原意。就此而言,赫什对伽达默尔所忽略的作者意图的反驳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而他坚持认为的解释的有效标准仅仅只是以是否符合作者意图为出发点,并且认为众多不同的解释中,只有符合作者原意的才是正确的,不符合作者原意的都是错误的。这显然又抹杀了理解者的主观能动性,因为作者的意图有时仅仅是无意识的,既然是无意识的,又如何能保证解释者能够准确地切入作者的无意识领域呢?而且作者的意图有时并不一定能在作品中得以实现,甚至很多情况下,作者的意图与实际的表现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在这种情况下,将作品的意义完全归结为作者的意图显然过于片面。我们这里可以看到,赫什的思想仍然停留在传统科学认识论的真理观的基础之上,而没有考虑到艺术作品接受的历史性和复杂性。

赫什虽然极其强调对作者原意的把握,但他也不能不看到审美理解所具有的历史性,为了克服这一矛盾,他提出艺术作品的“意义(meaning)”与“意思(significance)”的区分,试图对此加以弥合。在赫什看来,艺术作品的意义也就是作者的意图,它是客观而唯一的,而作品的意思则来自作品的意义与别的事物的联系,“意思就是涉及另外某事物的意义”[40]。当意义被不同的社会历史、文化中的理解者所解释,意思也就产生了,由于历史、文化的变异性,意思也就成了可以变化的了。也就是说,意思以意义基础,意义是唯一的、不变的,而意思则是相对的、易变的。他说:“当批评家说意义是变化的时候,实际上他们只是指的意思的变化。当然,这样的变化是可以预料的,并且是不可避免的。作为与解释的区别,批评的主要对象就是‘意思’。”[41](www.xing528.com)

问题在于,赫什把作者的意图视为解释艺术作品的唯一合法性依据过于极端了,尽管他也承认理解具有历史性和相对性,但设若作者的意图是艺术作品的唯一的意义,那么不同的理解是否具有合法性?如果是合法有效的,与作者的意图不完全吻合的解释岂不是与作者的意图相矛盾吗?这种与作者意图相抵牾的解释又如何获得合法性呢?如果历史上不同的理解不具有合法性,那么赫什区分意义与意思这两个概念又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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