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窃民等保内先年起立之中正初小学校,停顿数载。在会议中已复组织中正学校校董暨保学辅导委员会,委员共计九人,推定校长一名,教员一名,择定本月廿四日开学。为此特将代办理由详述呈报,伏乞钧府俯赐察核,准予备案,恳求指示,实为德便。
为呈明代办保学备案由
呈为呈明代办保学,并请准予备案事。窃民等保内先年起立之中正初小学校,停顿数载。自民廿三年恢复,地方日益安宁。爰于民廿四年,再召集士绅会议,复呈明钧府,叨蒙核准,乃将该校恢复。现该校旧岁已开办一载,但是查该校原有的基金,除旧开支外,所余无几。而属保保学旧冬所收一切无益租息亦系微小。由是中正欲再单独接续开办固属困难万分,而保学欲单独起立亦系在在棘手。所以中正与保学非互相合并,断断乎难以开办。因此情形,民等复于本年二月间已召集各甲甲长及士绅会议,讨论善后办法。其到会人员俱谓将旧冬保学收入、神会等款微租与原有中正租息互相并理,代办保学一所。在会议中已复组织中正学校校董暨保学辅导委员会,委员共计九人,推定校长一名,教员一名,择定本月廿四日开学。为此特将代办理由详述呈报,伏乞钧府俯赐察核,准予备案,恳求指示,实为德便。谨呈
万载县县长 张
中正初级小学 校董 李师德 李化南 黄炳炎左开殿 梁兴财
五二保保学辅导委员会委员 刘有亮 邹炳辉 彭集辉 胡焕星
中华民国廿五年二月
事由:呈明代办保学请备案等情指令遵办由
万载县政府指令(www.xing528.com)
教字第744 号
中华民国廿五年三月十四日
令中正初级小学校董会董事左开殿等二十五年二月呈一件:呈明代办保学请准予备案由。
呈悉。该保既收有神会租谷,自应创办保学,所请拨归中正小学办理一节,尚属可行,但应更名为“第四区第五十二保保立小学”,不得沿称中正小学,以符名实。乃仰填具保学概况表,呈由该爰区署核转为要!
此令
县长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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