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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音乐教育史概述-中外音乐教育史简编

时间:2023-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世纪,欧洲一些国家和民族掀起了争取民族解放和独立的运动,从而推动了音乐文化艺术领域的民族主义潮流,这股唤醒民族自立自强意识的思潮,与当时的浪漫主义潮流既相互融合又彼此区别。同时,规定各级学校不得收取学费,招收学生也不受信仰、身份和社会地位的限制。1815年,俄国宣布国民教育必须以敬神为基础。

欧美音乐教育史概述-中外音乐教育史简编

19世纪,欧洲一些国家和民族掀起了争取民族解放和独立运动,从而推动了音乐文化艺术领域民族主义潮流,这股唤醒民族自立自强意识的思潮,与当时的浪漫主义潮流既相互融合又彼此区别。这些作曲家致力于发展本民族的音乐,在创作中融入民族风情与素材,反映了强烈的民族情怀与热情。这些都能反映出欧洲现代音乐教育的充实。

1.俄罗斯与东欧

19世纪,东欧许多国家在政治上仍然处于隶属国的地位。在俄国,亚历山大一世于1801年登位。第二年俄罗斯帝国成立了教育部,除教会学校外,原来分属于各机构的所有学校都集中在教育部的管辖之下。亚历山大一世在1803年至1804年进行了一些自由教育改革,俄国近现代音乐教育体系便始于这一时期。1804年,俄国又颁布了具有自由主义色彩的《大学章程》和《大学附属学校章程》,并根据章程建立了俄国第一个全国上下各级学校间相互衔接的学校教育制度:一年制的教区学校、两年制的县立学校、四年制中学和大学。同时,规定各级学校不得收取学费,招收学生也不受信仰、身份和社会地位的限制。但实质上,中学和大学虽然是国家支付学费,但能够上中学和大学的只有贵族子弟。而贵族子弟并不在教区学校和县立学校接受初级教育,而是请家庭教师进行教学,然后直接进入中学和大学学习。在教区学校和县立学校中,音乐不作为必修课程。仅有的一点音乐教育,还是在宗教课上由于唱赞美诗的需要而进行的,但这并不是在明确的音乐教育目标下进行的。在中学和大学中,音乐是必修课程,但由于教学对象仅限于贵族子弟,因此教学内容也只局限于社交方面的趣味性内容,音乐教育的价值并未完全体现出来。但在亚历山大一世的统治后期,他清除了所有有外教的学校,并且在教育上更加注重宗教教学。

1815年,俄国宣布国民教育必须以敬神为基础。1815年之后,俄国沙皇政府在神圣同盟的支持下,教育政策变得更为反动,各级学校的等级性加强,宗教教育突出。1817年,遵照神圣同盟的旨意,把宗教事务与教育的管理机构统一起来,将原来的教育部改为宗教事务与教育部,更加增强宗教在教育方面的地位和东正教会对学校的控制,各级学校的神学课程增加,普通课程被削减。1819年,教育部制订了《普通教育规定》,将诵读圣经和练习礼拜所用的圣歌纳入教学内容,强调宗教教学。

1825年,十二月党人要求学校给农奴学习读书、写字、唱通俗歌曲的机会,可最后十二月党人起义失败,被迫流亡到了西伯利亚。但值得一提的是,他们在流亡的过程中向西伯利亚人民传授外语、乐器等,从根本上影响了当地人的生活

1827年,尼古拉一世颁布了《大学所属各级学校章程》,对学制进行了改动,但音乐课在学校课程中仍然没有一席之地。平民子弟根本无法享受音乐教育,只有贵族子弟才能享受到一对一的音乐教育。由此可见,19世纪中叶以前的俄国教育是建立在封建农奴制基础之上的,其教育改革终究摆脱不了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性。

