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尔夫教学法”是德国音乐家奥尔夫和教育家基特曼于20世纪20年代开发创立的一个独特音乐教育体系。
作为作曲家,在16 岁时奥尔夫(1911年)便出版了一些音乐作品,主要是为德国诗歌而作的歌曲,他的作品受到理查德·施特劳斯和德国其他作曲家风格的影响。如他在1911年至1912年创作的《查拉图斯特拉》(Op.14),就是根据尼采的哲学小说《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的一个段落创作的,是一部未完成的、为男中音、三个男声合唱队和管弦乐队而作的大型作品。第二年,他又创作了一部歌剧《义晴,牺牲》,这部作品受法国印象派作曲家德彪西的影响,使用了多色彩、不寻常的乐器组合。像当时其他许多作曲家一样,奥尔夫也受到了当时流亡法国的俄罗斯作曲家斯特拉文斯基的影响,但是,当其他人追随斯特拉文斯基冷静、平衡的新古典主义作品时,他也开始调整自己早期的音乐创作。奥尔夫1925年在曼海姆为当时的戏剧表演创作了德语版的歌剧《俄耳甫斯》,使用了一些原来在1607年上演时的乐器。然而,奥尔夫的创作并不被理解,而是遭到了来自不同领域的嘲笑,人们断言,这种对蒙特威尔第时代歌剧热情的反应在20世纪20年代几乎是不可能流传的。奥尔夫最出名的作品是康塔塔《卡米纳·布拉纳》(1937年)。奥尔夫创作的独特音乐语言,暗示了他后来为孩子们开发的一种有影响力的音乐教育方法。
1.奥尔夫的音乐教育思想
20世纪20年代中期(1924年),奥尔夫开始关注音乐教育领域的活动,他制定了一个被称为“小学音乐”或“元素音乐”的概念。这是来自古希腊缪斯、基于艺术统一象征的理念,其中涉及旋律、舞蹈、诗歌、形象设计和戏剧的手势。奥尔夫从音乐产生的本源和本质(原本主义)出发,“诉诸感性,回归人本”(这是奥尔夫音乐教育的基本理念),在学校音乐教育中重视节奏教育,采用身体、唱歌和乐器三位一体的教学法,使儿童的各种束缚得以解放,并使儿童的创造力得以发展,由此创立了独特的音乐节奏教育法。同时,在凯特曼等人的协力合作下,奥尔夫创作了《为儿童们的音乐》和奥尔夫学校用作品,并出版发行了英语版,在世界各国广泛传播。
奥尔夫认为,表达思想和情绪是人类的本能欲望,并通过语言、歌唱(含乐器演奏)、舞蹈等形式自然地流露,自古如此,这是人原本固有的能力。音乐教育的首要任务就是不断地启发和提升这种本能的表现力,而表现得好不好则不是追求的最终目标。要学生“动”起来,“综合式、即兴式”地学习音乐,这是奥尔夫特别强调的又一个重要原则。他指出,学生在学习中必须动脑、动手、动脚,全身心地感受和表现音乐。于是他发明了一套“元素性”的奥尔夫乐器,这是一组很容易掌握的打击乐器。同时,他还充分运用人体各部位可能发出的声音参与演奏,并冠以“人体乐器”的美称。
2.奥尔夫教学法的基本内容
奥尔夫的教学由以下10 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构成:
(1)说白。内容取自本民族、本地区的儿歌、童谣等。在实际教学中常把所学歌词以说白的形式教给学生,并配以音韵、节奏、速度、力度和情绪等。
(2)唱歌。对于初学音乐的孩子,奥尔夫教学法并不要求他们必须学会读谱,选择的歌曲多为五声调式,并采用听唱法教学,从感知入手使学生摆脱纯理论的识谱、视唱、乐理知识等的学习。这种方法对于刚从幼儿园走进小学校门的低年级学生更为合适。
(3)声势。这是指以人体为天然乐器,通过拍、打、跺、捻、捶、搓等方式发出不同力度的声响。声势通常是和节奏连在一起的,它通过拍手、拍腿、跺脚、捻指等学生易学易做的动作做一些单声部或多声部的节奏训练,并多以“卡农”形式出现。
(4)打击乐器。这里所指打击乐器包括两种:无固定音高的打击乐器,如沙球、三角铁、双响筒、手鼓、西斯特等;有固定音高的打击乐器,如音条乐器(钟琴、钢板琴、木琴等)、定音鼓等。奥尔夫乐器具有简单易奏的特点,以五声音阶为主,通常是为主旋律伴奏。以一个低音或一个五度的“波动”(通常为调式的主音与属音)或将几个音按固定节奏组成“固定音型”反复使用于全曲,是奥尔夫常用的乐器伴奏方式。
(5)舞蹈。这里讲的舞蹈包括律动、表演等。同时,它又不能等同于相关艺术门类的专业概念,而具有“元素性”的含义。奥尔夫教学法所设计的舞蹈,任何没有学过舞蹈的人都能学会。它所要求的是按音乐的节奏跳、按音乐的形象去想象,最重要的是即兴,学生可以自由设计、自由编排自己理想的动作。
(6)音乐与美术。奥尔夫教学法经常把一首乐曲用美术图形来表示。根据乐曲的旋律、力度、速度、重复等设计几种不同的符号把乐曲的结构明确地显示出来,形成一个极易看懂的图形谱。按照这个图形谱,或说白或运用打击乐就能极方便而有效地为所学乐曲伴奏了。此方法多用于欣赏音乐。
