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新中国成立,学校音乐教育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智育、德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确立,美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得到巩固,学校音乐教育迎来了全面健康的发展。
新中国建立初期,中小学音乐教育法律法规详细地设置了培养目标、教材大纲、教学要点三个部分,教学内容上除了包含学生必须掌握的音乐基本知识和技能培养外,还将思想道德教育和爱国主义思想教育融入其中。如“培养儿童爱好音乐,以音乐陶冶身心,丰富生活,并乐于为人民服务的兴趣和愿望”[70];为了保障音乐教育课程的顺利实施,还配有相应的“教材编配”“教学方法”“教学设备”的要求,如“教材以歌曲为主……讲述音乐家的故事,应以中国人民音乐家的故事为主。四年级以后,可略加世界著名的音乐家故事”等,“在每堂音乐课的开始或结束时,应使学生们演唱一首他们最喜欢的歌曲,以引起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71]。对儿童音乐成绩的考查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听音;发声;唱歌;击拍或指挥;器乐;乐谱知识;读谱能力;学习态度。学期检测时更应侧重于音乐能力和兴趣的考查。
这一时期的学校音乐教育对学生的兴趣、能力、技能和素质等的培养提出了更详细、更全面、更科学的要求。“注意对学生兴趣的培养”对当今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发展仍然有着重要的影响。从教材编写和教学要点的设置可得知,我国学校音乐教育正朝着规范、科学、完善的道路发展。
培养中小学音乐教学师资的重任主要靠各级师范院校来承担,师范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孵化器,是发展学校音乐教育的窗口。(www.xing528.com)
师范教育的历史可追溯到晚清,其标志是1904年清政府颁布《癸卯学制》,正式确立师范教育的独立地位。民国初期的1912年9月颁行《师范教育令》,独立的师范教育体制逐步得到完善和发展。自此,各个层次的师范院校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涌现出来,成为培养中小学师资力量的核心。
由于新中国成立初期音乐师资缺乏等因素的影响,音乐师范教育一直受到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视。所以在专业音乐教育领域,师范教育历来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由于音乐师范教育的发展,20世纪60年代我国整体音乐师资水平较50年代初期有了一定的提高,音乐师资数量也有所增加,从而缓解了当时因音乐师资不足所造成的音乐课开课率不高的矛盾。“文化大革命”使高师音乐教育蒙受了巨大损失。全国各高师音乐系科的一大批学有专长的教师被诬蔑为“牛鬼蛇神”“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高师音乐教育的骨干力量受到严重摧残。如福建师范学院艺术系音乐专业讲师以上的教师全部被打成“牛鬼蛇神”,教授被打成“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许多教师被挂牌子,戴高帽,游街批斗,监督劳改,甚至被抄家、殴打,迫害致死。钢琴、管弦乐器、乐谱、唱片、图书等教学设备和教学资料被毁坏、砸烂,一些世界音乐名作被当成“封、资、修”的产物遭受批判,有关乐谱和唱片甚至被烧毁。从1966年“文革”开始至1969年,高师音乐系科的教学活动完全停止。高师音乐系科的教师与全国各高校的教师一样,全部被下放到山区农村或农场。因此,与“文革”前高师音乐系科的办学相比,这段时期的教学质量大大减弱。
“文革”结束后,全国学校音乐教育呈现蓬勃发展的新局面。1989年11月,国家教委颁发的《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1989—2000)》明确提出,我们必须从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出发,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这使得音乐师资培训工作进展加快,音乐教育质量普遍有所提高。中师音乐教育也取得了很大发展,中等艺术师范学校和中师音乐班迅速发展,培养了一大批小学急需的专职音乐教师。高师音乐系科实行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逐年扩大招生数量,并以各种形式培训中小学音乐教师,提高其学历程度。高师音乐学研究生教育开始发展,我国高师第一个音乐学博士点于1996年在福建师范大学成立,音乐教育科学研究取得丰硕成果。课外、校外音乐活动的蓬勃发展推动了校园精神文明建设,音乐教学设施、器材设备投入有所增加。这一时期是我国学校音乐教育发展的最好时期,特别是1993年颁布的《教师法》规定了各级学校教师的学历要求。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的师范音乐教育发展很快,出现了从未有过的繁荣局面。除高等师范院校内设立了音乐系、科之外,音乐学院内也设置了音乐教育系,以保证学校音乐师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截止到1997年,我国拥有高等师范院校232 所,在校生64.25 万人,有教育学院229 所,教师进修学校2 142 所,在校学生共67.2 万人,中等师范学校892 所,在校生91.09 万人。至此,一个与我国整个教育事业基本相适应的高等师范教育体系正在逐渐形成。[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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