俄国教育家康斯坦丁·德米特里耶维奇·尤钦斯基非常重视国家民俗学校、民谣和合唱学校的发展。于是,当1861年俄国废除农奴制时,音乐教育在康斯坦丁·德米特里耶维奇·尤钦斯基、托尔斯泰等一批具有进步教育思想的人士的影响下,也渐渐被独立出来,音乐课逐渐成为学校的一门必修科目。1864年,俄国颁布了《初等国民学校章程》,章程规定授权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私人举办国民学校,各阶层的儿童都可以进入国民学校,学制3年,主要教授的课程中有唱歌课。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国工人阶级运动高涨,教会的地位被重新承认,宗教教育得到加强。1870—1905年,俄国逐步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学校音乐教育体系。

19世纪的匈牙利依然是奥地利的殖民地。1868年,匈牙利颁布的《小学法令》采用了6年义务教育制,学校的音乐课仍主要服务于宗教仪式,并且所有的音乐几乎都引自德国和意大利。

19世纪的捷克和斯洛伐克先是被奥地利统治,1867年后被奥匈帝国统治。因此,捷克学校在19世纪一直坚持扶持民族传统和民族音乐。在波希米亚(Bohemia),甚至乡村学校都具有了高水准的音乐教育。而斯洛伐克随着民族统一压力的增大,在19世纪掀起了音乐文化生活的高潮。但随后奥匈帝国抑制了斯洛伐克的民族文化生活,关闭了斯洛伐克的学校和教堂,解散了音乐学院和乐队。

19世纪的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一直被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统治着,直到1878年才摆脱其统治,成为独立的公民国家,并首次提出了《三年小学义务学习法》。学校音乐课一直采用唱歌教学的形式,音乐艺术的发展主要源于民歌。而罗马尼亚在独立之后于1880年建立了第一所培养小学教师的师范学院,学院沿用法国模式,主要目的仍是培养能够担任教堂领唱的乐师。

2.美洲和大洋洲(www.xing528.com)

美国的学校分为公立、私立两类,各州(区)都有自己的教学计划。在北美,专门致力于音乐教育的第一批机构是18世纪初建立的唱歌学校(公、私兼有)。这时主要的音乐教育观点以传授音乐技艺为主,认为致使教区居民音乐技艺衰退应受到严惩。一直到19世纪的前几十年,北美的公立学校才广泛普及。1838年,洛厄尔·梅森被委任负责波士顿公立学校的音乐教学,此时,音乐才被列入公立学校的课程。

梅森自认是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齐的后继之人,裴斯泰洛齐反对带有传统教育特性的熟记法,强调实践过程在儿童学习中的重要性以及根据儿童的自然发展循序渐进的必要性。在音乐教学中,人们将裴斯泰洛齐的观点理解为:常通过唱歌先进行直接音乐实践,然后再接触记谱法基础或音乐理论入门方面的教学。作为起始的第一步,人们比较喜欢机械地模仿学唱歌曲,而不以唱名法学习唱歌。所有这些都贯穿着几种观点:首先是音乐的道德力或伦理力(回到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其次是音乐教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再次是音乐在发展一种或另一种智力官能中的效用。虽然1845年梅森的职务被解除,但通过其教学法著作、音乐集(尤其是赞美诗)以及甚广的游历,他的影响不断扩大。

19世纪的后40年,音乐在越来越多的学校得以普及:创办了师范学校以培训包括音乐在内的各科教师;组建了音乐教师协会并召开了音乐教育家全国大会;出版商开始竭尽全力为公立学校音乐教学所用教学法材料扩大市场。虽然反对之声不绝,但对于机械模仿学习法人们仍各持己见。这一时期有影响的人物是卢瑟·怀廷·梅森。他的《全国音乐教程》由埃德温·吉恩出版,全套共7 册,在19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被广为采用,并为后来出版的许多丛书所仿效。他提倡机械性模仿唱歌(通常是精选的歌曲),主张首调唱名法系统是为使用五线谱做准备。接着在霍尔特的《标准音乐教程》(1883年)中对机械性模仿学习法做出了反应。由福尔斯曼和E·史密斯编纂的《现代英语丛书》(1889年)中也出现了对音符学习法的非议。同时,各派别的教育家都很关心的问题是,固定的班级教师是否可以获得技术以便有效地教授音乐,而这种技艺又是何以获得的。克兰于1884年在纽约波茨坦的州立师范学校建起了克兰师范学院,这所学校为培训音乐师资首开先河。1876年创立了全国音乐教师协会,1907年成立了音乐督学(现在的教育家)全国大会以维持音乐教学标准,并促使其达到统一的教育标准。

