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06年的曼海姆党政大会以来,一些政党(如德国社会民主党)提出要使普通初级教育遍及国内的所有人,并且要求少年儿童都能获得进行文化培训的鼓励。以克拉拉·蔡特金为代表的进步人士通过文化委员会组织的艺术活动来达到这种要求,文化委员会的成员也日趋增加,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
凯斯滕贝尔格信奉佩斯塔洛齐提出的广博的人文主义音乐这类概念,他继续进行着改革教育制度的尝试。在任期之内,他开创了音乐教育史上意义重大的改革,为学校通识教育政策勾勒出基本框架,特别是在音乐方面,这成为他促使音乐成为学校必修课之一的主要因素。1924年,凯斯滕贝尔格领导的普鲁士学校改革,将学校课程中的“唱歌”课改为“音乐”课。音乐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其内在固有的审美因素就凸显出来了。因此,当时各种可利用的音乐体裁(可以在钢琴上演奏出来的为其他媒介所需要的)都被吸收到课程中来,而且为了提升在新教育秩序中创造性体验和智力上的理解,唱歌不再被视为最令人满意的音乐表达形式。同时,凯斯滕贝尔格也希望看到大城市和乡村地区学校音乐教育中不同类型的古典器乐教学。他的观点很可能为1924年政府有关高等学校教学的规定——《高等学校的音乐教学》奠定了基础。1927年,德国又制定了《国民小学授课规定》。凯斯滕贝尔格自己认为这些仅可以随着对原大纲的许多调和与缩减而加以实施。
1925年,魏玛共和国的教育政策产生了一个新的国立学校立法计划。德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极力要求教育改革,但由于纳粹党的权力迅速强大,实际上破坏了凯斯滕贝尔格想法的发展基础。然而在此基础上,欧洲现代音乐教学法仍然迈上了发展的路程。
在德国音乐教育观念的影响下,西方各国的音乐教育飞速发展,突出地体现在学科形态的变化上。早在1791年第一所师范学校在哥本哈根建立时,音乐就已经是教师培训课程中的一门必修科目。这种培训大量强调歌唱,并且反映出与教堂有密切的联系。学校教师常常要充当唱诗班领唱,有时还要担任风琴手。在这种培训中,也教授初级音乐理论、器乐演奏和专门的教学方法。丹麦于1859年任命了一位音乐检查员,负责督导中小学和师范学院的音乐教育,并且负责为教师设置课程。在高等学校,丹麦和挪威都没有制度化的音乐师资教育,未来的教师靠私人培训。瑞典的斯德哥尔摩音乐家联合学院(1771年建立)从1814年就为意欲做高级中等学校教师者设置了专门的考试。1946年,在哥本哈根召开的斯堪的纳维亚首届音乐教育大会,进一步肯定了这些方面的发展趋势,此次大会的中心议题就是听觉训练、音乐欣赏教学和大众音乐教育。1945年以后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学校的音乐必修班开设了器乐课,许多音乐学校相继建立(绝大多数是自治市级的)。瑞典在这方面发展最快。1971年,320 个自治市共有22.5 万名学生进入音乐学校学习。许多国民学校,尤其是挪威和瑞典的音乐学校都开设了音乐课程,有些情况下也为有可能成为教师的学生开设音乐课;由自治市和国家支持的大众教育联合会也常常安排一些合唱和管弦乐演奏课程(主要为成人开设)。
在美国,音乐教育出现了根本性的改变。美国的现代音乐教育起步虽晚,但发展迅速。直到18世纪,在波士顿才出现音乐学校和第一本音乐教科书。然而到了19世纪初,波士顿已经出版了超过375 本关于音乐教育调查的书,波士顿第一次将音乐教育的概念引入美国的公立学校,作为一门课程的音乐教学方法首先在波士顿的正规学校推出,这里成为美国许多其他城市公立学校音乐教育计划的“范型”。以前,美国一直将音乐教育看作“行业”,在音乐主管指导下的学校课堂教学中,“音乐教师”这一概念才成为标准模式。
从此,音乐开始在美国作为课程传播到其他地区的学校。音乐教学扩展到所有年级后不久,音乐教学得到改善,音乐课程包括“识谱”“唱歌”和课外音乐活动等几个主题。到了1864年年底,公立学校开设音乐课已经蔓延到全国各地。20世纪初,美国出现了正规的教育学院,提供四年制学位课程,其中包括音乐。1907年,在爱荷华州的基奥卡克召开美国“音乐主管的全国会议”,成立了“全国音乐教育协会”。