(7)游戏。奥尔夫教学法要求每一节课都是游戏。当然这种游戏不是单纯的玩,而是通过游戏学习音乐知识。它所设计的游戏都是具有音乐性的,都和音乐知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8)创作。奥尔夫教学法让每个儿童把自身开动起来积极参与创作。这里指的是“元素性”的创作,如一个节奏型、一个舞蹈动作、一个简单的固定音型,虽然总是比较简单、粗糙,但在孩子们眼里这却是“我们自己的”。(www.xing528.com)
(9)戏剧。奥尔夫教学法把本民族的民谣、童话、民间故事等编成音乐舞蹈剧,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小歌舞剧。当然,这里的一切都是孩子们自己设计的,他们的创造精神在欢乐和愉悦的课堂气氛中得到发展。
(10)欣赏。奥尔夫教学法欣赏音乐的原则是让孩子通过自身的活动直接去感受音乐。它有时用不同的节奏乐或不同的声势表现音乐中某一特定乐句,有时则采用图形谱分析出乐曲的结构,让学生在读图形谱的过程中欣赏音乐。它提倡的是主动欣赏,而不是被动地听,然后逐一地分析。
奥尔夫教学法的三大基本原则包括:
A.一切从儿童出发(这是奥尔夫教学法的首要原则);
B.通过亲身实践,主动学习音乐;
C.培养学生的创造力(这是奥尔夫教学法的归结点)。
3.奥尔夫教学法的特点
(1)节奏。奥尔夫认为发展儿童的音乐才能,应从其自然趋势出发,如四分音符为走步,八分音符是跑步的节奏等。他还认为音乐构成的第一要素是节奏而不是旋律,节奏可以脱离旋律而单独存在。奥尔夫强调节奏是音乐生命力的源泉。因此,奥尔夫强调从节奏入手进行音乐教育,并且要结合语言节奏、动作节奏来训练和培养儿童的节奏感。因此,老师在刚开始上课时就会安排一些有节奏的语言朗诵练习,孩子们可以把一首小儿歌变成各种节奏来朗诵,然后再结合一定动作或舞蹈去加强节奏,在边朗诵边跳或边拍掌、跺脚等过程中培养对节奏的敏感。这种基本节奏练习不断穿插在儿童学习音乐的过程中。
(2)奥尔夫教学第二个重要特点就是打击乐器。奥尔夫在教学中一般不用钢琴、小提琴等乐器,而采用精制的打击乐器,这些打击乐器分为有固定音高能奏出旋律的和无固定音高而起节奏作用的两类,如三角铁,木质音条琴、鼓,等等。利用打击乐器有一些目的性,因为打击乐器最易奏出节奏,这符合奥尔夫以节奏为第一的目的。其次,打击乐器音色鲜明,富于幻想性,很适合满足小孩子的好奇心。再者,打击乐器容易掌握,避免演奏者的技术负担,尤其对于孩子可以使他们尽情演奏。打击乐器的运用非常广泛,可以用于排练已经编好的歌曲和器乐曲。在排练过程中,可以让孩子们交换乐器,以使他们掌握各种打击乐器的使用方法。打击乐器常与朗诵、表演、舞蹈结合起来运用。
(3)在奥尔夫教学法中,即兴演奏也是它的一大特点。在即兴演奏教学法的形成过程中,基特曼发挥了重要作用。
1926年,基特曼成为奥尔夫学校的一名学生,在这里,她终于找到了她想要做的事,找到了属于她的生活。她完全投入学习,学习、生活了18年,最终在学校从事教学。1945年在基特曼41 岁时,奥尔夫学校在联军的空袭中被击毁。基特曼和学校的其他成员失去了自己的“家园”。基特曼说:我们有我们的竖笛;我们不能做任何事情,但一起做音乐。在那一刻,我们演奏了我们的整个痛苦和悲伤。我相信,当我们终于停止演奏时,我们自己有一点勇气。
然而,正是这个事件使基特曼把她的写作焦点转移到年轻人身上。她开始了教育改革的奋斗,她接受了奥尔夫的想法和方法,并将它们应用于音乐教学和年轻人与孩子的教育中。在这段时间内,官方不重视教育改革,所以基特曼通过无线电,后来,又通过新的电视媒体,广泛传播她的想法。之后,这种方法取得了成功。1950年,基特曼和奥尔夫共写了五本《儿童音乐》(Music for Children)教材,使这种方法能够接触到国际上的各界人士。也是在这10年里,在基特曼的帮助下,奥尔夫教学法结束了早期阶段的活动,进入到大多数的实际教学中。20世纪50年代,奥尔夫教学法在德国成为最普及的教学法(Schulwerk)。此后,基特曼把重点转向在萨尔茨堡的奥尔夫学校总部的教师培训。这项工作成为她生命的本质,她每一刻都在为它活着。她继续以这种方式教学,直到1990年去世。
1950年以后,特别是瑞典人海尔顿做出的积极努力,使奥尔夫《儿童音乐》对音乐教学的指导作用得到广泛认知,人们对奥尔夫教学法的兴趣日渐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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