学校器乐教学也在这一时期兴起,19世纪生机勃勃的乐队传统为其打下了重要基础。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为乐队、合唱队和管弦乐队举办的地方或区域性的比赛及音乐节很普遍,随之乐队在中学也尤为普及。但是,自20世纪20年代末,合唱音乐又出现了新的趋势,开始向无伴奏合唱和总体上水平较高的表演曲目发展。大约在这一时期,有关音乐接受能力和音乐能力的测试也开始采用。

与其他国家相比,美国在教育方面属于后起之秀的国家之一,音乐教育也是如此。就整体而言,美国音乐教育的历史可划分为四个阶段,即殖民地时期(1493—1766年)、建国至南北战争以前(1776—1861年)、南北战争至第二次世界大战(1861—1945年)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1945年以后)。在前三个阶段,音乐教育的发展速度十分缓慢,与同一时期西欧许多国家无法相提并论。但1945年以后,美国犹如一头睡醒的雄狮,音乐教育如同其他事业一样,发展之迅猛是令人震惊的。不到半个世纪,美国纵身跃入世界音乐教育的先进行列,成为举世公认的音乐教育大国。

1838年,波士顿市的小学率先将音乐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此后,各地学校纷纷效仿,音乐教育在普通学校教育中有了一席之地,并得到了很大发展。人们不再认为音乐是一门伪科学或消遣娱乐科目,音乐教育的价值观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孩子们需要音乐,人们渴望得到美的教育。公立学校音乐课连续几十年的影响使高等教育音乐课的重心发生了显著变化。大学的音乐系科逐渐强调公立学校的主修课程计划,并加强了音乐理论和音乐学领域的教学。随着应用教学的扩展,公立学校音乐的准备工作导致了综合性音乐教育产生的必然结果,它以人们熟悉的形式出现。在这样一种社会背景下,师资问题、边疆教育问题迫使高等院校不得不考虑解决的方法。于是,1870年哈佛大学首先把音乐列入教学计划,并于1875年始建了美国第一所大学中的音乐系,这一创举对美国各类各级高等学府产生了重大影响。

加拿大的学校音乐教育具有英、法、美的特点。在19世纪的后25年,加拿大将音乐课纳入小学课程,但是其规定却各有不同。单独一所学校可以有一位专门的音乐教师,也可以有一位流动教师同时在几所学校任教,也可以有一位在顾问的定期监督下从事音乐教学的普通课教师。对音乐课的规定也有很大差异,可以每天设有音乐课,也可以两周一次音乐课,唱歌一直是音乐教学的核心。

拉丁美洲音乐教育的开端可追溯至1810年到1830年之间,这一时期绝大多数国家摆脱西班牙的统治获得了独立。19世纪的拉丁美洲音乐教育有两个主要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810年至1840年,音乐教育主要在民间进行;第二个阶段是1840年至1900年,私立和公立的学校体制同时存在。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原为英国的殖民地,英国对这两个国家的音乐教育产生了重要影响。19世纪50年代,威廉·威尔金斯从巴特西进修学院(伦敦)毕业,把约翰·胡拉的视唱法带入悉尼的福特街实验学校。与此同时,乔治·阿伦在维多利亚的学校引用了《赫尔手册》。1872年到1900年间,澳大利亚的6 个殖民地建立了包括音乐在内的世俗小学义务教育体制,此时,赫尔的视唱法也被约翰·柯温的首调唱名法所取代。

新西兰的音乐教育与其英国祖先非常近似。1877年的教育法将音乐列入小学必修科目,但是,直到1926年英国人泰勒被任命为学校音乐督学,音乐教育才得以系统地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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