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下面将给出绝对收敛与条件收敛的概念.前面学习交错级数审敛法时,提到过如果不满足莱布尼茨判别法的条件,即un+1>un(n =1,2,…),交错级数也可能是收敛的,这样的实例可参见二维码内容.因此,在讨论任意项级数的敛散性时,应先考虑其是否绝对收敛,这样更为简便和稳妥.
任意项级数就是通项为可正或可负的级数,也称为一般项级数.由于任意项级数的审敛法比较复杂.因此,首先讨论形式比较简单的交错级数,它的各项是正负相间的.
1)交错级数及其审敛法
定义13.4 正负相间的级数,称为交错级数.其一般形式可写成
或
莱布尼茨(Leibniz)给出了交错级数的审敛法.
莱布尼茨判别法所给条件(1)是充分非必要条件,但条件(2)却是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如果不满足条件(1),即un+1>un(n =1,2,…),交错级数也可能是收敛的;但如果不满足条件(2),即lim n→∞un≠0,则级数一定发散.还需说明一点,定理最后关于级数和的结论在近似计算及误差估计中有着重要作用.
所以级数收敛,且其和s<1.
若取前n 项的和(www.xing528.com)
故原级数收敛.
故原级数发散.
2)绝对收敛与条件收敛
由于任意项级数的敛散性判定较为复杂,通常可先对级数各项取绝对值,使其成为正项级数,再利用正项级数审敛法加以判定.那么,这样形成的正项级数与原任意项级数的敛散性有何关联呢? 下面将给出绝对收敛与条件收敛的概念.
前面学习交错级数审敛法时,提到过如果不满足莱布尼茨判别法的条件(1),即un+1>un(n =1,2,…),交错级数也可能是收敛的,这样的实例可参见二维码内容.
因此,在讨论任意项级数(包括交错级数)的敛散性时,应先考虑其是否绝对收敛,这样更为简便和稳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