20世纪,美国公立学校音乐教育的显著事件还包括:学校乐队和乐团运动的兴起,它导致学校音乐表演节目的迅速发展;音乐教学方法出版物的增长;克拉克开发和推广供学校使用的唱片库;西肖尔推出他的《音乐人才测验》;等等。(www.xing528.com)
随着人们对传统音乐知识(尤其是中学高水平的)和对留声机活动产生兴趣,一些有影响力的作品被翻译出版。为高中教育提供广泛的音乐教学并且强调合唱训练这一特别惯例,最初由沃尔迪克创始并在1929年建立的哥本哈根音乐学校兴起,自1952年以来一直沿用。这些倾向扩大了“音乐”这一学校传统科目的学习范围,并且改变了其发展方向,这两点可以从“唱歌”到“音乐”这一科目名称的改变反映出来。因此,音乐不再仅仅作为一门必修科目,在水平较高阶段,可以作为一种专业选择。1939年,在斯德哥尔摩开办了音乐班,现在已达到高级中等教育水平。挪威和瑞典各有一个机构负责安排全国各地的音乐会,该机构对传播音乐,特别是在中小学中传播音乐至关重要。幼儿园这类学前机构和专设的幼儿班,并不正规沿用制定的大纲,常常把各种音乐训练并入其他活动。这些学校的教师在专门的幼儿师范学院接受教育,音乐作为其中的一门必修科目。
师范学院继续负责丹麦综合性中学音乐教师的教育工作。斯塔腾皇家教育研究学校,1944年以后更名为“丹麦皇家教育研究学校”,为综合性中学的教师提供进一步的教育。自1941年以来,该校一直设有音乐课程,并进行音乐教育研究。哥本哈根大学于1915年设立了音乐史学位,并从培训高能级中等学校教师的观点出发,建立了两种考试制度:一种把音乐作为辅助科目,从1924年开始实行;另一种把音乐作为主要科目,设于1939年。后来,奥胡斯大学也采取了类似的分类方式。几乎所有高级中等学校的教师现在都要接受大学教育,而私立音乐教育机构和音乐学校机构的教师主要在音乐院校接受教育,这些音乐院校可以提供器乐教学(也教大学生器乐)。音乐教师协会自1898年开创以来一直设有钢琴、小提琴和声乐考试,这些考试于1940年得到教育部认可。
在挪威,师范学院承担综合中学音乐教师的培训(有些学院提供专门的音乐教学),自1939年以来,挪威音乐教师协会所颁发的文凭得到正式承认。位于特隆赫姆的挪威皇家教育研究学校(建于1922年,现为特隆赫姆大学的一部分)提供高一级的培训,在奥斯陆和特隆赫姆大学培训高级中等学校水平的教师。与培养专门音乐教师的挪威和丹麦相比,瑞典的传统更加根深蒂固。斯德哥尔摩、哥德堡和马尔默音乐学院都设有4年的课程,在一些国民学校也有类似的培训,不仅要为普通中小学培养教师,而且要为私立的和自治市的音乐教育系统培养教师。瑞典与丹麦、挪威一样,综合中学前6年课程中的音乐教学由在师范学校受过培训的班级任课教师担任。大学设有学位课程,但是,没有培养音乐教师的正式体系。1972年,在哥德堡开设了一种包括音乐在内的双学科课作为一门特别学科,后来在马尔默也开设了这种课程。马尔默的音乐学院和斯德哥尔摩的瑞典达尔克罗兹学院负责培训体态律动教师。
非欧洲国家和地区的音乐教育也在迅猛发展。譬如在印度,在拉宾德拉纳特·泰戈尔创立了维斯瓦-巴拉提大学之后,现代音乐教育制度启动,许多大学都建立了音乐学院,专门致力于艺术教育的大学大多有音乐学院;而南非则开始使用西方音乐课程框架,在西方音乐教学模式中教非洲音乐。
通过对20世纪音乐教育发展的历史进行梳理,笔者认为,这是人类对人文理念追求的螺旋式上升。由此,多数国家的政府以法规形式规范普通学校音乐教学活动,从教育基本原理出发,以培养人为起点和最终追求的音乐教育观念呈迅猛化发展态势。对于音乐学科教育问题的理论研究,必然揭示出音乐教学培养人的规律,分析其在人的整体成长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以及由此出发对音乐课程教学、教材、教法的讨论和分析,并从音乐活动与人的行为、文化传承等角度研究问题,美学、心理学和社会学以及音乐与学校中其他教育的关系等成为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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